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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主沉浮》
第一章 我是谁?
罗士信就那么仰面躺在草丛中。
碧草蓝天,清风微拂,景致当真如画,惬意啊!
可我们的主人公罗士信同志的心情却一点也不惬意,相反,更像十二级台风,烦躁不安。因为,就从他被那道“神奇”的雷电给劈中开始,他就一刻也没消停过。
这事儿还要从后世的一个纨绔子弟说起。这个纨绔子弟名叫李陵,说起他的条件来,还真能迷倒万千少女:老爸是XX公司老总,老妈是国内著名学者、XX大学历史系教授。
名牌大学XX硕士毕业,高大威猛、玉树临风、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的谦谦君子外形,音乐、美术、体育堪比十项全能的才华;甚至在男人最重视的某方面的能力上也及其突出的男人。
……
佛问众生曰:孰为此男?
众生答曰:上帝也!
佛戚戚然: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也!
基本上在大多数人眼中,这样的条件真的堪比上帝了。不过不能不说老天是公平的,至少在这位猛男的身上,还有一个很令人生厌的缺点。那就是这位仁兄的人品实在是达不到社会主义新青年的基本标准: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心狠手辣兼顾自私自利。
用句俗话说,就是装*已经装到家了。不过当然了,这仅仅是李大公子在同类的同性面前表现出来的品质。可能就是因为李陵某方面的能力很强,导致他对异性的态度格外的好,哪怕是对一条母狗,也要来的比公狗亲切。
悲哀啊!
的确悲哀。他这种对男人和女人截然相反的、但在我们看来却都很欠揍的态度,使他树敌无数。不过李大公子不在乎,谁让人家有那么多名头呢?所谓我是流氓我怕谁,更何况还是个很有地位很有实力的流氓。
不过常言说的好: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常在河边走又哪能不湿鞋呢?
这一次李陵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儿貌似清纯可爱,声音腻的好像蜂王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含情脉脉的,不时的还放出两道秋波。
像这种清纯学生妹,换个定力好的都不敢说一定把持得住,更何况是这位对异性的免疫力为负值、恐龙仙子统统来者不拒的李大公子呢!
凭借以往泡妞的经验,李陵知道要征服一个女人的身体就要先征服这个女人的心,要征服女人的心无外乎三种手段:耍帅,现才,拿钱砸。第一种手段最是无良,不过也最是成本小、见效快、周期短的方法。不但是要想来个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什么的,最好还是选择“现才”,然而这种手段技术含量太高,没有个三年五载的功底,十年八年的修炼是绝对不行地。这种方法虽然维持“感情”的时间够久,不过见效太慢。至于最后一种手段,那成本太高,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儿起地。
不过我们的李陵李大公子可非比常人:一张堪比小猪猪的脸、一身超过小贝哥的气质、还有那不逊于葛大爷的幽默感。再加上人家谈吐有斯文,花钱如流水,当真是将那“泡妞三绝技”掌握的炉火纯青,所以人送绰号“美女鬼见愁”。
当狼邂逅了狈,会发生怎样的一段感情呢?于是乎,一边风度翩翩的发情男飘向了另一边的纯情女。
感情沟通地很顺利,大家玩也玩了,聊也聊了,酒也喝了(很贵的那种),那下一步该干什么了呢?思想不要太龌龊了噢同志们,下一步当然是散步逛街电影院了,唉,为什么总有人想歪了呢。不过至于下一步的下一步嘛...
在公园小树林幽静的深处,风也萧萧,草也幽幽,鸟儿们都不再唱歌了,虫儿们也不再吵闹,似乎是不想打扰这对热恋中的狗男女,当然也有可能是为了躲避即将到来暴风骤雨。
对了,就是暴风雨。
此时月黑风高,树林中央的标志性建筑——移动信号塔下驻足着两道黑漆漆的、相互依偎的身影...
“我说小妹妹,这里实在不像一个谈情说爱的地方啊!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吧,环球酒店,那我熟。”,那他的确熟,因为就是他家开的。
“你说地点我选的嘛,现在说话不算数了吗?我就喜欢这,多自然,多好,还没人打扰我们。”
“好是好,只不过...”李陵抬头看了看乌云密布的老天爷“看来要下雨了,而且这好像不太安全吧,好像靠着根避雷针似的...”
“我不嘛...我就要在这,好哥哥,好不好嘛...”
这丫头拽着李陵的手来回的晃,时不时地在两粒红樱若隐若现的胸脯蹭两下。完蛋了,这货彻底被下半身控制了。不管了,莫说下雨,现在就是下刀,李陵也要把事办完再闪。
“小妹妹,你是自己脱呢还是哥哥帮你来...”好在光线够暗,不然现在李陵Yin贱的表情足以使这位美眉大跌眼镜——再帅的男人在发春的时候也是同样可恶的。
“不嘛,你先脱,不然我不依你...”
嗲嗲的声音加上周围暧昧的气氛,李陵就要爆发了,扒掉衣裤的速度不会慢于世界纪录,瞬间就赤条条的扑了过去。美女也对他的速度始料未及,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抱个满怀,强行挣脱是不可能了,不过美女的杀伤力绝对不在于她们的力量,
“等等啦,人家还没脱呢...”
美女羞涩地低下了头,不依地挠了挠李陵,嗲嗲的嗓音再次控制住了这位帅哥野兽,李大公子很有风度的放开了这个待宰羔羊。美女往后退了几步,缓缓抬起那双媚眼,突然双眸瞪得老大,惊诧的指着李陵身后,从牙缝了挤出了一个字——鬼!
“啊...”
对于我们的李大公子来说,天不怕地不怕那是对人,虽然经过了多年的唯物论和唯物史观的教育,但像“鬼”这种还不被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所完全了解的事务,他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点恐惧的,尤其是在现在这么个氛围下,再加上眼前这位美眉惊骇的表情,还是能营造出一种恐怖剧的效果。
李陵本能的转过身去,就见一道黑影直奔自己的面门而来,李陵躲闪不及,只觉的脑门一阵剧痛,紧跟着后脑勺也挨了一下,然后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许久,一声惊雷震醒了李陵,一阵阵来自头部的疼痛感刺激着李陵的神经,用手摸了摸,湿乎乎黏稠稠的。
“妈的,见红了!”
李陵愤愤的自语道。地上自己刚才脱掉的衣物只剩下一套内衣内裤了,还有一块砖和一根沾有血迹的铁棍,不用说,这肯定是自己的血了!现在这种情况就是白痴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让人算计了,而且还是个团伙,至少俩人。
“大意了啊大意了!”
李陵无奈的摇了摇头,玩了一辈子鹰结果被鹰啄了眼,这要传出去,岂不一世英名尽毁。“不过还算仗义,至少给我留了两件...”,李陵无奈的自嘲道。
“咦!?”
借着雷电的闪光,正想穿衣的李陵发现内衣上好像还写了字,是血书,应该还是李陵的血。
“你人很好!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你,只是这是我的职业,贼不走空,对不起,还有...背面”
字太大,正面看来不足以抒发她的情怀。李大公子一阵的感动,毕竟这是人家的职业嘛,她一定有不得以的理由,不然她不会给我留书,李大公子这样想到。:
翻开背面,继续读到:“你又被骗了!傻*。”
“啊...”
黑夜中的一声长啸!这次李大公子是真的怒了,当头一闷棍背后一板儿砖还不算,现在还留书挑衅性的对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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