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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着人的声音走去,我终于看到了人家,终于是看到了目标了,我该休息休息了,等待机会,找到我需要的东西。
这个时候,我没有选择拼命的冲向人家,只是因为我现在还穿着囚服,那样做,只会更快的暴露我的身份,相反,我选择了隐蔽,静静的藏在人家的附近,等待天黑,等待这家人进入梦乡。
太阳终于落山了,天也慢慢的黑了下来。冬天就是这样,天黑的早,六点多可能就黑了。我也明白,乡下的人,晚上没有太多的事情,早早就睡了,只要他们睡下之后,我就可以悄悄的进入院子里,“借到”我需要的东西了。
我强忍着饥饿和寒冷,终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的跑进了人家的院子里,准确的说,是从人家的院墙上翻了进去,幸好这家人没有养狗啊,要不然,我不会如此轻松的得手的。我悄悄的进到厨房,一边拿食物,一边寻找衣物。但很遗憾的是,我只拿到了食物,并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我拿着食物,赶紧从厨房里出来,蹑手蹑脚的在其它地方寻找衣服。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在院子另一头的绳子上找到了一件外衣和一条裤子,我想应该是这家人晒在外面的衣服,忘记收了吧。
拿到食物和衣服之后,我快速的离开了这个院子,狼吞虎咽的吃掉了食物之后,赶紧把“借来”的衣服穿到了自己的身上,把自己的囚服藏在了下面。
接下来,我想自己就应该计划着,怎么通过交通工具,彻底的离开这里了,我想,自己应该是逃跑成功了吧,虽说不是越狱,但我却不用再回到监狱了,我想这也算是重新回到社会上了吧,只是回来的方式不是很地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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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节 放虎归山
“借到”了衣服,填饱了肚子,伪装着自己的身份,精力充沛了很多,头脑也冷静了很多,知道了下一步自己该做什么,也明白了下一步自己该怎么做,无疑,这个“人祸”给了自己机会,也让自己重新回到了社会上,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该轮到我“上场”了吧,自己真的不需要再低调了。
在逃跑的那天晚上,我成功的搭上了便车,身无分文的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县城,本来想到乡村里暂时潜伏下来的,但作为一个农民子弟,深知乡村的危险,所以还是选择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县城,一个名字叫“江右”的县城。
说到乡村的危险,我还是解释一下。如果你是个陌生人,来到了乡村,无论从口音上,还是从行为举止上,都会很快的被别人认出来,虽说那些朴实的农民并不会知道你是谁,但他们会很快明白,你是个陌生人,对于这个乡村来说,你是个外人,既无亲戚,亦无朋友,也就意味着你是个危险的人,乡村的人,都会防着你的。
乡村也就是有这个好处,所以小偷大贼,都不会去乡村的,更加不会把乡村作为活动的场所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乡村虽说没有警察治安,但社会秩序还是相对比较安定的。
来到了江右城之后,我还是身无分文,饥饿让我不得不考虑到生存的问题,本打算乞讨,可自己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人家不会轻易的给你施舍的。无奈之下,自己想到了偷盗,也只有偷盗,才是个投资小,见效快的“生意”,不需要承担多大的风险,也不需要太多的“本钱”,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年轻人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已经饿了快两天了,这两天以来,除了在一个露天的饭馆里偷吃了别人剩下的一个馒头之外,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呢,自己似乎已经感觉到了眩晕,似乎死神就在自己的前方,召唤着自己。但“狼”告诉自己,为了生存,需要忍耐饥饿,需要等待时机,忍耐饥饿只是为了捕获“猎物”。
自己忍耐着饥饿,混着拥挤的人群挤上了公交车,幸好人多,售票员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也许是售票员根本就没有记住人吧,反正至始至终没有人问我要过票。公交车里挤满了人,几乎动不了,我强迫着自己,寻找目标。在自己的寻找之下,发现身边有一个老太太,这个老太太手里提着一个破旧的包,因为拥挤的原因,老太太完全没有防备,只是死死的抓着扶手。我想,老太太的包里一定有钱包的吧,只要偷到了老太太的钱包,自己就有钱了,自己就有饭吃了,自己就不需要再忍耐饥饿的煎熬了。
我强迫着自己,使劲的向老太太的身边挤,希望乘机下手。可就在自己来到老太太的身旁之后,我放弃了,因为我怕老太太受不了这个打击,万一要是闹出个人命来,自己的罪孽可就大了,自己不能为了自己生存的权利,而让别人放弃了生存的权利吧。
放弃了之后,自己又开始寻找新的目标。车上的人很多,需要仔细的寻找目标。并无偷盗经验的自己,还是十分谨慎的,因为任何的失误,都会让自己重新失去人身自由的。在自己的努力下,我又发现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是个年轻的女人,一身时尚的打扮,却要忍耐这拥挤的公交车。我慢慢的移动到了那个女人的身边,一股浓浓的香水味让自己的呼吸变的不是那么的流畅,但为了生存,自己只能忍耐。那个女人肩上挎着一个漂亮的皮包,皮包的拉链正好对着自己,是个好机会啊,为了能够吃饱肚子,这次一定要成功。
可就在自己要动手的时候,公交车却意外的来了一个紧急刹车,由于车子的紧急刹车,车上的人都失去了平衡,眼前的这个女人也不例外,失去了平衡的她,倒向了我,幸好自己是个男人,反应快,力气大,死死的抓住了扶手,并没有因为失去平衡而倒向车子的前方。而那个女人却实实在在的倒在了自己的怀里,突然的撞击,让自己的胸脯有些疼痛,但这点疼痛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伤害。但这并不能说明自己就没有受到伤害,也许是自己运气差,也许是老天终于做了件好事,让那个女人的高跟鞋的鞋跟踩到了自己的脚上,一股钻心的痛,让自己眩晕的感觉更加的强烈。
我心想啊,美女啊,没事你打扮这么漂亮干什么啊,还要非穿着一双高跟鞋啊,其实你穿高跟鞋并没有错啊,但你为什么要偏偏挤公交车啊,其实你挤公交车也没有错,但你不该用高跟鞋的鞋跟踩我啊,不能如此的残忍啊,即使我本来打算想偷你的钱包的,但毕竟只是想想而已啊,还没有动手啊。
公交车又恢复了正常的状态,还是慢慢的向前移动。那个女人也终于是恢复了正常的站姿,也许是因为她踩了我的原因,她一脸的歉意,面带笑容的赶紧给我道歉,看到她的笑容之后,我很不好意思啊,无奈之下,还是继续忍着疼痛,还是要装出一副硬汉的样子,赶紧对着人家说“自己没事”。
又一次失败了,直到那个女人下车,我都没有再打她的主意了。但自己的肚子依然受着饥饿的煎熬啊,还是要想办法的,自己还不能倒下啊,还不能跟着死神走啊,自己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做呢,不能就这样窝囊的到阎王爷跟前报到吧。生在人间,没有被人看起过,总不能到了地下,再遭受小鬼的眼色吧。
再次寻找目标,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胆量不够呢,还是因为老天不给我这个机会呢,直到自己下车,还是两手空空,肚子还是饥饿着,眼前还是眩晕着,似乎,生与死,就在一瞬间了,自己真的不知道,下一秒还能否保持着呼吸。
下了公交车之后,自己疲惫的坐在了公交车的站台上,希望暂短的休息,能够给自己带来精力。
就在自己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一辆公交车开过来了,一股人潮直接向着公交车的方向涌去,大家似乎疯了一样,不顾一切的冲向了公交车,什么夸包,什么裤兜啊,统统在不顾一切的拥挤下,暴露在我的眼前。看到这样的情景之后,我似乎是看到了希望,也似乎是看到了生命,我再也没有犹豫,赶紧站了起来,也不顾一切的冲向公交车,只是,我的不顾一切和别人的不太一样,别人不顾一切只是为了上车,而我的不顾一切是为了偷到钱包。
就在大家不顾一切的时候,我的手迅速的朝着一个男人的裤兜里伸去,自己指头上的神经末梢告诉自己的大脑,已经摸到了钱包了,而且还是鼓鼓的。在死神的威胁下,自己的大脑迅速的给自己的手指下达了命令,让自己的手赶紧死死的抓着钱包,因为那就是自己活下去的希望。
终于,那个男人成功的挤上了公交车,从他的脸上,我能看到他胜利的表情,似乎像是打赢了一场“战争”一样,迅速的消失在拥挤的公交车里。而我,也终于是打赢了一场关系生死的“战争”,此时,自己的手上已经拿着一个鼓鼓的钱包了,我赶紧把拿着钱包的手,塞进了自己的裤兜,并且告诫自己,一定要平静,一定要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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