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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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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官场 第 22 部分阅读(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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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那个年代应当也算是运气较好的一批了,最少还能搭上国家中专分配地末班车,不过他们也是运气不好的一批,因为几年后的下岗潮又正好落在了他们头上。

    黄奕的生日对于当年那帮高中同学来说应当算得上是个大日子了。全班七十三号人来了将近五十人,当然,这五十人大多是在光华或者省城生活工作的一批人,至于其它人要不就是没脸面参加这样的聚会,要不就是在外地工作无法通知或者赶回来参加。

    黄奕的这一次生日也算是全班自从高中毕业后的第一次大规模聚会,如果不是黄奕有着光华市政府办地身份,寻常人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号召力。

    近五十人坐满了将近九桌,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有人带上了老婆或者女朋友,有人则带上了男朋友或者老公,也有人则是带着儿子女儿,总之看上去虽然乱七八糟,但在酒店的这个角落里确实是热闹非凡。

    说实话。毕业离校数年或者数十年后的同学聚会对于有些人来说有些残酷,因为这其实就是一个攀比地场合,老同学之间问得最多的一句话自然是你现在干什么,在哪高就之类的话,出人头地的自然是趾高气扬,而混得不怎么样的人就只能成为一个小小的配角,也许没几分钟就会被遗忘到某个角落里,成为一个不是边缘的边缘人。

    当然,这种情况是毕业越久越明显,林华他们高中毕业才不过几年时间。暂时还不那么的明显,但出现频率最高的还是那两句对有些人来说不知是不是挖苦的问题。

    (目前还在读高中或者读大学地书友可以想想这个问题,也许你们可以从这一节中获得那么一点小小的动力。)

    林华在光华绝对称得上名人。对于他,熟悉他的同学对他都显得非常地热情,虽然很多人林华虽然一直生活在光华也有好几年没有见过了,但也有些不熟悉他的人则下意识的躲着他,名声臭了总不会是个好事。而且人最相信也最爱听的往往就是那些不实的传言。

    林华一把抱着跑遍了省城几家大商场才买到地足有一人高地粉红色洋娃娃。一手提着一只足有一人高的大花篮走到了站在酒店门口招呼客人地黄奕身前,把洋娃娃递给笑了异常开心的黄奕。一边也将提在手里的花篮放在了门口。

    黄奕对林华送给他的洋娃娃显然非常喜欢,不过却对林华提着来的那个花了八百多块的大花篮显得异常的不满意,而宁馨却站在黄奕身后侧笑得正欢。

    黄奕把手里的洋娃娃递给一旁的一名朋友,这名同样正笑得很开心的漂亮女孩很可能是黄奕的大学同学。

    黄奕指了指身旁的大花篮,皱了皱眉头向林华问道:“你怎么买这么大的花篮。”

    林华有些奇怪,围着自己提来的花篮左右看了看才回道:“怎么了,大点不好吗,我觉得蛮好看的,那卖花的也说现在流行送大花篮,我还特意让他们用的是今天刚到的鲜花,这些郁金香听说是今早刚从荷兰空运过来的。”

    黄奕狠狠的瞪了一眼,而一旁的宁馨与黄奕的两名女性朋友则一个个在一旁哈哈大笑。

    就在这时,林华身后忽然传来吴锋的声音。

    “黄奕。”

    林华转过头,只见正快步走过来的吴锋穿着一身笔挺的|乳白色西装,胸前的西服口袋还像民国时期的交际花一般露出半截红色手绢,(不过民国时的交际花一把都把手绢挂在腰上)手里抱着一束直径足有一米左右,完全可以用来当盾牌的大束红玫瑰快步走了过来。

    走到黄奕身边的吴锋与林华站了个并肩,将手里的玫瑰花递给了黄奕,黄奕将花再交给身后的朋友后,这位确实比林华更有风度的吴锋忽然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心形的红底金边首饰盒,一边用一种深情的语气缓缓的道:“这是我前天专门去香港为你挑选的,生日快乐。”

    一旁除宁馨外的其它女人一个个都夸张的惊呼了起来,而黄奕则显得有些为难,好像不知道该不该收,真到身后的两名朋友推了她两把她才把首饰盒接了过来。

    黄奕笑着说了声谢谢,而吴锋也显得异常的高兴,还冲林华点了点头,之后便上了进这家酒店宴会厅的楼梯。

    吴锋刚一走,宁馨便率先开始向林华发难。

    “林华,三天后我过生日你如果敢送我花篮,我就用高跟鞋踢你。”

    林华看了看宁馨,又看了看一旁神情有些冷的黄奕,这才苦着脸道:“花篮怎么了,摆在这里不是很好看吗。”

    这时别说是宁馨不满意的哼哼了,就连黄奕都怒哼着把头撇到了一旁。

    而黄奕身后的两名帮忙收东西的朋友则双双失笑出声,讨了个没趣的林华干脆也跟着上了楼,但林华刚踏上楼梯,身后黄奕忽然冷声道:“林华,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话没有说。”

    林华这才记起自己还没祝黄奕生日快乐。

    林华连忙转过头,向依然有些不痛快的黄奕道:“生日快乐,你想要一束束的花过几天我也送你一大束。”

    听了这话,黄奕脸上的神情才好看了点,不过她还是直接把头一撇没有再理会林华。

    走过楼梯拐角,林华长嘘了一口气,一边用手指抹去了额头上的虚汗,林华为了这送花可以说是绞尽了脑汁才想出送花篮这一招,不过显然这一招并不管用。

    走进宴会厅,林华立马看到了自己高中同学所坐的那一块,因为有好几个人正在喊他。

    参加黄奕生日宴会的人很多,但主要还是分几大块,其一自然是黄奕的高中同学,当然,这些人同样也是林华的高中同学,其二则是黄奕的大学同学,其三则是黄奕现在的同事,其四自然是黄奕家中的亲朋友人,所以整个宴会厅明显的分成了四大块,林华跟在楼上招呼招呼客人的黄奕父母问候了一声,之后便坐进了高中同学那一块。

    吃过饭,该走的人都走了,该散的人也散了,原本林华也想吃完饭抹抹嘴就走人,不过事与愿违,林华刚想走人便被黄奕给叫住了,说是晚上还有活动。

    出席所谓成功人士的宴会,一般只参加中午宴会的都能只算是一些普通的朋友,也就是有些交情,但没有什么深度友谊的人,递个红包吃过饭,然后他们就走人。

    而晚上留下来的就一般都是一些有深交的朋友了,人啊,不管到哪都分三六九等,连交个朋友都是如此,所以主人家看不看重你在这宴会留客中就能看出一些什么来,当然,这其中不排除有些人确实没有三头六臂分不了身的人,不过这也能看出一个主次关系了。

    这其中最容易看出问题的就是一个结婚宴,能参加晚宴以及闹洞房的自然就是有深交情的那部份人,这部分不但中午有来吃,晚上也许,夜深人静了还有,别人一个红包只能吃一餐,他们一个红包能吃三餐,这才叫实惠。

    第二十四章黄奕生日(下)

    最终留下来的不过二十余人,高中同学中除了林华与宁馨之后便只有上次林华与宁馨去参加过对方婚宴的周梅了,周梅父亲是市长,现在的公公是公安厅副厅长,不管从什么角度看她都有这资格留下来。

    其他的人则全部是黄奕的大学同学与现在的同事。

    宁馨在酒店里开了个大套间,二十余人全塞在套间里虽然觉得有些挤,但还马马虎虎能凑合。

    坐在大客厅里,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旁边角落里还有一桌一进来便开起了牌局,林华则与宁馨还有周梅挤坐在同一条沙发上。

    周梅笑着看了看林华,之后忽然在宁馨耳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结果惹得宁馨满脸羞红的跟周梅打闹了起来。

    林华虽然没有听到周梅说了什么,但看上去便知道应当与自己有些关系,林华干脆就装做什么也没看到。

    原本坐在不远处的吴锋忽然向林华所坐的位置走了过来,吴锋是黄奕的大学同学,自然黄奕的同学就是他的同学,所以在这个房间,吴锋可能比林华认识的人更多,就算是黄奕现在的同学他也大都认识,而林华却只认识宁馨与周梅。

    吴锋在林华身边的一条沙发上坐了下来,之后微笑着向林华道:“林华,王永国是你的人吧,我俩打个商量好吗?林华有些奇怪吴锋为什么会忽然说出这样地一番话。

    吴锋笑了笑。又接着道:“我俩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矛盾,我现在做的生意也都是你不愿意做的,何况你现在最主要的生意还是风华建筑公司,我俩又何必闹得像现在这样不愉快。”

    吴锋的话刚说完,一旁的宁馨与周梅也都停止了打闹,接着就把目光投向了林华与吴锋。

    林华看了看一旁的周梅,这才向吴锋回道:“我俩应当如何商量。商量些什么?”

    吴锋笑了笑。他以为林华已经同意了,便笑着道:“我俩今后在光华各做各地生意各赚各地钱,井水不犯河水。”

    林华一听这话,直接冷笑了起来,回道:“你应当也知道我的底限,如果你像黑疤那样我保证不干涉你的任何生意。”

    吴锋一愣。随后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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