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羽最新力作不是我说你 第 1 部分阅读(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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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伸出了拳头,只等他把话说完,看见我的架势,他对这靓仔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去看足球了。 这瓶香水我用了很久了,因为我单独出门的机会并不多,梁小舟在的时候我从来不用,究其原因,恐怕是因为我在梁小舟面前一贯的自信。 从墨尔本回来之后,梁小舟有两天的假期,这两天里我因为忙着给一家出版公司赶稿子把自己关在小屋里守着电脑,偶尔出来透口气,在客厅里喝一杯咖啡或者看会电视的空隙里,我发现梁小舟都在卧室里整理东西,他把所有他喜欢的衣服和心爱的小玩意儿都归置在了一起,随时准备去远行似的。我透过虚掩的门看着他不知疲倦的在那鼓捣,我忽然就有了一种预感,看来这小子要单飞了。 第二天的傍晚,靓仔来了,看见梁小舟忙碌的背影,他大吼了一声:“哥们,你这是要闹独立呀!”梁小舟一脸悲壮地拍打着靓仔的肩膀:“兄弟,我想通了。”靓仔一拳头打在梁小舟胸口的地方:“敢做梦总是好的。” 靓仔是梁小舟他们宿舍第一个百万富翁,他和他的一个亲戚合伙开了一个文化公司,想请我抽空去给他盯着点,这小子刚当上了一家加拿大通信公司的副总,在技术方面是公司的“大拿”,赚钱的心思重得很。他酷爱表演艺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削尖了脑袋想混到文艺工作者的队伍里,未果。 我已经两天没洗澡了,趁着他跟梁小舟瞎白活的空隙,我去冲了个澡。回来的时候,他正跟梁小舟压低了嗓门商量着什么重大的事情,看见我,他忽然高声地大笑起来:“别逗了你,想换工作,太难了,你还是踏实的当你的飞行员算了!”他拍打着梁小舟的肩膀,继而又转向我:“张元,梁小舟最近的思想波动很大,他居然想换工作,我正做他的思想工作呢,真是没事找事,你换什么换呐?都干了这么多年了,你就舍得?舍得离开……离开工作岗位?不是我说你呀梁小舟,你这一换,什么都没了,一切从零开始,搞不好你还是要回来的!回到你现在的岗位,真的,不是我说你……”靓仔语重心长地开导梁小舟,梁小舟面带笑容,一言不发。 我站在距离他们两米远的地方,盯着他们看了足足两分钟。最后,我叹了口气对靓仔说:“人各有志,你让他折腾吧,不然他心里难受,随他去吧……”说完了,我转身进了房间。 靓仔和梁小舟又嘀咕了一阵什么,他起身要走,我叫住他:“靓仔,干嘛去呀!等会我,我送你。” 换上了牛仔裤和一件黑色毛衣,随手又抓起挂在衣架上的一件羽绒服,我跟着靓仔一块出了门。 靓仔的车停在路边的停车场里,距离我们的小区很长的路,一路上,靓仔挖空心思想跟我说点什么,却连一个话题也找不到。 上了车,靓仔终于开口了:“张元,我们找个地方喝点东西吧。” “行啊,”我说:“咱上三里屯喝酒去吧。” 三里屯的南街是我经常去的地方,那里有许多跟我一样以文为生的混混,唐辉是我在南街最好的酒友,我们俩曾经在一个叫做芥末坊的酒吧有过三十瓶科罗娜不醉的记录。他与我臭味相投,对于他的一句至理名言我近乎到了迷信的地步,他逢人便高呼:“我绝对绝对的不赞成你,我也绝对绝对的不反对你。”这句废话是我认为迄今为止他所能放出的最精辟的阙辞了,另外他的许多随笔,例如“人的屁股比脸贵”,“爱情就是请客吃饭”等等等等,也能算作有点价值的废话。 到了南街,找了一家清冷的酒吧,我跟靓仔一头扎了进去,什么也没说,我先干了一杯扎啤。酒吧里放着不知名的什么鸟乐队的爵士,有点吵。 “张元,你别怪我。”靓仔先说的话,他有点胆怯。别说他了,就是梁小舟本人在,看到我这副样子的时候也得小心再小心,此时的我,有点像他们说的煤气罐,易燃易爆。 我嘿嘿一笑,点着了一根烟,极其凶恶地拿余光扫向靓仔的脸:“你怕我什么?” “我,我……谁怕你了?”靓仔嘟囔着端起了酒杯,喝了一口啤酒,呛了,一咳嗽全喷我脸上了。 我抓起餐巾纸,把脸擦干净。 “说吧靓仔,梁小舟是换工作还是换保姆呀?” 梁小舟的保姆就是我,因为我的工作地点就在家中那个9平米的书房里,买菜做饭洗衣服都比较方便,梁小舟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给了我一个保姆的职称。 “也保不齐他是去当保姆了,”我见靓仔不说话又补充了一句。 靓仔在一旁憋红了脸,吭哧了半天:“张元你可别怪我,那个女的是我表妹。” 我对靓仔竖起了大拇指:“行啊,哥们儿,你真行。”这些年来我一如大学里面,跟靓仔等人称兄道弟。 “你听我说兄弟……”靓仔也偶尔会像现在这样叫我兄弟。大学的那几年,我们就像乌托邦那样同吃同睡。 “行,靓仔,你对得起我!”我咚的一声把装扎啤的空杯子放到桌上,“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表弟呀!”我感到心酸。 “你放心张元,梁小舟那边我一定好好再劝劝他,我表妹那边我也要教训她……”靓仔见我感叹得那么凄凉,拍着胸脯跟我保证。正在我沉默的时候,我的背后传来更深刻的一声叹息,“唉!”我转头一看,是唐辉,他跟死了娘似的忧愁地看着我,继续说道:“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呐!”  
《不是我说你》第一章(9)
时至今日,我是那么强烈地怀念我的大学生活,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我们单纯得让人心疼。 刚刚经过了吃人的高考,每个跟我一同走进大学的家伙都是瘦骨嶙峋,面黄肌瘦,仿佛刚刚经过了饥荒。在进入大学之前,我们这些天南海北的同龄人并不相识,相同的高考志愿让我们从五湖四海走到了一起。比如我们的宿舍,六个人,来自不同的地域。 我是第二个到415宿舍报到的,在我之前已经有一个上海的女孩入住,并且选择了一个冬暖夏凉的好床位,我进去的时候,她正悠闲地啃着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看着我忙来忙去。在我们宿舍的人都到齐,并且相互介绍,熟悉了之后,那个啃苹果的家伙成了我们宿舍的老二,不知道是谁的提议,我们按照年龄和生日的大小互相称呼起了老大老二直到老六。说句实话,我打从心眼里厌恶这种称呼,不但媚俗,听起来简直让人反胃,但那时,似乎所有的宿舍都是这么干的,我只能为自己掉进这帮俗人堆里终日自怨自艾。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我再也没有跟我们宿舍里的任何家伙有过任何联系。这些年我心里一直惦记着毕业离校那天我们的十年之约,十年之后也就是2006年的7月14日,我们将在我们大学时代住了四年的公寓楼门口见面。这些年,我一直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并且努力压制着我对她们的那些想念。 不管你是不是有兴趣,我要告诉你一些当年在我们宿舍里发生过的一些事情,这些已经略微发黄的往事就像胡同口那个摊煎饼的老头随口说出的那样——看起来很美。 我们的老大是个东北妞,农村来的,她是一个腰和肩膀一样粗的姑娘,梳着长辫子却总是乱糟糟的,她勤劳善良,品学兼优,大学四年她一直以老大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照顾宿舍的其他成员。我粗略的估计,四年里,她给老二洗过不下上千件衣服,包括内衣。 刚住进宿舍的第一个星期,我曾经跟上海老二打了一架,打架的原因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她当时很激动,用许多上海方言来问候我的家人,主要是我母亲。面对她的情绪激昂,我优雅地保持着冷静,当我认为无需再忍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打开窗户把她的包括枕头在内的一切床上用品扔到了楼下。她愣了几秒钟之后,抄起墙边的笤帚扑向我。当我也抄起地上的脸盆准备迎战之后,老大挺身而出,结果我跟老二都冷静了,因为老大的脸被笤帚苗划成了一幅地图,脑门上还粘着一块苹果皮。由于这次事件,四年里老二一直对我爱理不理的,甚至在我已经当上了生活部的部长之后她跟我也只是点点头,从不多说一句话,当然,我是连头也不主动和她点的,直到我们分别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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