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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后三岁福宝被团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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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只有叶向鑫笑不出来(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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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毕竟他在任还不到五年。

    此时若说没有此事,旁人必定要问他是如何得知的。

    正在县太爷犹豫的时候,最开始抢先过来帮老叶家解围的青年人突然朗声道:“县太爷,既然这么多人有意见,那不如就先在县城办一场厨艺比试。biqikμnět

    正好岑老也在,再请上几位德高望重的人一起来做评判。

    “谁最终胜出,谁便代表丰乐县去京城参加比试如何?”

    县太爷一听这话,眼睛登时就亮了,当即拍板道:“这位小友说得极是,待本官回去便叫人拟个章程出来,就这么办!”

    一听说要公平竞争,大家自然也都没了意见很快便纷纷散去。

    扈元任护着县太爷离开,他手下的人则将罗捕快和他的两个跟班一并押走,回去再行处理。

    只有那位青年还站在旁边没动。

    叶老大急忙上前道谢:“今日之事,真是多谢少侠出手相助。”

    “叶大哥不必客气,叫我穆铮即可。

    “我家小少爷担心丰乐县这边匪患未除,不甚太平,所以叫我跟着保护你们。

    “刚刚不过是举手之劳,叶大哥不必客气。

    “就算要谢,也该感谢我家小少爷才是。”

    叶老大没想到秦鹤轩竟然连这些细节都帮自家想到了,一时间激动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等下次有机会再见到秦小少爷,我们一定当面致谢。

    “当然也还是要谢谢你出手相助的。”

    两个人在这边客套,站在后面的叶娟儿对儿子道:“你看,娘说什么来着,肯定没事的。”

    叶向鑫此时都被一个接一个的震惊给弄得有些麻木了。

    “娘,你可没说叶大嫂还有这么大的本事。”

    “是么?那可能是我忘说了。”叶娟儿笑着说,“你上次吃的鹿肉就是你大嫂做的,若是让我做,肯定直接糟践了,怎么可能那么好吃?”

    叶向鑫用了舔嘴唇,的确,当时那块鹿肉格外鲜美,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肉了。

    但因为那是第一次吃梅花鹿肉,所以他便将鲜美都归结于梅花鹿肉本身的味道上去,没有考虑这鹿肉是谁做的。

    此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当时叶娟儿还给师父带了一大块鹿肉。

    后来师娘做鹿肉那天,还特意叫他过去一起吃饭。

    但是师父一家人都吃得狼吞虎咽,只有他觉得根本不如叶娟儿送来的那块鹿肉好吃,所以只浅浅地动了两筷子就不吃了。biqikμnět

    师父和师娘还以为他是在客气,对他越发刮目相看。

    如今想起,原来竟是因为做肉的人手艺高低不同。

    竟让同一头梅花鹿身上的肉吃起来味道差别如此之大。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再次抬头打量起叶大嫂来。

    但除了年轻了一些之外,他实在看不出叶大嫂跟娘亲这个乡下妇人究竟有什么不同。

    这样的人真可能是什么隐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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