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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少爱妻成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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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少爱妻成狂 第 143 部分阅读(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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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到。”

    天啊,天上掉大饼了,安雪平好想向全世界的人高呼,她终于可以嫁入豪门,一生富贵荣华享用不尽。

    她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腆着一个大肚子,坐在一张华丽的沙发上,一屋子的佣人围着她打转,而她则半斜躺在椅子上,涂着丹寇指节捻了一颗紫得熟透的葡萄送进嘴里,咀嚼着,再吐了皮,老妈子赶紧伸手过来接从她嘴里吐来的皮。

    那真是古代皇宫妃子的待遇啊。

    嫁入焰家,是多少京都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事,叶惠心,没想到,我就这么轻而易举就将你打败了。

    安雪平当天下午就回了一趟家,将行李搬了出来,她向家里谎称自己要出国一段时间。

    安雪平受老妈之命住进了家里,令焰骜头痛不已,焰骜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里,每当疲倦的时候,会抬起头来向对面的玻璃房间凝望,可是,进入视野里的,再也不是那则单纯美丽的笑脸。

    揉了揉太阳|穴,正欲从椅子上起身,没想房门就被人推开了。

    女人穿着一件宽松的孕妇装,左手撩着裙摆,右手端了一个水果拼盘,各种水果上面插了短小的牙签。

    “骜,这是我亲自切的水果,这火龙果是吴妈刚从市场上买回来的,挺新鲜的,你尝一块。”

    说着,安雪平厚脸皮的握住一根牙签,将一小块火龙果递到了男人唇边。

    “出去。”这女人一点礼貌都没有,叩个门都不会。

    “这是荔枝,也是刚从扬洲那边运过来的,据说是刚从树枝头摘下就运过来了,焰夫人说你从小喜欢吃这个……”

    见女人无视于自己的威严,出口的话音量陡地拔高。

    “出去。”

    “骜。”安雪平张了张唇,做了一个o唇型,不顾男人阴沉的脸色,想将手上的荔枝送进男人的嘴里。

    没想到,男人抬手一拍,安雪平手上亮晶晶的荔枝圆滚滚地落到了地板砖上。

    “安雪平,给我滚出去,我不想看到你。”

    他看着这女人就烦,整天不是送清荼,就是送水果,不是送面包,就是送一些小玩意儿。

    他每天都在家都无法得到安宁,他好怀念与叶惠心相处的那段日子,虽然,她时不时也会来打扰他,可是,她总是小心冀冀的,每一次进来,都会先叩门,征得他同意才会推门而入,每一次,都会用着那种圆润的声线喊他焰骜。

    不做作,不矫情,不会这样死皮赖脸地缠着他不放。

    淡淡的静谧中有着不可细思的甜蜜,停,他到底是怎么了?这是在思念叶惠心吗?

    自从前两天她从这儿离开后,他也就没见到过她,第二天,他就得到了陆之毅被小苏子叔叔成功带回军区的消息,陆之毅活着回来,她是不是正在与陆之毅大摆庆功宴。

    想到她惊喜交加与陆之毅拥抱在一起的画面,他就恨不得将一屋子的家具全都砸烂。

    伸手夺过安雪平手中的水果拼盘,凶狠地砸到了地面上,一盘子水果与沙拉混杂在一起弄花了华丽的地板砖。

    “安雪平,如果还想生下这个孩子,就给我滚出去,别再来打扰我,否则,我立刻让小丸子带你去堕胎。”

    恶狠狠地警告完毕,他转身捞了一件外套,急匆匆地离开了自己的卧室,现在,连呆在家里也常得窒息,叶惠心,你还真是无所不在。

    ------题外话------

    票子,票子,票子

    第22章 焰骜,你这个疯子!

    为什么这段时间以来,叶惠心的影子无处不在,老是困扰着他的心神,让他无法得到安宁。

    豪华小车疯狂地在公路上奔驰,他需要发泄,想把车开去酒吧,可是,又想到了因一夜宿醉,自己把安雪平当成了叶惠心的那一夜,如果没有那一夜,就绝对没有今天安雪平对他的骚扰,他不怨老妈,是他自己失了足,老妈也是抱孙心切,而且,他也不敢说安雪平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毕竟,那一夜是真真实实地存在过。

    所以,他不敢去酒吧了,只能将车开去了海边,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了海滩边,颀长的身形伫立在海边,海风吹撩起他一头短发,撩起他的风衣下摆,俊颜上没有任何表情,抬头凝望着一条海岸线,那是英国的方向,现在,是北京时间下午三点,美国那边应该是凌晨了,他的妞妞就是在英国失踪的,她还在英国吗?这个问题他在心里问了不下千百遍,可是,没人可以回答他。

    脑子里划过一幕又一幕,全是小时候与妞妞在一起的温馨画面。

    妞妞得了从小就是一个孤僻的孩子,她得过自闭症,后来,听老妈说好像被戴安娜王妃接到英国皇宫医好了,却也失踪了,妞妞,我好想你,你到底在哪儿呢?

    焰骜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对那个不过才几岁的小女孩恋恋不忘。

    这么多年了,每当他想要忘记时,她的影像就会在他脑子里越发清晰起来,也许,这是逃不开的宿命,可是,即然老天安排他喜欢妞妞,念着妞妞,为什么不安排让他与她重逢,再续前缘呢?

    不知道自己在海边停驻了多久,紊乱的思绪渐渐变为清晰,他坐上了车,拉开了引挚,车子迅速驶离了海滩。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也不想回家,在大街上七弯八拐着,最后却无意识地将车开到了一片蒙着尘年灰尘的老式建筑。

    这一处的违章建筑非常熟悉,当视线接触到那一处低矮的门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居然把车又开到了她家门口来。

    拍了后方向盘,暗骂自己真是疯了。

    低矮的门板紧闭着,可想而知,屋子没有人,这个死女人又去哪儿了?

    他想离去,不想呆在这儿,可是,手指就是久久都没去拉开引挚。

    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不能动。

    他到底在留恋什么,又在徘徊什么呢?

    正想驱车离开之时,透过黑色的车窗,便看到一辆绿色的小车停靠在了巷子门口,清瘦细长的身形从车子里走出,肩上还挎着一只书包,女人冲车后座的男人笑了笑,那笑容很美,很阳光,很温暖。

    然后,说了一句“拜拜。”

    挥了挥手,目送着绿色小车离开,就在那一刻,焰骜看到了车后座的那个男人,一身笔挺的绿色军装,头还戴着一顶军帽,军帽中心的那个五角星红得那么耀眼刺目。

    瞬间,焰骜心里就升腾起了一股莫名的怒气。

    动手拉开了引挚,脚踩了油门,换档提速,车子如一只发怒的豹子敏捷地女人身边冲了过去。

    由于昨天下了一天的雨,所以,地面上积了一些小水坑,怒气中的人并不想择路,也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车轮辗过小水坑时,一泼脏水贱到了女人的身上。

    将身上的校服弄脏了,还不小心吃了一口脏水,叶惠心气得半死,望着只能看到车尾的车子,气得大骂:“真是超级变态,最好别让我再遇上你。”

    可是,她怎么觉得那车牌号有些熟悉啊?

    她是一个穷人,不会认识太多权贵之人。

    嘴里湿湿咸咸的,让她没有时间去仔细思考,便掏出手帕,小心冀冀地擦拭着校服,由于校服是白色的,所以,她必须得格外小心,才能让泥痕不扩大。

    她刚掏出钥匙,正欲想打开门,没想到,一辆小车风驰电掣而来,在低矮的门墙边嘎止一声停下,车子熄了火。

    颀长笔挺的男人从车厢里走出,男人今天穿着一件灰白色的风衣,黑色的长靴,里面是一件橙色的v字形开口毛衣,笔筒长裤,整个人给人一种玉树临风,谦谦君子风度之感。

    只是仪表堂堂的男人就是离兽一只,要不然,也上了安雪平那个坏女人。

    这个时候,他不是应该在焰宅,与安雪平相亲相爱,儿女情长,共同守候着他们的孩子,跑么她这儿来做什么?

    瞟了他一眼,径自转身用钥匙开了门,就在关门的时候,没想到男人利速就将一只脚搭了进来。

    “不请我进去坐坐?”

    男人不理女人冷若冰霜的脸孔,伸手撑住了门板,以至于让女人不能将门板合上。

    “滚,我这小庙容不了你这大佛。”自从他刻意假公济私,下令让陆之毅去青藏高原抓歹徒后,她对他的好感一落千丈,再加他让安雪平怀了孕,她就更不喜欢他了。

    “叶惠心,你还真是绝情,人家都说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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