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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转世千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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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转世千载 第 28 部分阅读(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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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若非巨人们将房子建在了天然的地热区,爱莎可能在吃厌土豆之前,就会被寒冷的冬天给冻死了。

    巨人们挑了好地方,而白鸽则作证,这个房子就建在森林的中心。

    “那些人类在想要找到你之前,就会被这个森林解决了。”

    一想到和自己说这句话时,那为首的白鸽将自己的翅膀放在脖子前,做了个刀划过脖子的动作,爱莎就感到一种黑色的幽默。

    她整个春天都在为了新一年的冬天做准备。

    采集浆果,寻找合适烧陶的泥土,以及各种种子。

    上一世她将兴趣转头了园艺真是明智之举。

    她能够辨认这座森林当中绝大部分的植物种子,一些种子能制成对付各种情况的草药,另外一些则能作为食物应对接下来的寒冬。

    而极少的一部分,则会变成非常有用的香料。

    上帝保佑,上一世黑暗的中世纪八百年,可是天知道有多少贵族会为了两罐子蜂蜜召唤双方的军队打上一架了。

    而能食用的香料,更是可以换来大笔的金钱。

    爱莎尝试着种植各种植物,当她八岁时,已经拥有了一片自给自足的小土地了。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中意这种生活。

    没有开垦过的土地,恶劣的气候,靠天吃饭。

    年幼的少女依靠着植物的果实为食,土豆则是囤积的稀罕货,需要被留到冬天才能食用。

    如果没有将那个炉子给巨人就好了。

    有时候爱莎也在想这种事情。

    但是现在这个地方也很棒了。

    而且女巫也不仅仅留下了一个炉子,还有一个比较小的,她一点也不想知道原来是做什么用的小炉子。

    她捏陶土的手艺烂爆了,万幸,这些做出来的东西也是自用的,不用拿出去给别人看到丢人现眼。

    她所收获的香料,在碾磨成了细粉后,装在了小袋子中,她披着黑色粗麻的斗篷,走出了森林。

    现在,她要循着欢闹的乐曲声,问问那些有钱的地主们,愿不愿意花钱买点香料。

    为了保护自己而伪造出的苍老的声线,手上握着能换来大笔黄金的香料,当打她身上这些“贵重财物”的人们用畏惧压过了恐惧之后,在不知不觉间,最初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而走出森林的她,成为了众人口耳相传的“居住在森林之中的魔女”。

    既不是那些与人类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异种”——从鸽子的口中,爱莎得知了如同他们这些与人类同样拥有智慧的物种为“异种”——

    只是普通的人类女性。

    但是在不知不觉间,却被冠上了“魔女”之名。

    只要一想到中世纪横行的“猎杀女巫”活动,爱莎就觉得心情暴躁。

    既然这个世界上有基督教,那么显然,如果历史按照上一世的那样前行,黑死病就在不久的将来了。

    真是糟糕。

    太糟糕了。

    不想被绑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所以爱莎就决定做些其他的准备。

    她是一个普通凡人,就连人类中可能获得的异能也没有,也没有办法单纯的依凭肉|体锻炼获得强大的武力值,完全彻头彻尾的凡人。

    但是她却以一名凡人之身获得了就连“异种”们都无法获得的强大力量。

    若是梅林是巫师的话,那么他就是人类之中拥有魔力的异能者。

    爱莎却没有任何先天性的才能。

    她只是单纯的依凭自己的努力而获得了强大的力量。

    其中的过程不足为人所道。仅仅能够用语言来形容的,就是她在穿越了无数绝境后,终于跨越了那扇不可跨越的禁忌大门,来到门背后那从未有前人踏上的未知道路。

    ——这条路从未有谁走过,甚至连它的存在本身都不为人所知,可当爱莎走到这条路之前,冥冥之中她就知道了有这么一条路的存在。

    这个世界指引着她踏上了这条道路。

    继“森林的魔女”之后,她很快就被称为了“魔法师”。

    在最初,她看上去似乎和那些人类中的女巫和巫师使用着相似的力量,但是当时间过去,岁月流转,差异就逐步地体现出来。

    “爱莎”这个名字,就算在异种当中也是极富盛名。

    虽然有名的仅仅是她所能提供出的那些品质绝顶的香料罢了。

    ‘调味料果真是有钱人不能或缺的东西。’

    清点着自己今日的收入时,她打从心底感叹这一事实。

    任何时代,垄断行业都会被群起而攻之。

    钱是永远挣不够的,小命更重要。

    但是在这之前,得先张显武力值才能保护自己的地位。

    所以她披着黑色细麻的斗篷,张开双手,来了场以一对多的战役。

    她个人辉煌的胜利以满地的尸体为代价。

    她立刻就厌倦了这种无畏的杀戮。

    她不是和平主义者,可也不是什么以鲜血、杀戮和死亡为乐的疯子。

    她对自己的定义是研究者。

    既然面对那么光怪6离的异种世界,那么她暂时跑去被困于基督教信仰统治的人类世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算没有她,也会有相当优秀的普通人类出手,拯救他们自己的世界。

    她虽然是人类之身,可却更接近“怪物”这个词语的概念。

    当她为了保护自己而选择打开那扇大门,走到门背后所展现的道路上时,她就没有办法继续作为一名普通人活着、长大、最后平静的老去了。

    在这一世她从未受到来自家人的关爱,即便去教堂礼拜,也无法获得神明的关怀,教堂的神父是个只知道喝酒和酩酊大醉的家伙,不止一次听到他说:“到这种贫穷的地方来,我的人生已经完了。”

    爱莎她也不是第一次在在心中给这句话中的人生做出注解,说是人生,倒不如说是“前途”更好吧。

    没有钱就得不到更高的位置。

    ——就连负责信仰的基督教都成了这种鬼德行。

    中世纪在几个世纪以来都被评价为“黑暗的八百年”——这还真是一个无法让人直视的时期。

    宣称着“人生而有罪,活着就是为了赎罪”的基督教,和过去她所生活的现代社会被抨击的邪|教何异?

    反正她不能理解。

    不能理解也没有关系,没有决定自己去专攻什么内容也没什么妨碍。

    反正这一世她始终都是一个人独自度过,就算最初有过家人,也被家人所抛弃了。

    可当她放弃了住处,拎着那装有自己小小财产的箱子走出森林时,看到她曾经所居住的村长已经成了荒地。

    走到教堂附近时,见到了无数的坟墓,更多的人连坟墓都没有,任凭尸骨在风中因时间的流失而自然的腐朽。

    “黑死病。”

    黑死病是鼠疫的别名,因为患者临终前全身皮肤发绀呈黑紫色而被称为黑死病。

    黑死病让欧洲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与非命,薄伽丘留下了《十日谈》来叙述当时的佛罗伦萨如何在一夜之间成了人间地狱。

    虽说她已经在那条除了自己以外,从未有人走过的道路上走了足够远的距离,但是她从没亲自去和异种世界有过什么联系,最多是和那些替异种贵族们服务的下仆们打过交道。

    她维持研究的经费来源于那些可食用的香料,但显然她的收益足够让某些异种们眼红了。

    虽然保护住了自己,但是却不得不放弃昔日的住所。

    虽说没有多么眷恋那个住处,可并非完全出自本意的搬家让她着实感到不爽。

    不过,有什么比见到满地的尸体还要糟糕的?

    她看到了挖开坟墓的异种正在大快朵颐着人类的尸体。

    要尊重别人的生活习惯。

    话虽如此,有多少人类能见到异种在吃自己同类的尸体时还能不大惊失色望而生畏?

    她思索再三,不由自足的发现,她没能在最初的那段幼年时光学习这个世界上的正常观念,让她连套用上个世界的那些概念的想法显得苍白无力。

    虽然很努力想用上个世界的概念套用进这个世界,可实际上绝大部分的时候都忘记了要做这么一回事。

    “你不怕得到黑死病吗?”

    爱莎提着袍子的下摆,脚上穿着的靴子迈过肮脏的尸体,来到了那名异种的面前。

    “不。当然不。”

    那位红发少女一脸的尴尬,与其说那份尴尬源自于她发现有人类看到自己在吃尸体,倒不如说是,“我是说,我妈老是让我别那么心急,可我实在是太饿了。想要躲过守墓人和神父的注视去找点食物总是很困难……”

    对人类而言是人间地狱的流行病,对某些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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