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烈错愕道:“何为选锋?”
老卒便娓娓道来:“大人明察,我浙兵每逢恶战,必以不畏生死之锐卒为选锋冲击敌阵,无往而不利。”
沈烈心中恍然。
这所谓的选锋,不就是敢死队么?
“对呀!”
这个办法好。
冥冥中。
脑海中好似一道闪电划过,回味着昨日那场血战,总结了一番经验,沈烈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对付鞑靼骑兵的办法。
虽然说大明子弟在骑术上不如鞑靼人,和鞑靼人比骑射不太靠谱,可是老子马好,甲胄好,火器又犀利。
那就挑选敢死之士,提着火枪猛冲上去,照着脑袋来一下子,十有八九可以一枪毙命。
就算打不到人还可以打马呀。
一窍通,百窍通。
沈烈突然想了起来,戚大帅麾下的铳骑也是这么干的,不过戚家军铁骑装备的是粗糙简陋的三眼铳。
三眼铳这玩意虽然便宜,可是有个致命的缺点。
一次装填,三发齐射,打完了
x33就只能当棍子使,而沈烈的选锋敢死队装备的是大量燧发枪。
长短都有。
远了用长枪,近了用短枪。
想及此。
沈烈嘴角便微微抽搐起来,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你不是会骑射么,可老子有火枪呀。x33
老子倒要看看是你的弓箭杀伤力强,还是老子的燧发火枪的威力大。
虽然说火枪射速不如弓箭,装填也十分繁琐,在射速上压根不是一个级别,一个照面下来若是放了空枪。
那岂不是只能闭上眼睛等死了?
可沈烈眼睛又转了转,想到了欧洲同时代的火枪骑兵,要解决这致命射速和装填问题。
也简单。
给敢死队多配几杆短枪不就行了。
先将燧发火枪都装填好了。
到时候。
敌我双方骑兵交错之时,敢死队一枪打完也不必装填,再掏出一杆继续打……
这火力不就续上了么?
沈烈越想越是觉得这个办法好,似乎大名鼎鼎的欧洲火枪骑兵就是这么干的,这么干就是有一个缺点。
太费钱了。
简直是败家!
那些在欧洲大杀四方的火枪骑兵,也大多是拥有领地的骑士和贵族,才能置办的起这一身昂贵的装备。
可这时候也顾不上了,沈烈便点点头,按照两个老卒的提议,下令将携带的装备集中了起来。
按照戚家军和后世部队中常用的办法,沈烈精心挑选了三十来个骑术出众的敢死队员。
其中有一些是他从通州带来的精兵,余下的都是和鞑靼人有血海深仇,战斗意志高涨又不怕死的宣府子弟。
人人都能熟练操作火枪。
随着选锋成军。
沈烈便给这些悍勇的手下配了两层甲胄,棉甲外面套上一层皮甲,如此一来负重并没有增加多少。
可防御力却提升了不少。
紧接着。
沈烈又给这些人都装备了一杆燧发长枪,四杆甚至五杆燧发短枪。
如此一来便组成了一个突击箭头,倘若遇到鞑靼骑兵,这三十几个武装到牙齿的突击队员便冲上去放枪。
“冲上去……照着脸打!”
沈烈发了狠,咬着牙道:“不必吝啬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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