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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利亚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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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利亚传说 第 31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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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某届盗贼小姐和先生的获胜者约会,但最后都不了了之。总之,糖城附城“野猪镇”每两年就会举行一次向女英雄致敬的爱神节前瞻赛,纪念柏斯人不屈不挠的精神。

    前瞻赛就是“奔猪节”。

    以前胜基伦德柏列国的人喜欢骑在马背上狩猎野猪,帕卡帕大军入侵的时候,惩罚当地人不让他们骑马,把所有战马都夺去了,大家只好徒步带着猎犬,用短兵相接的办法刀猎野猪。

    于是选美大会之前,举行奔猪节,让附近的村民狂欢,选出勇士,最英勇的人会获得一头活生生的成年雄野猪,一颗标准重(就是女子拳头大小)的雷电之实作为奖励。

    “怎么样,罗巴克,敢接受挑战吗?每年的选美节原本就是我们三个打赌比赛的好机会,今年更逢两年一度的奔猪节,如果你参加比赛赢了,不管是什么奖金,我与老公掏腰包奖励你多一倍。”

    “野猪皮肉合起来是一笔可观的费用吧?何况还有双倍奖励!我参加!”

    丝罗娜原本就是要在糖城附近等待随后而至的伙伴,既然行程不会与节日地点产生冲突,当然也毫无异议。她天真地询问是否也能参加这种两年一度的狂欢节日。

    依纱看看充满期待的少女,眉开眼笑地点头表示肯定的回答。

    10 奔猪节(2)

    费吉利斯一世是奥玛森著名的改革王,也是编外的美食家。他四十五岁登基前游历诸国,不但见识广博,而且品尝了各地珍肴,写下见闻杂录《知味者》让贵族们津津乐道。当然,不管多经典的传世著作,由于文化教育的普及问题,流传到广大民众耳边仍然以口传版本为主。

    比如,关于纯种野猪肉,人们认为它味道做汤甜美,但肉质过粗,如果不经过腌制,是极难入口的,远远不比家猪好吃。所以《知味者》里记录了南柏斯某些乡村如何利用野猪与家猪杂交创造出新品种肉猪的做法。

    南柏斯的小山村,一般不会有类似镇里的酒馆客栈这种公共消费场所,外地客人在赶路时,可以敲开村民家大门,以廉价的费用换取一晚食宿,若然对方家境尚可,自己舌功也了得,还能蹭得农家野味。就像被某些笔调风趣的历史家调侃为“蹭饭者之王”,许多仰慕费吉利斯的孤身旅者甚至故意避开城镇而采取这种方式移动到下个目的地。

    有两个聪明的男人却放弃这种自由自在。他们从冒险工会领取了一份向导及护送的任务,倒赚了些路费。虽然其中一人说过,到帽子镇后就要与雇主分道扬镳,但现在仍然还在护送任务的路途上,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的目的地必须继续再往南移动。

    “为什么望着我?”

    乡村少见的挺拔青年们正在简陋的村屋里吃晚饭。为看管货物,商队都是分批进餐的。长途旅行使这些外地客人们显得行色匆匆,蓬头垢面,在预定计划里,下一个是比较繁华的野猪镇…………据说那里要举行节日盛会,雇主打算花点时间在邻近的地区套出部分货物,然后也会按待遇给所有人一天洗澡游玩的机会。

    虽然金发被灰尘油腻所蔽,但眉目下的冷俊脸孔仍如春花之蜜,吸引不少村民好奇的热情。花了点功夫应酬,蒙尘的美男子才正式用餐,却发现褐发同伴已吃个半饱,然后在旁用“含情脉脉”的眼光偷偷打量他。

    “我以为你吃东西时应该更优雅一点,没想到也能如此豪爽。”

    雇主出于尝鲜,买了当地特产的杂交野猪火腿交给村民,付了点小钱,看着他们从地窖里掏出冰冻的鹿肉,再配上莴苣丝、冬笋丝、蘑菇丝和火腿丝、蛋皮丝,炒出了一盘香喷喷的料理。绿、白、黑、红、黄,五色俱全,肉香盈人,但入口才发现,缺乏正确的火候,味道与口感立即成为折磨舌胃的利器。

    回想起来,即使是撕一块面包,金发同伴也上下有度的讲究。眼前,柔软可口的配料及火腿丝已被自己捷足先登,只留有难以下咽的鹿肉部分,对方却吃得大开大阖,犹尝珍馐美肴。

    “……虽然不怎么合口味,但没必要在别人掏腰包的时候挑三剔四。”为了迅速填饱肚子,美男子在唯一看客的面前猛嚼一通韧得头皮发麻的肉块。

    “实际上我想说的是你看起来不像这么随波逐流。”

    被质疑的青年咽下嘴里食物,喝口水(村民不提供酒)帮助吞咽…………这举动还能顺便清理口腔内残余的异味,才抬起头。

    “这里要关心肚子,而不是顾虑舌头。”他把落下的发梢绕到耳后,免得阻挡进餐的视线。虽然发梢脏来有点粘,但动作却透着与所说的话相反的优雅:“庸俗又如何?我不管别人的眼光。”

    “了解,是所谓的贵族放松压力的时刻吧。

    对方不置可否地又吞下一块肉,重复了以上步骤,才将笑不笑地回应道:“我意思是说,在你面前,讲优雅与礼节是没有意义的。”

    坦白起来会让人分不清是直言不讳还是说笑,果然没变。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依欧迪斯哼哼地喝了口“酒”,才想起不过是寡然无味的白开水。

    前亲卫骑兵总帅能够撤下冰冷的外表,在不同人物面前变换行为风格,这种认知令以为他一成不变的年轻猎人有些意外。

    “迪墨提奥大人,”虽然使用了敬称,但全是开玩笑的语气,“我到现在对你还几乎一无所知,真是太不公平了。”

    对话进行缓慢,礼节的压力使金发青年不得不把进食过程加快,在食不言方面,他甚至比公主还要顽固。就在发问者快忍受不住冷场时,进食者觉得胃已被石头般硬的肌肉填满,再吃下去恐有被磨穿的危险,才施施然抬头回应同伴的报怨。

    “不公平?我有何特别之处要让你知道?”

    “当然,我连家族秘密都对你说了,”特别地强调“秘密”一词,依欧迪斯巧妙地表达他的好奇,“你对我了如指掌,我却对你知之甚少。”

    “真是有你个人风格的感想。”迪墨提奥对依迪注视片刻,深湛的翡翠眼透出被夜幕加持的墨绿。他判断这年轻猎人确实只是光明正大的好奇,不像想打探什么秘密。

    “好吧,我好奇心可多了。比如说,曾经与我伯父一起共事的令尊大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虎父无犬子,好竹生好笋,诸如此类无非说,想知道儿子的情况大概从他的双亲身上也能了解一二。

    这种巧妙的提问方式,利用了别人对尊长的敬意,因此无法完全拒绝回答。所以不知道对方心思的弯曲,迪墨提奥略略沉默,试图总结更为简练的回答。良久,他有点迟疑地说:“他是个能完美地回报家族与皇帝陛下期望的人。”

    聪明的聆听者也领悟到某些东西:“那么你从小也必定被人期待着某些更高的东西。”

    纯粹是出于民间流传的“有个出色父亲是儿子的悲哀”这种平凡的感叹,可意外提前地接管过家族的金发青年,心里不约而同也有这样的感慨。

    “所以我跑去猎取冰狐,绝不仅仅是因为那样很有趣。”

    加得烈。莱。齐拉维斯。翠丝庭,盛年时期突然暴毙的前队长,是家族长者们时时扼腕长叹的对象。他们对未过三十,只能以暂代的名义出任族长的长子迪墨提奥告诫说,由于他的父亲以及历代族长都曾经获得过不少重要方面的荣誉与成就,因此他不能重复别人的过去,必须在不同的地方建立属于自己的名誉与地位。

    “你还真会走捷径。”

    “过奖。”

    帕卡帕王猎取冰狐失败,又被它戏弄过,老羞成怒,所以许诺朝中谁把冰狐皮剥下献给皇帝,就可获得特为此设的最高战士头衔“冰狐战士”。原本依欧迪斯不知为何那种无法捕获的传说怪物能被骑兵小子得逞,但后来看过梦魇神弓就完全相信他有这样的能力了。

    帕卡帕王当时未曾发掘梦魇神弓……尽管某人不肯明确透露弓的秘密,依欧迪斯对迪墨提奥露出心照不宣的表情。

    “怎么样,迪墨提奥,我知道野猪镇要举行奔猪节,你何不也去争夺个野猪勇士?这世间能轻松射杀野猪的估计只有你梦魇弓射出的箭矢了。”滚满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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