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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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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英雄的血(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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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从山脚下的射来的子弹和炮弹不是从我们头顶上飞过,就是打在我们面前的土石上。有时炮弹打偏了些,炸开来的土石倒飞了回去还砸得斜面上朝我们进攻的美军叫苦连天,倒让美军坦克再也不敢乱开炮了。

    “砰砰砰……”我一口气打掉了枪膛里的子弹,接着再用最快的速度装上了一个弹夹。

    我不知道打掉了几个敌人,这时候的我根本就没有心思去数,我只知道用最快的速度把一发又一发的子弹从枪膛里射出去,尽可能打掉所有有可能对我军战士有威胁的对手。

    “砰!”的一声。

    一名刚刚从岩石后探出脑袋的敌人机枪手就被我一枪撂倒在地。直到最后一刻我都没有看清他长什么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很聪明。因为他知道先在岩石上架起机枪,然后在岩石后等了一会儿,确定没有火力打向他这边后才突然冒出脑袋。

    他选的位置很好,以至于如果让他得逞打响机枪的话,很有可能会成功地压制住我军的一部份火力,而让他的战友乘隙冲上来。但他没想到的是,岩石外面早就有一发子弹在等着他。而不管是聪明的脑袋还是笨的脑袋,都毫无例外的挡不住子弹的亲密接触。

    “砰!”又是一声枪响。

    那是一名火焰喷射兵。毫无疑问,在这种地理优势相差如此大的情况下,火焰喷射器可以发挥出很大的作用。因为一旦让他靠近我军阵地,只要他一扣动扳机,从他手中喷出的火龙足可以压制住我们十几秒的时间。

    战场上,十几秒的时间足可以改变整个战局。但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因为我手的枪已经盯上了他。

    其实,在他混在人群里偷偷往上爬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他了。他也知道自己身上背着的两个油桶十分显眼,也知道那会引来敌人子弹的“优先权”,所以别出心裁的用美式大衣把身后的两个油桶包裹起来。应该说他的这个伪装是很有效的,因为在眼前这一大片的美军当中,在这紧张混战的时候,没有人会去注意他身上背着的是什么东西。我也差点被他骗了过去,但很遗憾的是,我曾经用过这玩意,而且还用它一口气烧死过十几个美军。也许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对他手上的拿着的火焰喷射器特别的敏感。

    但我并没有在发现他的那一刻开枪,因为我觉得他还有利用价值。

    于是我一直用一半的精力注意他的存在,直到他随着密集的人群一起朝我们冲锋时,我才扣动了扳机。

    第一枪我打的是他的小腿,他惨哼一声就跌倒在地,露出了他背上用大衣包裹着的两个油桶。

    他无疑也是一个聪明人,很快就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抬起头来用一双充满恐惧的蓝眼睛朝我这个方向望来,那眼里有绝望、有害怕,更多的是乞求……但这些都不能阻止我扣动扳机,因为我知道,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怜悯只能靠边站。

    于是,随着一声枪响,阵地前突然爆起了一团火焰,把那队正要朝我们冲锋的美军包围在其中。霎时一阵嘶声裂肺的喊叫声穿透了枪炮声闯入了我的耳膜,十几个火人在我面前疯狂地喊叫着乱扑乱跑,有的挥舞着双手分不清方向的依旧朝我军阵地冲,但很快就被战士们一枪打倒,有的在地上乱滚,有的甚至纵身往山脚下跳……

    美军阵营也被这十几个火人冲得一时大乱,为了不被大火波及,美国大兵纷纷躲避退让,互相推搡之下,又有十几名美军立足不稳摔了下去。见到这一番情景,战士们手中的武器就更是打得欢了。随着一阵阵爆豆般的枪响,一个个美军倒在了血泊之中,阵地前霎时不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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