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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栖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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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刑讯(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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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方如晦:“要我看,这活儿就得你们北镇抚司干。”

    薛长安面无表情:“知道了。”

    锦衣卫么,天生干活的命,天生背锅的命,有什么事儿都他上,有什么人命官司都得他背。

    说起来,这西屏郡内大大小小的人命官司,分明都是春风卫干的,凭什么扣在他锦衣卫的头上。

    偏偏,他气不得,恼不得,说不得,更骂不得了。

    那颜夕娘子约莫是刚哭过,眼角红红的,又未施粉黛,好一个可怜兮兮的柔弱美人。

    只是那柔弱的皮相里,是铮铮铁骨。

    她的左手手掌,已经从中间被砍断了一截,右手的五个指甲,也统统被人拔起来了,血淋淋的,很是可怖。

    这种刑讯拷问的法子,通常用于军中。

    都察院的刑房,倒是琢磨了不少折磨人的法子,例如什么‘贴加官’,将一张湿透的桑皮纸,贴在面部之上,直至窒息而死。

    再比如,拿满是刺的铁刷子,刷洗身子、用石灰腌目等等。

    既不叫人死的太快,又不叫人死的太轻巧。

    据说,总共有上百种花样,但凡丢进了都察院的刑房,就没人敢不说实话的。

    他锦衣卫,先前有个贪污的千户,进了都察院,就叫谢御史审了一次,当天早上进,当天中午就出来了。

    当然,是躺着出来的。

    只有军中人,一向爽快,一般以俱五窍之法,所谓五窍,就是削鼻、剜目、割耳,挖舌,割唇。

    除去五窍之法,还有五刑之法,便是:将其头颅与其四肢,切成五块儿。

    通常是先切手指,因手指一共十根,便有十次答话的机会。

    若十指俱断,还未问出想要的答案,再开始从胳膊开始,将人‘大卸八块’。

    他刚入踏进那间临时作了刑狱的屋子,便见百里元时悠悠然的坐在椅子上,手里把玩着那几截断指。

    他见了这指头,就知道百里元时早将人审过了。

    若那贼首愿意同他说,也必定愿意同百里元时说,他就是问,答案也是和先前一样的。

    那如果她都已经五指皆失了,还闷嘴葫芦一个儿,他就是在问,也问不出来什么东西。

    何况,是为恶鹧鸪林多年的山匪,又使的是北弥的毒香,显而易见的,只有三种可能。

    一是,已经被北弥收买。

    二是,本来就是北弥人放入琅琊郡的探子。

    三是,南凉朝廷里,有人假作北弥人,与这群乱匪做了这桩生意。

    如果是一,那还可以审审,说明北弥高层对这桩婚事没什么意见,只要将人送过去了,差事也算完了。

    可若是二,说明,北弥权利中心,已经有人按耐不住,要从昭和郡主入北这个契机作乱,再次燃起两国烽火。

    要是第三,那就更不得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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