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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清景是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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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清景是微凉 第 22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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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讲店里的事儿。我在心底长舒口气,想低头喝口饺子汤,却总觉得好像有人在看我,下意识转头,正对上花花平静的眼。

    这一次花花没有躲,也没有掩饰,就直直地看着我,像一个不动声色的观察者,要挖掘出我全部的隐藏信息。

    其实我没什么可隐藏的,之所以不挑明,只是怕伤害,不论是邹姐,还是他。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心虚,这种心虚毫无理由,但却直接表现在我没办法和他对视超过五秒上。老子喜欢女人,老子迟早会组成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多铿锵有力啊,可我他妈就是说不出口,连在心里想想,都他娘的有负罪感。

    明明就是他有问题,为嘛倒落得像我犯了错呢?

    花花后来又观察了多久,我不知道,反正我努力无视,自顾自大快朵颐起来。

    本以为送走邹姐他们后,花花会和我说些什么,可直到我洗漱完毕,又以喝水为名到客厅溜了一圈儿,花花都没任何反应,就坐在弹簧床上切水果,切得专注而投入,我没敢靠近,单凭动作和声效推断,应该是手起刀落,干净利索。

    那之后我有点儿防着花花了,其实说防着也不恰当,毕竟他没做任何事情,甚至没有要做什么事情的任何征兆,但我心里就是拉起了防护网,连带的,日常一些行为举止也有点被束缚,比如以前懂不懂就勾肩搭背掐脸揉头发的,现在我都会尽量避免,哪怕特别怀念卷毛的手感。

    花花似乎毫无所觉,依然勤勤恳恳地在后厨帮忙,依然对我言听计从,好似一切还跟从前一样。

    临近年关,周铖姐过来找这个唯一的弟弟回家过年。当时我和花花在饭店,就小疯子一个人目睹了全过程。给我们说是周铖坚持不回,理由是姐姐要去姐夫家,他一个小舅子跟着去没道理,也尴尬,最后女人没说过弟弟,拿着弟弟给大外甥的压岁钱,不太痛快地走了。我告诉小疯子这事儿过去就算,最好当没发生过,免得周铖尴尬。小疯子嗤之以鼻,说他有那根儿纤细神经么,你也太小瞧那家伙了。我自觉退下,以免被战火波及。

    小年儿过后,商业街的店铺陆陆续续关门歇业——即便老板是本地的,打工的也要回家嘛——但商业区采买年货儿的人潮却越来越汹涌,以至于饭馆儿供不应求,生意火爆。阿秀邹姐王勇也在几天前回老家了,但我有点儿舍不得这几天的生意,所以召唤来周铖,稳定住小疯子,花花则在后厨重操旧业成了掌勺,凭借打下手时的耳濡目染,做的菜虽不及王勇,也算能凑合。

    这天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六,天上从一早就开始洋洋洒洒地飘雪花。好在雪不大,落到地上没等积攒呢就让行人踩化了。

    许是天气原因,又或者还没到饭点儿,店里几乎没客人。花花猫在后厨不知道鼓捣什么,我则和小疯子窝在收银台算这几天的流水,周铖无堂可跑,便随意扯过张椅子坐下,变戏法似的弄出一本硬皮书,低头读起来。

    吱吱咔呀——

    冬天的北方室内外温差巨大,所以即便开张迎客的也不敢我家大门常打开,通常是关得严实,客人进门自己推就好。饭店二次装修的时候怕破费,大门就没换还是从前的,转轴百叶那里因为年头有些久了,开合时总会发出极具特色的摩擦音,所以一听这声音,就是有客推门。

    “客人几位?”

    我这刚抬头,周铖已经起身迎过去了。要不是害怕大材小用,我真有心雇他永久跑堂。

    来客是两个男人,年纪和我们差不多,一个穿着皮夹克,一个穿着商务风衣,看起来挺有派头,其中一个手里还晃荡着宝马车钥匙。

    不过就算他开保时捷,来到我这种店能做的贡献也有限——他要是想吃个万儿八千的,得组个加强团过来。所以一看周铖招呼了,我也就没上前。

    “你找这什么破地儿啊!”刚一进来,穿皮夹克的就不太乐意了。

    商务风衣没好气道:“有吃的就不错了,谁让你非得这破天气出来得瑟。”

    “操,这不是等不及想试试新车么,明儿就得进贡给老丈人了。”

    “他牙都掉光了还开跑车呢?”

    “作死呗。”

    俩人根本没搭理周铖的问话,自顾自找个地方坐下,暴发户的气息扑面而来。

    若在以往,周铖肯定淡定自若,继续用我的真心换取你的笑容。可是今天,他有些反常,眼见着俩人坐下,他愣是站在原地没上前,更别说问对方想要吃点儿什么了。

    这可不像周铖,我微微皱眉,刚想开口,皮夹克也急了:“嘿,服务员儿你木头啊,点菜!”

    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闪过周铖眼底,没等我反应过来那是什么,他已经从容地走过去:“两位客人,这是菜单,看你们想吃点儿什么?”

    皮夹克接过菜单就开始粗鲁地翻,商务风衣和周铖对视的一刹那,愣住了。

    “周……铖?”不确定的语气中,更多的是惊诧和不可置信。

    皮夹克闻言刷地抬头,表情先是和商务风衣如出一辙,但很快就变成了浓浓的敌意。只见他把菜单一扔,怪异地笑了下,语带嘲讽:“哟,你什么时候出来的,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哥儿几个好去接你啊。”

    周铖微微颔首:“多谢,有这份儿心就够了。”

    皮夹克笑得更开心了,只是笑意没传达到眼睛里,细细瞧,发冷:“听说里头可乱得很,你那后面现在还能用吗?”

    周铖叹口气,不紧不慢道:“徐可还好吧,我听说他后来得艾滋了?唉,你看你,玩儿也要玩儿个安全的嘛。”

    皮夹克变了脸色,腾就站了起来,力道之大直接撞翻了凳子:“妈的信不信我现在就叫人把你店给砸了!”

    周铖乐了:“嗯,我信。”

    “笑你妈逼笑!”

    “啧,这么多年你怎么一点儿长进都没有,”周铖惋惜地摇摇头,忽然凑过去特亲切地问,“你孩子该上初中了吧?”

    皮夹克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警惕:“你想干嘛?”

    周铖耸耸肩:“不干嘛,就是觉得你那市法院退下来的岳父可能不会太喜欢你的风流史。”

    皮夹克的脸色瞬间难看,恨恨盯了周铖半天才咬牙切齿道:“你就阴吧,监狱也没给你板过来!”

    周铖微笑:“彼此彼此。”

    商务风衣审时度势,这时候也跟着站起来,话是对着皮夹克说的:“咱们走吧,估计你也没胃口了。”

    皮夹克哪还用人说,一脚踹开门,头也不回。

    商务风衣叹口气,重新看向周铖,神情复杂:“有时间去拜拜大鹏,你俩好歹好过。”

    周铖敛了玩世不恭,静静地问:“你确定他愿意见我?”

    商务风衣的声音很低,却坚定:“他这辈子最爱你。”

    周铖轻轻扬起嘴角,像是听到了一个不爆笑却也让人心情愉悦的笑话:“所以我现在每逢阴天下雨就骨头疼。”

    商务风衣愣住:“还疼?”

    “大夫说落下病根儿了,没治。”

    不速之客走后,周铖的情绪有些微妙,谈不上低落,但肯定也谈不上开心,应该说忽然有些像花花,安静地坐在角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思考着只有自己知晓的秘密。

    认识周铖多年,我却几乎要忘记他最初入狱的缘由了。

    现在想来,商务风衣口中的大鹏,就是周铖失手杀了的那个人吧。那么皮夹克和商务风衣应该是这个所谓大鹏的朋友,或者说,周铖曾经的朋友。我忽然发现,其实我对周铖或者说我们对周铖,近乎一无所知,什么样的事情才能将他逼到失控甚至杀人,我更是无法想象。

    但即便我的脑袋快让十万个为什么弄炸了,嘴巴还是问不出,因为我没立场,更不知从何问起。

    “那俩人谁啊?你以前的朋友?”

    有我这种思前想后顾虑的,自然就有小疯子那种不管不顾百无禁忌的,管你什么情绪立场统统都是浮云,我忽然有点儿佩服他。

    过了几秒,周铖才嗯了一声。

    他没什么表情,但我就是觉得他心情不好。

    “你都认识的什么破人啊!还有那个什么大鹏,当年怎么虐待你的,性虐待?你怎么找了个变态啊!”

    我扑倒在收银台上,有吐血的冲动,要不是小疯子终于打住,我都恨不得去捂他的嘴。这货大脑皮层管理人情世故的那个区肯定是荒地,压根儿没半点开发!

    周铖静静看过来,我屏住呼吸,祈祷他的从容淡定可以突破我的想象峰值。

    终于,周铖的嘴唇动了,一个字,低而舒缓的声音,却莫名透出出冷冽:“滚。”

    第72章

    小疯子愣在那儿;脸上并没有什么激烈的表情,只是呆愣着,茫然,而又带着一丝不可置信。

    我比小疯子还要不可置信;如果现在有一面镜子对着我;那里面一定会是个瞪大眼睛张开嘴的傻逼;如果这个镜子能无限放大;那一定还可以在这个傻逼的瞳孔里看见一只男版美杜莎。

    周铖就这么毫无预警的变身了;我想唐三藏面对忽然从老农变成妖怪的白骨精时都未必有我和小疯子当下这种心情;认识十余载,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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