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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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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 第 54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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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城真被浅水清拿下,此役,非浅水清之功,皆因国主昏庸,派系争斗,将相无能所致。

    抱飞雪死后,朝中激进派势力大受打击,楚鑫林,卫文国等人都是清流系的人,是典型的保守投降派,而自己却是坚定的抱飞雪的主张者,因此在朝中也深受打压。

    商有龙虽是抱飞雪的亲信大将,但是这个人领军或许不如抱飞雪,政治觉悟却很高。抱飞雪一死,他立刻放弃抱飞雪的主张,坚持稳妥打法,结果博得了不少清流派的好感。但是却引来了楚鑫林的极大不满。在羽文柳重新重用商有龙之后,楚鑫林提出举国决战的策略,与其说这策略是针对天风人,到不如说是针对商有龙的。

    国逢大难,国内却派系凌乱,对权利你争我夺,真正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待到天风人真正开到的那刻,却是谁都没了主意。

    每一想到这,邹白永就惟有叹息绝望。

    那一刻,他对大梁城能否保住,再不看好。

    朝堂之上,议事仍在继续。

    羽文柳无奈垂询:“如今,我们到底该如何是好?”

    楚鑫才拱手回道:“听说今年离云岛血梅早开,盛世绝丽,臣以为陛下大可驾巡出游,赏花论治。”

    羽文柳一呆,脱口道:“你是要朕离都避战?”

    楚鑫才正色回答:“此为赏花出游,怎可说离都避战呢。铁风旗宵小之辈,就交给留守的将军们负责好了。”

    这一提议,令所有人都为之愕然。

    惟有楚鑫才,在做出这个提议时,一脸正气,仿佛如今的止水,正处在国势强盛,百姓无忧的好年头……

    那一场朝会,在虚伪与华丽中定下基调:国主羽文柳终于决定出游离云岛。说得好听点,这叫天子不立危檐之下,说得难听点,就是逃跑。

    有一点,浅水清看得没错。

    羽家王室,压根就没出过一个有骨气的种。

    血香祭大旗,还没把所有的百姓都吓倒,就先吓倒了这位止水国主。

    在浅水清通告说大梁不降,羽家王室满门皆屠后,他第一个想法就是开溜。

    成功的大臣从不提正确的建议,只提国主喜欢的建议,这一点上,楚鑫林做得很成功。

    被留下监国的太子,在当天被吓的都快尿裤子了。

    而国主出游这样重大的事,早被有心人看在眼中,通过特殊的传播渠道,这则消息在第一时间被传到了铁风旗浅水清的手中。

    那个时候,没人知道铁风旗已经打到了离大梁城只有不到五十里的距离了。

    他们停在这里,等待消息,已经等候了整整两天。

    听到羽文柳携家小落跑的这个消息,浅水清苍白的脸上终于现出了一点血色。

    他开心地笑了,笑声虽轻,却震人心魄。

    浅水清淡淡道:“羽文柳胆寒了,楚鑫林成功游说了这个家伙,让他弃城而逃,接下来,就得看方虎空晴他们的了。”

    然后,他沉声道:“传令,铁风旗即刻进发,兵进大梁城!”!~!

    第一卷  第三十八章 问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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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以及阅读都可以

    维拉克是止水军中的一员老兵。

    他出身于国内最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维尔布尔族。

    二十载的岁月,对任何一名士兵来说,都是相当漫长的。维拉克记不得自己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也记不清自己受过多少次伤。

    他的鼻子,早年时被敌人在鼻梁骨那里劈了一刀,因此分成了上下两半。

    他的一只眼瞎了,一只左手只有三根手指。下巴也曾经挨过刀。

    这使他的整张脸,看上去有些狰狞恐怖。

    但他最终还是活了下来,并且活得健康,活得有力。

    他那苍白的须发,深刻的额纹,以及脸庞上那一道道歪歪扭扭、怵目惊心的丑陋伤疤,都向人们倾述着生存的艰难和岁月的沧桑,但是他自己,却从来都是洋溢着满足的笑,仿佛生活从未抛弃过他。

    他自信,并且活得快乐,同时也得到了自己兄弟的尊敬。

    去年天风人开始进攻的时候,他是北门关的一名士兵曲长,后来北门关战败,他被编进了第二战线防卫部队中。但是铁风旗的来到,让止水人整条战线都散乱起来。

    维拉克已经记不清自己被临时转入过多少支部队了,他总是一会被匆匆调到前线部队中去,一会又被勒令退回防守。进时,可以一下前往到第一线,退时,就干脆退到海边。这半年来他什么也没做,光在国内旅游了。

    刚入新年的时候,自己打的退伍报告终于有了回复——他再一次被拒绝退伍了。

    这让老维拉克非常恼火,他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是真正的老兵,每天还必须守在小林沟的村口站岗放哨,这实在令他有些憋闷。

    小林沟是通往鍪海望天港的必经之路。

    “如果没有鍪海,也许人们会表现得象天风人一样勇敢。”坐在酒馆里,老维拉克一边向嗓子里灌酒,一边对着身边的年轻士兵发着牢骚。“人有了退路,就总会不思进取。”

    身边的小兵今年才十五岁,是前不久刚刚被招募进来的,叫蛋子,是个诚朴的乡民。

    他虽然当了兵,但这辈子还没见过一次战争。

    这刻就眨着眼问维拉克:“维拉克老爹,你见过天风人吗?”

    “见过,和咱们一样,一只鼻子两只眼睛,就是一个个打起仗来都不要命,凶得狠呢。”维拉克叹气摇头。

    “那咱们的兵为什么不行?”

    维拉克叹息回答:“孩子,如果你被人打得十年都迈不出家门一步,以后就算是碰上那个头比你小的,也会没信心打过人家的。信心!!!信心是一支部队强大的根基。止水早没了信心,又哪里还来的强大可言。”

    蛋子立刻挺起胸膛:“我有信心能打败天风人。”

    维拉克立刻笑:“你这新兵蛋子,还真是个蛋子,你当信心是喊喊就来的吗?胜利!胜利带给人的不仅仅是荣耀,更多的是经验,是战斗的意志,是那背后带来的财富刺激的战争欲望。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有胜利才能给予。失败者,是无权品尝胜利的滋味,也无权渴望战争的。”

    “那真正的好战之人,从来都是从战争中得到好处的人。”维拉克语重心长地说:“所以,你还是盼着自己永远也不要上战场的为好。要知道老爹我,为了争取到这后方来,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呢。”

    只是,眼看着战火也正在向后方弥漫,维拉克的心,也越发忐忑起来。

    前方突然传来马蹄声声。

    一支壮观的骑队在村外逐渐显现。他们头顶白缨素盔,手中银色长矛,速度不快,但是军容却极为漂亮。每一个人都穿着仿佛仪仗队一样华丽的军服,在队伍的中间,更是有着数十辆的豪华马车。

    这些骑队就簇拥在马车的身周,谨慎地张望着。

    出于驻防的职能需要,老维拉克提着酒瓶摇晃着出来,看着对方逐渐靠近,大着舌头叫住了前面的一员骑兵,大喊道:“你们是哪支部队的?要到哪去?”

    回答他的,是一顿没头没脑的鞭子。

    老维拉克立刻怒了:“干什么打人?”

    坐在马上骑兵冷酷高傲道:“我们的番号也是你能问得吗?现在我来问你,你回答,有敢错一个字,立刻杀了。告诉我们,去望天港走哪条路比较近。”

    小林沟的村口是条三岔路口,通向望天港的分别为一条大路一条小路。那骑兵显然是很少去望天港,所以也不知道该走哪条路比较好。

    只是他问路的方式过于霸道,老维拉克心头一股无名火立刻升起。

    眼前这许多骑兵,阵容华丽,身份高贵,显然不是他能惹得起的。所以他最终瞪了对方一眼,狠狠地回答道:“谁都知道小路比较近了,一直向东,半天就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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