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悟性满级:剑阁观剑六十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627、韩牧野归来(第2/4页)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请访问最新网址:m.xlawen2.com
战傀手段,就有变幻万端之法。

    借用吴震的令牌中力量遮掩,便是连朱欢仙君他们这些无比熟悉陈渊仙尊的人都骗过。

    屠神战傀立在原处,并不答话。

    吴震笑一声,点头道:“道友放心,那量天尺如果在五层,只要寻到,定然是交给云澜剑仙道友。”

    “至于云澜剑仙道友留在城中的亲友弟子,我也会全力照顾好,绝不至丝毫伤损。”

    他目光转向万华城方向,眯起眼睛,低声道:“朱欢坐不住的。”

    “我让你说十年后归来,他一定会在十年之内,打开往五层的通道,偷入其中。”…“我们只要等到这个机会就好。”

    说到这,他低下头,声音压低,似乎只有他自己听得见。

    “我也想知道,师尊,还能不能归来了。”

    屠神战傀没有在吴震这边久留,一拳击破虚空,身形踏入其中消失。

    他是战傀之身,对这些算计都不感兴趣。

    他只要将韩牧野安排的事情完成就好。

    看着屠神战傀消失,吴震面上神色慢慢化为凝重。

    “战傀,当真是神界来人吗?”

    ……

    万华天渊之中,死寂之力交错弥漫。

    手持长剑的阳鼎天身形闪动,急速前行。

    之前与朱欢手中降魔杵拼一击,他身上伤损不小。

    更关键是他手中的天阳剑,抵挡不住那降魔杵中力量,也受到损伤。

    这才是真正让他心疼的。

    他飞遁而走,面上神色变幻。

    “谁?”

    才落在一座悬浮的千丈巨石上,他忽然眉头一挑,低喝出声。

    手中剑,指向前方。

    “云澜剑仙要见你。”

    刺耳的金铁摩擦之声响起。

    一身黑色甲胄的屠神战傀从巨石背面走出。

    看到屠神战傀,阳鼎天面上神色一动。

    “云澜剑仙是玄甲宗出身?”

    项凌霜执掌的天荒战傀,此时这一尊战傀明显也是天荒级别。

    周天神界之中,也只有玄甲炼器宗有这么多天荒战傀吧?

    屠神战傀似乎不愿多说话,只是抬起手掌,一拳击出。

    “轰——”

    一道暗沉的裂缝出现。

    这一击,让阳鼎天双目之中瞳孔微缩。

    好强的力量!

    这是纯粹力量的运用,是连此地死寂之力都无法压制的绝强手段。

    屠神战傀一步踏入裂缝之中。

    阳鼎天微微犹豫一下,也一步踏入。

    虚无之地。

    破开死寂,便是虚无。

    借助虚无之地的折叠,可横穿万里天地。

    屠神战傀一拳一拳,将面前天地击碎。

    每一次出现,都是在十万里之外。

    不过一个时辰,阳鼎天已经随着他来到了天渊之底。

    一座黑色的山峦之前,屠神战傀身形立住,然后微微一顿,消失不见。

    阳鼎天抬头,看到身穿一件淡灰色长袍的韩牧野立在那。

    “阳宗主仗义出手,韩某谢过。”

    韩牧野轻笑拱手。

    阳鼎天目光落在韩牧野身上,神色化为惊异。

    “你——”

    他此时分明看不透韩牧野修为,也看不透他身上气息!

    这怎么可能!

    就算是仙君巅峰,他阳鼎天都能看透。

    除非是仙尊。

    可韩牧野不可能是仙尊。

    如果韩牧野是仙尊,根本不需要这般麻烦,直接出手便是。

    万华城除了陈渊仙尊,还有谁能挡另外一位仙尊?

    “阳宗主看出来了。”韩牧野摇摇头,轻声道:“我现在情况有点特殊,真身暂时无法显露。”…“大约,还需要年时间。”

    面前并非真身,真身还需要年才能出现。

    阳鼎天将心中的惊异压下。

    能让面前这位云澜剑仙耗费年之功,那不是炼化至宝,就是有大机缘。

    无论哪一种,只要这位真身出现,恐怕都是战力大进。

    之前其一道元神就能与自己一战,等其年后真身出关,怕是真的能碾压自己了。

    “阳宗主,你所求是不是昊天金乌?”韩牧野一句话,让阳鼎天浑身微微一震。

    他点头道:“不错。”

    他的天阳剑要想完全炼成,需要极强的阳属力量加持。

    寻遍天地,他才得到昊天金乌的消息。

    这昊天金乌可是时间阳属力量的极致。

    看向韩牧野,阳鼎天面色坦然:“我本也有请云澜剑仙帮我寻金乌的想法。”

    他出手帮助黄脂虎他们,可不全是因为看中黄脂虎他们的天赋。

    修为到仙君境界,什么天赋都已经是虚的。

    唯有真正的宝物,能让他们得到踏入仙尊境界机缘的宝物,才是所求。

    天阳剑,关系到阳鼎天的修行机缘,他不可能放弃。

    “昊天金乌真身应该是在万华城第五层。”韩牧野开口。

    “十年之内

>(本章未完,点击进入下一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