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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门必看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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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搜寻(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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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见到光头,脖子有道疤,就立即来打报告!

    这条街道很繁华,而且还很长,附近有个软件园,许多上班族都蜗居这个地方租房子,今天又是周末,正常来说人都在家。

    大概十分钟后,一只小蜜蜂就飞过来打小报告。

    “32号5栋201室有个光头,脖子有道疤!”

    莫向南眼前一亮!

    很好,小动物的办事效率就是高!???

    “带路。”

    莫向南立即站起来,将油嘴一抹,往前走去。

    街道离这里并不远,也就是五分钟的路程,他们很快就进了小区,上了楼,找到了目的地。

    “豆豆,你去敲门,我来给他一个抱头杀!”

    莫向南揉着拳头,身体已经覆盖上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今日忌:结婚!】

    他已经将自己变成了空气。

    只要确定对方是无千岁,他就打算摸过去,给无千岁来个【宜拆卸】,脑袋给它抱走!

    豆豆握着小拳头,咚咚咚地开始敲门!

    “谁啊?”

    里面传来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很快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光头汉子,长得很壮实,身材也很高大。

    豆豆立马天真地抬起头:“叔叔,我走丢了,口好渴,能给我一杯水吗?”

    这小家伙出门在外,永远都是自己“走丢了”,这个借口屡试不爽,配合天真可爱的外表,很有说服力。

    “走丢了?”光头汉子一愣,立即蹲下来,问道,“那你知道爸爸妈妈的电话吗?”

    “不知道,我和哥哥出来玩,他自己去泡妞把我给忘了。”豆豆眨着大眼睛,撅着嘴,很是生气。

    “你哥哥真是不省心,那你先进来,我给你倒杯水,等下带你去警察局,让警察叔叔帮你找。”

    光头大汉笑眯眯地摸了摸豆豆的脑袋,让他进了房间。

    莫向南在后面跟了进去。

    光头男子果然没有在意莫向南的存在,甚至都不多看莫向南一眼,就仿佛把莫向南当做了空气。

    光头男子去厨房倒了一杯水,莫向南则是迅速地在各个房间逛了一圈,但这只是个很寻常的单人间,看上去是个单身大汉,房间很凌乱,衣服都没怎么收拾,有一堆刷漆工具,像是个油漆工人。

    他靠近了光头男子,发现他脖子上不是疤痕,而是一道油漆印,看上去像是疤痕。

    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将手拍在了对方的肩膀上,一股灵力蹿入到对方体内。

    无论对方怎么伪装,一旦灵力入体,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判断出异人的特殊性,因为灵力只有觉醒了血脉的异人才拥有,如果是普通人,灵力是没有办法在对方体内流通的。

    果然只是一瞬间,莫向南就感受到了一股阻力。

    “怎么样?”豆豆小声地问。

    “乌龙。”

    莫向南摇头。

    他掏出一个大瓶子,就跟杀虫剂一样,朝着光头男子喷了一下,这是任云舒给的东西,说是能够让人遗忘十分钟以内的事情,比程教授的食梦貘喷剂还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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