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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虽然李云霄能调动的蜈蚣精血很少,可是对周雨欣的腿骨却有奇效,让她的脚筋热乎乎的,骨头裂开的缝隙也愈合了一半,都已经能下床走动了。
照这样的速度,四五天的时间就能彻底痊愈。
但那些蜈蚣精血的作用也让李云霄感到一阵惊奇,尤其是他还能调动传给别人……
那岂不是说,李云霄都能客串那些拥有治疗效果的天选者了?
要知道,那些拥有治疗效果的天选者是少之又少的,相当的抢手,身价异常的高,往往一个治疗系的天选者就比三五个战斗系天选者还要难得。
李云霄在琢磨着,如果以后自己真的组建一支猎虫小队,那自己寻找队友的时候亮出自己的治疗能力,那号召性会强很多,毕竟这片废墟中并不缺乏强力的战斗系天选者。
吃了晚饭以后,周雨欣就饶有兴趣地鼓捣着她的重力异能,艾丽莎则从书柜里翻出两本中华字典,津津有味地看着,那只小蝎子却依旧在呼呼大睡,消化着肚子里积压的的母虫肉质,瞅瞅它,李云霄觉得它似乎比昨天又大了一小圈。
这一夜,李云霄早早地趁着夜色降临之前就进入了自己房间,避开了艾丽莎和周雨欣。
因为他知道,一旦入夜,左手在女人面前就会不安分,如果他还靠近她们的话,左手肯定又会失控,所以控制左手的最好方法就是别在晚上靠近女人。
翌日清晨,李云霄便打算验证昨天的那个猜想。
那个时间倒溯的能力。
如果真的是一天使用一次的话……
现在也该可以再一次使用时间回溯了吧?
餐桌上,李云霄看着拿馒头喂小蝎子,笑得很灿烂的艾丽莎,咳嗽一声:“艾丽莎,我问你个事可以吗?”
“可以的,你说吧。”艾丽莎放下了手中的馒头,摸了摸小蝎子的翡翠脑袋,对李云霄笑着说道。
“你有男朋友吗?”
“没有…怎么问…起这个了……”
“没,我还以为你们西方妹子都很开放,哦对了,你胸围是多少?经常喝牛奶吧?”
“我…我…我不知道…”
看到艾丽莎被问及敏感问题而脸红发烧,李云霄也不好再问,同时心里默念着——
时间回溯!
唰!
眼前一花,对面的艾丽莎哪里还有什么脸红,她分明就在拿着馒头在喂着小蝎子。
李云霄攥紧了拳头。
果然如我所料!
时间真的回溯了,我果真能控制一分钟的时间!
第八十三章 白色蛆虫
连续三天的时间,李云霄都在忙着外出猎杀蜈蚣,尤其是确定了方圆三公里内蜈蚣被屠戮一空之后,他还在附近找了一间新的房子让周雨欣、艾丽莎搬进去,以免被越狱犯报复。
不过新房子也不是很安全……
哪怕窗户有铁护栏,李云霄某次大早上醒来的时候,却能看到阳台的铁护栏被腐蚀出一个特大的窟窿!
罪魁祸首,就是一种蛞蝓(鼻涕虫)般的软体虫子,通体雪白,身上分泌着一种浆糊般的液体黏黏稠稠,只能上下蠕动,大概只有小猫般大小。
可是别看它的体型不大,这种虫子却是极其喜欢吞噬金属!
它们通常都在晚上活动,或许它们天性不太喜欢攻击人,可是它们晚上的时候会疯狂扩散,见楼就爬,见车就钻,到处去寻找金属,金属就是它们的食物!
也别看它们白白嫩嫩的没啥危害,实际上它们分泌的酸液能在半分钟之内就把拇指粗的钢条彻底融化,哪怕你家里安装的是防盗钢门,它们要破坏掉也只是分分钟的事。
隔壁小区的住户就倒大霉了,防盗钢门被腐蚀出一个个大洞,毁都毁得差不多了,哪里还能起到半点效果?别说防虫,就连防人都防不了!
不少住户勃然大怒,将怒气撒到那些白色蛆虫身上。
他们害怕公牛般巨大的蜈蚣,难不成还会怕那些白色蛆虫吗?总不能让这种白色蛆虫欺负到头上吧?
可是很快住户们就后悔了……
因为你不理它们还好,一旦你主动攻击,它们就会尖叫着蠕动身体,从嘴里喷出雾状酸液!
这种酸液不是水箭,喷得不快,一般不会像硫酸虫那样把人腐蚀成尸水,可是这种雾状酸液一旦被人吸进了呼吸管道,立刻就会呼吸困难地栽倒在地浑身痉挛,两片肺叶像是爆炸开一样,几乎所有的肺气泡都严重受损,没几秒钟就会血液逆流,窒息而死!
可以说,很多躲在家里的住户都逃过了蜈蚣的猎食,偏偏却因为鲁莽而去招惹那些白色蛆虫,最终导致家里弥漫着那种雾状酸液,一家人都死了个精光……
就是如此的讽刺。
城南区的蜈蚣并不多,比起城北起码少了一半,然而被白色蛆虫杀死的人却要远远多于死在蜈蚣嘴下的人!
事实往往就是如此,你对狰狞的蜈蚣感到畏惧,你就会下意识地躲开它……可是你看那些小猫小狗般大的白色蛆虫体型小,就以为能吃定它们,却不知道它们的威胁性和致命性比蜈蚣还要巨大!
在室内,你还是别想去对付它们,它们在室内就是定时炸弹般的存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地等待它们离开,因为它们也是夜间行动的虫类,白天就会钻回地缝,早上八点钟之前它们绝对会滚回去的。
当然……
这种虫子对李云霄而言,并不能构成任何威胁,相反,李云霄还很喜欢这种白色蛆虫,因为它的肉质相当饱满多汁,由于没有甲壳的保护,李云霄直接拿左手覆盖到它头上就能把它吸得渣都不剩。
寻常的蜈蚣,因为有甲壳保护,所以李云霄总是需要把它们打个半死瓦解掉它们的生命意志才能吸取精气,相当的麻烦,而这些白色蛆虫却不会,按理说李云霄的手碰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喷出雾状酸液的,可是还没来得及喷出,血盆大口就已经在一刹那间把它们的魂魄都给吞进去了。
因此每逢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李云霄就忍着寒冷刺骨的冰风从被窝里爬出来,早早地就开门外出,在小区附近搜寻着那些白色蛆虫。
由于天色太暗,他还得带上手电筒。
在不少小汽车上,或者小区的金属健身器材,乃至是路灯、变压器附近,都能找到许多白色蛆虫。
尤其是那种电路变压器,上面爬满了一条条白色蛆虫,别提有多恶心了,那比石狮子还要巨大的变压器都被腐蚀得坑坑洼洼的。
李云霄自然不会放过它们,顺着电线杆爬上变压器,左摸摸右摸摸,平均两三秒钟就能吸干一条白色蛆虫。
白色蛆虫被吸干之后,就只剩下一张皱巴巴的老皮,若果说它生前是波斯猫那么大,那么死后所剩下的老皮大概就只有一张传单那么大……
所有的营养和血肉,乃至是它们吞噬掉的金属,腹腔内的酸液都莫名地被吸了个干净!
李云霄暗自感受了一下,每十头白色蛆虫的精气,就比得上一头巨型蜈蚣。
不过,这也相当不错了,毕竟白色蛆虫对李云霄没有半点威胁,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们数量繁多啊。
李云霄凌晨六点到八点,都在对付白色蛆虫,一天就能吸干两三百条,相当的凶残,导致小区里到处都残留着皱巴巴的白色老皮,乍然一看,还以为是垃圾废纸……
而中午下午,李云霄则会在方圆三公里之内活动,找人打听蜈蚣的下落,主动出击。
当然……
除了蜈蚣之外,也有不少别的大型虫子,例如一种名叫巨盾虫的就相当厉害,浑身钢刺铠甲,背脊上还背负着一块类似于龟壳的东西,远远看去就像一块巨盾,这种虫子的杀伤力跟蜈蚣差不了多少,然而它们的防御力异常恐怖,子弹都射不穿的!
就连李云霄要杀它们也是千难万苦,好不容易耗死一头,却悲哀地发现……
这货的铠甲太厚了,就连头壳都比钢板还要厚的多,怕是有二十公分那么厚,哪怕杀死了,李云霄左手里的血盆大口也根本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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