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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刹车,打开车门就冲下去,可是天空中的绿色蚕虫却咕咕怪叫,朝这一家三口的胸腹喷出一股股液体,当场就让他们的身体如同沸腾的油锅发出“兹兹”的爆声。
随即他们的胸腹开始融化,并且一路扩散到头部、四肢,所过之处,所有的血肉都化作尸水,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地上就只剩下一滩腥臭的黄浊液体和半幅镂空的骸骨……
再然后,天空的几条虫子才怪叫着飞下来,美美地趴在尸水上,用漏斗形的口器吸食着粘稠的尸水,吃得不亦乐乎。
艾丽莎看到这一幕,也被吓得头皮发麻脸色苍白,肚子里翻江倒海差点就要吐出来了,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可怕的虫子啊,比之蜈蚣都还要可怕!
蜈蚣尚且要用虫腿、牙齿来把人撕碎,可是那些蚕虫却只需要喷一口毒酸就能把人的骨架都分离出来!
“别怕,那种硫酸虫其实是最低级的,看似吓人,其实是最好对付的。”
李云霄淡漠地扫视着那几头抢着吸食尸水的虫子,随便从地上捡起几块砖头,用千钧之力扔过去。
“噗噗噗”地几声,这几头飞行虫子当场就被砖头给砸得肠穿肚烂,其中一条更是被砖头撞得重重地砸在墙壁上,身体都断成了两截,一地的内脏都参杂着血水、酸液流了出来。
“呃……”
艾丽莎也不由得看呆了,天,李云霄只是随便扔出几块砖头,就解决掉那四头会喷出毒酸的虫子?
蜈蚣都没那么快解决的吧?
李云霄却不紧不慢地解释道:
“别看它们会飞会喷酸液,其实它们很脆的,皮肤软得跟我们人类差不多,根本就没有坚厚的甲壳保护,你要是拿枪的话都能一枪把它们打死,而且它们的警惕性很低,飞得又不快,几乎就跟活靶子差不多,所以刚才在面包车里,我才说这种虫子没啥威胁,就跟拍苍蝇一样随便拍死。”
李云霄说得轻巧,可是艾丽莎依旧脸色苍白,嘴唇都止不住地发抖,想要让她短时间内克服恐惧,以平常心去射击那些硫酸虫子,怕是没那么轻松,她还需要去适应。
接下来的行程中,李云霄也碰到了不少蜈蚣和硫酸虫,但他能避则避,万不得已避不开才会选择战斗,但他每一次出手,都会摧枯拉朽地将虫子解决,并且让它们死状极惨。
偶尔,四周惊慌逃命的人群目睹李云霄一巴掌拍死蜈蚣,一砖头砸飞硫酸虫,都会惊讶得嘶嘶地吸着凉气,愕然到连哭喊声、尖叫声都戛然而止。
那个戴着黑口罩的男人到底是谁?
怎么会拥有如此骇人的战斗力?
所有的虫子在他的手底下都是秒杀,难道他是超人吗。
四周逃命的的路人都想要赶过来寻求李云霄的庇护,可是李云霄独来独往,完全没有要当城市英雄的想法,直接就踩着脚踏车,载着艾丽莎消失在所有人的眼前,徒留下黑色的背影,让被救了性命的路人啧啧称奇,议论纷纷。
当然,如果李云霄骑车骑累了,也偶尔会停下车主动去击杀蜈蚣,然后吸取蜈蚣精血来补充体力,以便保持自己随时都精力充沛不会疲惫。
至于硫酸虫的尸体……李云霄是不敢去碰的,一来是硫酸虫的强酸太过可怕,二来是硫酸虫体积太小,二十条硫酸虫都没有一条蜈蚣来得重,精气少得可怜,李云霄吸了也是白吸。
就这样,半个小时的时间,李云霄东拐西拐地穿行了许多街道,终于离开了市区,来到稍显偏僻的近郊江城区!
这里是新开发的城郊,远不如市里的繁华,不过胜在够安静够清新,绿树植被也非常的多,所有的高楼也都是新建的,而李云霄的姐姐,就是住在这个地方。
第六十五章 出事了
李云霄的这个姐姐并非亲生的,单纯只是隔得很远的远房亲戚,按理说应该叫她一声小姨,只不过她才比李云霄大了那么六七年,所以才顺口改着叫姐姐。
数年前,李云霄的父母双双丧命在车祸中,从此就剩下李云霄孤苦伶仃一个人,但幸运的是他在葬礼上认识了这位姐姐,她够温柔也够善良,并且对李云霄很好,多番接济,哪怕不是亲生,却也待他如亲生,逢年过节都会叫李云霄来家里吃个饭,给他送点衣服什么的。
不过,这位姐姐与平凡的李云霄不一样,她很优秀,毕业于名牌院校,又聪明又有气质,也很有经济头脑,还不到二十七岁就已经在商场打拼出一小片天地,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也算是个女老总,更是个名符其实的白富美,身边追求者甚多,不乏官二代富二代。
但也正因为这位姐姐太过优秀,才愈发衬出李云霄的平凡,每每去到姐姐家里吃饭,看到她门前停着的珍稀名车,看到她家里做客的成功人士,李云霄就倍感不是滋味,只能埋头苦读,两耳不闻窗外事,以期望有朝一日能用知识改变命运,考研考博,让姐姐对他刮目相看。
当然,这一切不过是天真的想法罢了,在地狱般的废墟里挣扎了一个月,李云霄变得现实了许多,也不再幼稚,现在回头看看,他也不由得自嘲一笑,癞蛤蟆总是想要吃天鹅肉的,在白富美面前,平凡的自己总是抬不起头不敢去正视她的目光,也许以前是太过自卑太过嫉妒了吧,但没关系,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
江城区的住宅楼全是崭新的,修建得相当的富丽堂皇,只可惜,这儿也弥漫着尸臭味,每走几步路就能看到一团糜烂的尸体。
显然,昨天在这里肆虐的蜈蚣也不在少数,死了不少人,崭新的小区也洒了许多触目惊心的血迹,就连喷泉水池里面都漂浮着破碎的尸骸,水全都被染红了。
冷眼看着周围惊慌失措地收拾东西的行人,鼻端嗅着淡淡的尸臭,李云霄的内心愈发激动起来,脚步如飞,朝着姐姐所在的楼盘小跑而去,后面的艾丽莎都跑得气喘吁吁,差点要跟不上了。
“快了快了,马上就能见到姐姐了,我昨天跟她通过电话,叮嘱过她好好保护自己,相信她一定不会再发生那一桩惨剧!”
李云霄心跳加速,不由得回忆起重生前的经历,姐姐引狼入室,被一个名叫罗英的朋友出卖送给了那群越狱的劳改犯,那群劳改犯连人肉都敢吃,绝对的丧尽天良,所以姐姐下场极惨,待断手的李云霄赶去寻找的时候,只能找到她的衣服碎片,以及残缺不全的尸体,也不晓得她生前遭受到了怎样的非人折磨。
李云霄想要去报仇,可他却只能在泥泞中发出丧犬的悲鸣,撕心裂肺,断掉一只手的他连生活都难以自理,还谈什么报仇,谈什么雪恨?
那一夜,李云霄眼泪都快哭干,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李云霄才收敛了一切天真,愈发冷漠起来,也许这份冷漠,只有见到姐姐安然无恙才能解冻吧。
艾丽莎忽然问道:“霄,你的姐姐…是什么样的人…”
李云霄唇角微微上扬,边走边道:“是个很优秀的女人,也是我最重要的亲人,更是我所追赶的目标,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艾丽莎的蓝眸中闪烁着光芒:“那…我很期待见到她…”
“会的,她的英语很好,也去过欧洲留学,相信你跟她交流起来会很轻松,不用再说结结巴巴的中国话。”
“呃……”
艾丽莎又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眼神飘忽,她的中国话确实很蹩脚,每讲一句都会花费好大的力气,连她自己都觉得很尴尬。
三两下折转,很快就来到了姐姐所在的那栋楼,踏上楼梯的时候,李云霄重重地松了口气。
楼道很干净,没有血迹也没有碎肉!
很好!
这就意味着这栋楼没有遭到蜈蚣的袭击!
换句话说,只要姐姐老实地待在家里,应该就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也许上到六楼的时候就能见到她了!
李云霄的心一下子就火热了起来,可是这时候,楼梯拐角处却走出一个提着大包小包的中年人,显然是要搬家逃路的,他看到李云霄上楼,不由得提醒一句:
“年轻人,来找亲戚还是来避难的?奉劝你一句,早点离开这几栋楼吧……”
李云霄停下脚步,皱眉道:“嗯?怎么?”
中年人叹息一声,眉宇间尽是愁苦,压着嗓子道:“今天早上外面闯进来一群板寸头,手里还有枪,一看就是越狱出来的……现在这个小区被他们弄得鸡飞狗跳,还出了几条人命,半个小时之前,还有个女的被他们逼得跳楼自杀,那叫一个惨啊……你身后的是你女朋友吧,赶紧带她离开吧,要不然被那群越狱犯看到了,你两都会倒霉……哎,夭寿啊,那群越狱犯可都是好几年没碰过女人的,一个个全是**畜生,也幸好我女儿不在家,老婆又年老色衰……要不然我也不知道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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