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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那这是什么地方?我操……我知道啦。”
男子双手抱怀,不停点头,自信满满的说道:“我一定是穿越了,来到了异界大陆,好吧,我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还读过两年半大学,我拥有丰富的知识,定会在这片新大陆创造奇迹……”
没错,这个自以为穿越了的神精病就是张一诺。
他没有死。
“这是什么?”
张一诺突然感觉自己身体有些异样,他意念所至,竟是看到了自己体内。
只见他全身上下肌肉紧密,没有一丝杂志,骨骼竟是闪烁着玉般光泽,除了血液之外,还有一条奇怪的液体遵循着奇经八脉,在他的四肢百骸中缓缓流动。
液体内部呈淡蓝色,在它的表面,则是包裹着一层灵动的金色火焰。这火焰就存在自己体内,但对自己却没有一丝一毫的伤害。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他却能感受到那些液体中所蕴含着极为霸道和凌厉的能量。
他意念一动,那包裹着金色火焰的液体竟然活了过来,与他的意念产生了共鸣,忽而汇集到左手,忽而涌向双脚,每当这些能量聚集时,他就感觉那一处有着开天裂地之力。
而最奇特的是他的心脏,他不停跳动的心脏居然成为了蓝色,而且晶莹剔透,如同水晶。那些液体就是由这出发,然后在体内循环,最终再次回到心脏。每一次循环结束,张一诺都会感受到身体上似乎又多了一丝力量。
就这样一次一次,不停淬炼着张一诺的*。
这还没完,他内视向下,只见自己丹田处不知为何漂浮着一本巴掌大小的漆黑色书籍,书籍通体乌黑,云雾缭绕,在书体表面,两个烫金色字体刺眼、夺目。
“沦亡!”
能量液体在经过此处的时候绕远避开,竟是不敢与之接触。
无论怎么催动,张一诺无法感知到这本书籍,就像根本不存在一样,张一诺所见都只是幻想,完全就是徒劳。
而又如同它一直就存在这里,几千年,几万年,甚至几亿年,从未变过,如四肢,如空气,如流水,简单、自然,毫无特别之处。
这些奇怪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令他感觉到大脑深处阵阵晕眩,眼前发黑。
“这……这都是什么东西?”
张一诺真的感觉自己要疯了,他只记得最后和李建国、大壮、孟红英、吴世,他们一起被鹰眼所俘,然后鹰眼举枪要毙了自己。
之后的事,全无印象。
“难道我被打昏了?那我怎么又穿越了?肚子里边这本“新华字典”是谁放进去的?哪个他妈不要脸的偷内脏的王八蛋把我的心给换走了?”
张一诺实在想不明白,只好用力摇了摇头,将那些想不明白的的事情都甩出脑袋,准备去征服这片异界新大陆……
*********
时间回到张一诺被鹰眼所杀之时。
“张一诺就地掩埋。”李建国沉声命令道。
虽然心有不甘,但却只能这么做的大壮挖了一个坑,将张一诺结结实实的埋了起来。
“兄弟,这辈子我对不起你,下辈子定当还你。”大壮对着张一诺的“坟堆儿”痛苦的说道。
“行了,出发。”
当一切收拾妥当,李建国带令众人向远方走去,在他们三个高大的背影后,还跟着一个磕磕绊绊的小孩子……
埋在土坑里的张一诺全身冰冷,皮肤惨白,完全失去了生命迹象。但是在他的大脑里,还有几条细小的神经在传递信息。
在张一诺被鹰眼掏空的胸口里,破败的碎肉里参夹着几粒细小的玻璃纤维,这些玻璃纤维来自于一个烟头大小的玻璃瓶,和一个蓝色的玻璃球。
玻璃球是张一诺在q市所得,他并不知道来历,但那却是他从q市所带出来的唯一东西,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他虽然不知道是何物,但一个小小玻璃球能有什么明堂?全当成是个念想,所以一直放在帖身口袋中。
而那个玻璃瓶,则是张一诺在d市地下基地中白衣人所赠,他依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但白衣人曾说过,这个东西会救他一命,所以也就带在了身上。本来这种不知底细的东西张一诺是不想一直带着的,但是他在北方军区只简短的呆了3天,而且全是睡觉过去的,并没有给他安排住所和放置物品的地方,刚睡醒了觉没多长时间就被叫去出任务,所以这个玻璃瓶也只好带着了。
看这小瓶也不怎么结实,就将它与玻璃球一同放在了贴身口袋中了。
无巧不巧,在鹰眼贯穿他身体时,同时也将这两样东西崩碎开来,里面所装的液体全部散落在他的胸腔内。
这也是他能活过来的最关键因素。
当然,也缺少不了张一诺的求生意志,如果不是他坚韧的生存念头,他的大脑,也早就死亡了,如果连脑部都没有了生命迹象,那,这个人就真没得救了。
第一百零九章 异界宠物
在张一诺的胸口处,破败、碎裂的筋肉当中,洒落着星星点点的蓝色液体,这些液体突然动了起来,它们流动,汇集,片刻间便形成了两个水注。
水注犹如活物,它们互相打量,轻轻碰触,在短暂的接触后。一条水注骤然暴起,在张一诺空荡荡的胸口处舞动起来,它速度极快,带起道道蓝色影线,这些蓝色影线慢慢形成一个心脏状的网。
另一条水注也不甘示弱,快速的加入进来,以同样的方式疯也似的编织起来。
但是之前已经有了一个心脏形状,它的加入非但没能事半功倍,反而令刚刚成形的心脏雏形顿时消散开来。
两个火柴棍大小的玩意儿互不相让,都在抢夺张一诺心脏的所有权。
如果常此下去,无论这两个东西究竟是什么,它们都无法拯救张一诺的性命。因为他大脑中的神经反应几近消失,距离真正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遥!
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互相不停吞噬、纠缠的两条蓝色水注,慢慢的竟然融为一体。
融合过后的水注变得粗状,编织的心脏不再是网状物,而是如有实质般的晶体。
几息间,张一诺的胸腔内出现了一个蓝色心脏,它周围探出无数条触手,将那些断裂的纤维、脉络链接起来。
“咚咚……”
心脏突然鼓动了一下,新鲜的血液重新注入张一诺的血管,随后便开始了疯狂的跳动,将他体内凝固的血块冲开、溶解,缓缓的流动开来。
与此同时,一条极为淡薄的蓝色雾气也随着心脏的跳动弥漫而出,遵循着他的经络在四肢百骸缓缓流动。
当蓝色雾气循环一周重新归于心脏时,张一诺体内突然徒生异变。
只见雾气所过之处,张一诺的筋肉、骨骼竟然全都染上了一层蓝色,而且蓝色逐渐扩大,慢慢向他的全身漫延开来。
张一诺的细胞正在变异,基因正在扭曲。这些蓝色雾气包括那颗心脏,根本就不是人类的,甚至完全与地球上的任何东西都毫无关联。如此下去,就算张一诺最终苏醒,他也将失去人类所拥有的一切。
或是成为吴世那样的变异人,或是成为满身尖刺的杀戮怪物,或是成为一只个头巨大的屎壳郎也说不定……
就在此时。
他丹田处光芒大作,那本黯淡的书籍又爆发开来,一阵金色火焰狂放而起,将流动的雾气所包裹住。
雾气突然变得暴躁,不停东突西撞,飞快转动,试图由金色火焰中冲出。
但事情往往不愿意按照本意来发展。
不多时,雾气开始变得缓和,逐渐平稳,重新开始了流动,而在它的外围,则覆盖上了一层不停跳动的金光。
被蓝色雾气所同化的*也重新回归了本色,细胞恢复如初,基因也重塑为人类模样。
就这样,一切变得平静,再无任何波动。
微风吹过树林,带起阵阵“????”的清响,坑坑洼洼的地面上爬过一队寻找食物的蚂蚁,战斗已经结束,这个地方,又归还给了大自然。
*********
“这异界大陆也太荒凉了吧?”
张一诺漫无目的的在旷野中行走,大片大片的尾巴灰随风舞动,脚下踩过厚厚的堆积,如雪般的灰尘被他踩得留下一连串脚印。
空中的辐射云黑压压的令人感到窒息,偶尔几道阳光穿透下来也很快消失不见。
踌躇满志的张一诺也是越来越心烦,怎么别人一穿越都是碰上精灵公主,暗夜女妖,皇家幼女,“拔枪”一通乱射,全都归于麾下。
怎么我一来,满头满脸的大尾巴灰,满眼的单色调,别说美女了,连个母猪也没见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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