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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叔神气的说,“西町大爆炸你还记得不?那火烧的!三天三夜都不灭啊!他,就是那时候我从火堆里救出来的!你没见他当时的样子,混身是血,手里还抱着半截死人胳膊,呀,恐怖的不行!救活之后,问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嘴里不停说着:‘如画,如画,如画……’,呐,估计是他亲人吧。我跟着重复了一次,他好像就清醒些了!到后来,你不叫他如画,他根本不理你!”
“别说了!听着渗人!”瘦子拉着威叔说,“快走吧,来不及收工!”
“喂!如画!走啦走啦!真是的,半聋半傻还这么喜欢看热闹!”威叔大声喊。
“他……他怎么了?”瘦子指着如风说。
如风的脸上,清清楚楚的挂着两行泪。
“不是吧!没见过死人啊!又不是你娘,哭什么哭!”威叔惊讶的说。
“我这里……”如风按住胸口说,“很痛……”
“痛狗屎!快走吧,小心流弹打死你!这世道,唉!”威叔摇摇头说。
如风向我倒下的地方望了一眼,疑惑的,不舍的,哭着最后望了一眼。
终究,他还是慢慢走远。
天空突然飘起了雨,雨滴淋在我的脸上,感觉暖暖的。
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不见,只余下如风的样子。
“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不要走!不要和任何人走!”
“我绝不会扔下你一个人的!”
“姐,一起回家吧!”
“夏如画,我爱你!”
“只有我一个,不好吗?”
“你叫什么?”
“魏……”
如风慢慢变小,最后变成了我们初次见面时的那个小男孩。
他就站在那里,站在时光深处,站在生命尽头,静静的,等着我。
阿风,我会去,一定去。
去那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不会下雨,养些小鸡小鸭,到老到死,永远在一起。
最后的一刻,我偷偷笑了笑,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如果,
真的三世一轮回,
那么下次见面的时候,
弟弟,
请一定要,
再爱我一次……
——END
番外——某年某月,某时某人
我叫苏瞳。
女,29岁,已婚,育有一女,职业是自由撰稿人。
……
大概在1993年与死者偶然相识。
……
我捡了她的手袋。
……
最后一次联系是四年前。
……
通知婚讯。
……
魏如风?
……
不是很熟……
我从警署走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秋末的天气凉嗖嗖的,裹紧围巾,却还是会觉得寒。
几个女学生笑着走过去,她们穿着短裙,丝毫看不出冷的意思。大概年轻时,有足够的热量去忽略温度,我上高中那年,遇见如风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么?
不禁又回想起那位警官的盘问,就像把我有限的生命层层剥开,让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原来已经过了那么多年。
原来如风已经死了那么久。
原来我已经嫁作人妇。
原来,她也死了……
这世道或许真的乱了。
我背对着那闪烁的POLICE标示,慢慢走远。
—
夏如画的死,我没听到一点消息。
之所以赶来处理她的后事,还是因为隔天报纸头版元燮的新闻。
那上面绘声绘色的描述了警察是如何在调查街头枪击案的时候,发现女性死者的医疗卡担保人竟然是辖区最年轻有为的商家元燮。元燮是怎样神色苍白的随警察匆匆赶到停尸间,然后又是怎样的不能自持,紧紧抱着死者悲泣不止……
报纸急近渲染桃色之能,恨不得将这事写成了三流艳情小说,而对案件本身,却寥寥数字。显然,在他们眼里,死个把人绝不如少年精英的绯闻轶事来的有看头。
我忙又查看了上面几天的报纸,才在角落里一块豆腐大的地方看到了相关的报道:
“昨日丹霞十字街头发生枪击案,两人当场死亡,无人受伤。据警方证实,死者为原东歌夜总会的老板程某及其情妇。警方称,程某曾涉嫌倒卖军火及毒品,并开设地下赌场和高级会所进行黑帮买卖。另据知情者称,此次他正计划携款外逃。谋杀计划周密,可能与程某国外合伙方有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东歌夜总会的老板程某,那必定是程豪了。而他所谓的情妇,那个让元燮抛弃身架自尊,哭得撕心裂肺的女人,只有夏如画。
而她……死了?
那张娇艳的面孔渐渐的浮现,她的一颦一笑都在我脑中清晰了起来。
第一次和夏如画见面还是在冰淇淋店里,她的眼睛空空的,干净而迷茫,在那一潭深黑中却又隐隐能看到坚定。可能是太美丽了,美丽得带着悲凉的诱惑色彩,让人不自觉的想侵略。所以胖妹夸赞她的时候,我却选择了嘲弄。
我其实是嫉妒的吧,尤其……在见到如风之后。
第二次再见到她,就已经把话挑明了。不是我有多少的自信,而是不喜欢偷偷摸摸。她那时的表情我现在还记得,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傻傻的用柔软的皮毛保护着自己珍贵的食物,然后隐忍着等待猎人凌迟。
那时候就觉得了,这样的女子啊,自然会有人想捕获,也有人想保护。
再然后,命运就和那两个人纠缠到了一起。他们总是做我意料之外的事情,间接让我的人生不圆满。
而这个过程中,几乎消耗了我生命大半的喜怒哀乐……
比如在皇家剧院那次。我本来是故意冷淡的接起如风电话的,但听他轻轻的说过来吧,就情不自禁的答应了好。他之于我就像夏如画之于他,不开口则已,开口便是魔咒。
结果呢,他满身是血的倒在了我怀里。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过那样的恐惧。如果可以以命换命,我那时大概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死。直到现在,我举起左手都仿佛会隐约的看见血迹,殷红殷红,暖暖的从我的手指缝中流过。一滴一滴的砸在我心里,宣告不屈与忠诚。
我是真的真的觉得悲伤了,爱情与死亡,这两个字眼之间,距离是多么的远,又是多么的近!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我认命的放弃了。绝对不是什么成全,也不是什么承认,更不是为了突现男女主角的坚贞。
我很委屈,我的爱情就像被他们胁迫一样,合着眼泪和鲜血,别扭的退位。
其实如风不是对我不好。
他可以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侧身挡在窗边,说怕流弹打到我;他可以在我面前毫不掩饰的吃大堆巧克力,然后眯着眼睛安心睡觉像只满足的猫;他可以容忍我不停的抱怨代数几何,载我去吃四位数的大餐;他可以不相信任何人,但却独独倚赖我。
他可以为我做很多。
但是,为了夏如画,他可以不要命。
我与他之间永远差那么一点,伸出手,却抓不住。
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所以当魏如风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的时候,我照样活的好好,而夏如画却疯了。
哦,不对,现在应该是……
死了。
我低下头看手中报纸冰冷的宋体字,那上面的铅印慢慢模糊,不知不觉间,我竟然泪流满面……
—
我给元燮打了电话,他的声音低沉,情绪相当不好。
我想还是由我到警署来处理这件事比较妥当,毕竟元燮顶着耀眼的光环,容易让报纸连篇累牍的编小说。而无论是魏如风还是夏如画,我都不想看到他们的名字成为别人的谈资。
说来好笑,和这位顶顶有名的商界精英结识,还是因为在娱乐场的那次偶然的“四人约会”。
那天从遇见,到离开,几乎都是我和元燮在说话,而我们明明才刚刚认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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