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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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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特种兵 第 199 部分阅读(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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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就在这时,书桌上的电话忽然响了。洛先生走到书桌前,立刻接起电话。

    “喂,阿默吗?什么,明天就能回来?呵呵,这可真是太好了,太好了!我现在正需要你来出谋划策呢!好的,我会为你接风洗尘的,OK!”

    挂断了电话,洛先生满脸的堆笑,在办公桌前背负着手,意气风发地说道,“我洛金勇打天下,不凭钱也不凭权,就凭自己这七尺之躯!而我这七尺之躯,双多亏了我的左手和右手!阿星是我的左手,管武。阿默就是我的右手,管文!文武在手,天下我有!哈哈,哈哈!”

    洛先生说到这儿,忍不住得意地笑了起来,仿佛这管文的阿默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好像只要此人一到,这里什么事儿都能轻易摆平似的。

    左膀右臂(1)

    唐邪可并没有像洛先生这样欣喜若狂,心想这管文的阿默是什么样的角色,自己并不知情。不过单说这管武的阿星,可并不能算是超一流的存在啊,自己的实力就在他之上呢!

    而如果说,阿默和阿星是平起平坐的左右手的话,那阿默也不见得高明到哪去。当然,唐邪是希望阿默能是诸葛亮一级的大能人的,那样的话,自己就能轻松不少,甚至完全没有自己什么事儿了,那才更求之不得呢。

    就算是很能干、很有实力的人,总也不喜欢重任在肩的感觉,这是天底下的大实话,也是唐邪的心声。

    洛先生本来还是愁肠百结的,接了阿默打来的这个电话后,好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奇招,人也变得豪气干云了。

    当下,洛先生安排了两位得力的佣人和下属,陪同着唐邪和秦香语在偌大的洛家游玩。那两位佣人和下属倒是识趣得很,知道唐邪和秦香语并不用谁陪伴,所以也就跟得不远不近的,有需要他们就立刻跟上来。

    洛家的高尔夫球场是一大亮点,不愧是花巨资建造的,就算不会打高尔夫球的人,站在这球场上走两步,也立刻能感受到一种强者的富贵之气。

    唐邪和秦香语都不会打高尔夫球,也就不用上去现丑了。好在洛钱富可敌国,居然还有另一项供客人娱乐的地方,跑马场。

    在佣人的陪同下,唐邪和秦香语来到了洛家的跑马场。

    如果说偌大的高尔夫球场十分大气的话,那么这片跑马场绝对堪称霸气!

    眼前的这片跑马场,不但植有许许多多高大挺拔的树木,而且跑道也护理得十分专业,在跑道周围都装有围栏。至于马厩和马匹就更讲究了,两位五十多岁的外国马师,正在马厩前用心梳理着两匹骏马的鬃毛,足有五间房舍大小的马厩中,还拴着十多匹名贵的马种。

    唐邪很喜欢骑马,但并不懂马。不过看这些骏马的神骏之态,好像是欧洲纯血马吧,估计每匹马的价值都在五十万甚至百万华夏币以上!

    要知道,在同等价值下,买马比买车可难得多了。毕竟车子停在这儿不会出事,马匹可需要专业的人员精心照料的。无论是感情投入还是物质投入,养马都比养车的花费要大。

    在洛家,但凡能够身临这片跑马场的,都是尊贵的客人,往往都是年过五十的一方大亨,像唐邪和秦香语这么年轻的小两口,那还真是绝无仅有的贵客。

    在那位外国马师的牵引下,一匹体毛为血红色的高头大马牵出了马厩,秦香语自己并不敢单骑一匹,于是唐邪便和她共乘一马,围着马场的跑道缓缓而行。

    马匹跑出几十米远,唐邪试了试马的性子还可以,算是挺驯顺的那种,于是渐渐加快速度,马子一放开步,提速可不比摩托车慢多少。

    两人骑在马背上,很快便感觉两耳生风,迎面的风也吹得眼睛有些疼,这速度已经相当快了。

    左膀右臂(2)

    秦香语这可是第一次骑快马,只觉得屁股下坐不太稳,总怕自己会掉下马来。而唐邪则紧紧搂着她,自己掌握好平衡的同时,控制好马的速度。

    唐邪感觉,这马子一但骑起来了,会骑了,感觉绝对比骑三十多万华夏币的雅马哈R1要爽得多。骑在马背上,感觉真和古代冲锋陷阵、勇冠三军的大将似的,这种威风凛凛快意恩仇的感受,远不是摩托族所能体会的。

    一个下午的时间,两人就在这片跑马场上渡过,骑马的感觉很愉快,时间也就不知不觉到了傍晚。这一个下午都没有再见过洛先生,唐邪也没有去打听,不过薛晚晴倒是走开一会儿,又回来陪上一会儿。

    到了晚上,在薛晚晴的招待下,唐邪和秦香语先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到餐厅共进晚餐。洛先生的确是大忙人,现在已经离开了洛家,到外面忙去了。

    晚餐后,唐邪和秦香语又到四楼的多媒体客厅里看电影,半躺在逍遥□□和老婆一起看电影的感觉,确实爽得很。唐邪心里不禁感叹,富人们真是太会享受了,古代的皇帝也享不到这种福啊!

    唐邪和秦香语走在偌大的洛家,受的是贵宾待遇,想来之前洛先生是好好嘱咐过了的。看过电影之后,两人由仆人引领到一间客房中,当晚同床而眠。

    第二天早上,客房中那很有些古意的自鸣钟响过六下,唐邪和秦香语一觉醒来。

    唐邪的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是薛晚晴刚刚发来的。内容是提醒一下唐邪,等吃过早餐后要去机场接人,所接的人就是昨天洛先生在书房里提到的阿默,也就是管文的那位智士。

    唐邪回复了一下,然后和秦香语一起洗漱,仍是由两位十分谦卑的仆人引路,来到了另一幢大楼的餐厅里。

    “唐哥,香语姐,昨晚睡得好吗?”薛晚晴已经在餐厅里了,看到唐邪和秦香语来到,立刻笑着相迎。

    “呵呵,那自然好了。”唐邪和秦香语坐了下来,向薛晚晴低声问道,“洛先生所说的那位阿默,你见过吗?”

    “他本人我没有见过。不过在一张合影上,我倒是见过一次的。据说他人很有个性的,长得像一位影星,曾之玮!”

    “哦?曾之玮?如果长得像曾之玮的话,那敢情是很有个性了。”唐邪笑着,三人一起吃早餐。

    唐邪已经了解到,这位阿默之前一直是洛先生的左膀右臂,有很多关系到洛氏荣辱存亡的重大决策,都是由阿默制定的,洛先生只是个执行者而已。

    而就在四个月前,阿默因为身体状况出了问题,飞到悉尼去疗养,期间洛先生也亲自去看过他好多次,但阿默因病一直不能理事。现在正是洛先生最需要用人的时候,阿默病愈,重出江湖,这对洛先生来说,真算是可喜可贺的事了。

    吃过早餐之后,洛先生和唐邪、薛晚晴及阿星等数人,一起乘坐直升机前往机场,迎接从悉尼归来的阿默。秦香语并没有跟着同往,而是由一位美籍女导演陪她交流一下,在华夏国的演艺经历等等事情。

    左膀右臂(3)

    洛先生一行人乘坐直升飞机,十五分钟后到达肯尼迪机场。见到那位阿默的第一眼,唐邪吃惊不小,还真以为是华夏国很有名气的影星曾之玮来了呢。

    一米六左右的个头,略有些肥大的脑袋,胖嘟嘟的脸上堆满了笑,令人一见之下,只觉得他和蔼可亲,倒很难想象他那脑袋中能装下多少智慧。

    陪同在阿默旁边的那一位,年约二十岁,人长得很帅气,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看上去整洁而利落。

    洛先生向唐邪和薛晚晴介绍了阿默,又向阿默介绍唐、薛两人,至于阿默旁边的那位青年,原来洛先生也并不认识,经过阿默的介绍,才知道他是阿默的侄子,名叫阿德。

    当下几人一起乘坐直升飞机,又飞回洛先生的家。洛先生本要为阿默的归来接风洗尘,大排宴席,但却遭阿默谢绝,只说是先商量要事为重,现在该去的地方不是餐厅,而是洛先生的书房。

    于是众人便来到了洛先生的书房里。

    “阿默,你舟车劳顿,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再谈正事?”看得出来,洛先生还是非常敬重阿默的。

    “OK!一份汉堡,一只鸡腿加一杯可乐!你们谁吃谁叫,我就只点自己的喽?”阿默是五十来岁的人,看模样只比洛先生小了十来岁而已,但他的一言一语听起来还是十分年轻的。

    过了片刻,一位菲佣将阿默点来的这些饭食送到书房里。阿默先咬了一口鸡腿,然后向洛先生问道,“这次要刺杀姓陆的家伙,洛先生准备派谁去执行这个任务呢?”

    “是阿唐!”洛先生指了指唐邪,脸上很有信心的样子。

    “够呛。”阿默摇了摇头,一边摇着头,嘴上可没有半刻停歇。他走到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书来,向唐邪说道,“小兄弟,看过这本书吗?”

    阿默称呼唐邪为‘小兄弟’,其实一点都不过分。因为这阿默可是五十来岁的人,比唐邪的年龄大了整整一倍,足可以做唐邪的长辈,称呼唐邪小兄弟,这都算是很亲份的称呼了。

    “默叔,惭愧得很,我并没有看过这本书。”

    唐邪看到他手上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东周列国志》,说起这书,唐邪是一页也没有看过的。不过书里有些非常著名的典故,唐邪倒是耳熟能详。然而阿默明显是腹中藏有诗书的智士,在这种智士面前,唐邪觉得自己还是低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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