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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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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4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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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了严谨的家庭防守线: 到了庄内,男人可以睡他人的小妾或体面人家的大小姐。这些文字意味着,只有在淫乱迷醉的大都市里,如此不轨才能自树一帜,合法生存下来。  韩庄风气从19世纪中期一直沿袭至20世纪10年代。除了官姨太和大小姐(她们中不乏来韩庄与家里反对的情人幽会者),韩庄也有一定数目的妓女,供客人包夜、包月或更长期的租用。女庄主起劲地罗致女人与狎客,庄花收了费与庄主拆账。写到“新党”男女如“新式学校”安排课程似的给自己的幽会做计划,文章作者不免露出嘲讽的意味。随着旅馆业的兴起,韩庄营生衰落下来。旅馆又提供了一处私会的场所。  20世纪,韩庄渐为更加公开的公娼堂子——“咸肉庄”——所替代。与各等级的高级妓院相仿,民国时期的咸肉庄也是公开的设施,也纳税并领取执照;但与韩庄类似,目的只在让情急的男人立即满足淫欲。客人来了只给上一杯茶,而不是头等妓院里的各色点心,也不讲究交际。1932年的一部指南书写道,咸肉庄  完全以肉欲为前提,所以最受急色儿的欢迎。因为没有妓院的虚伪周折,痛快的纳了相当的代价,46便可满足欲望。  这里的女人是“咸肉”,指南书的作者写她们的时候尽情把玩文字游戏,说什么生意清淡的小肉庄里“未尝没有火腿家乡肉在里面,既可便宜,且招待殷勤”,谈“肉味的美恶”与价格的关系,介绍“斩一刀”的花费(20世纪30年代3元,全夜5—8元)。说起令人谈虎色变的性病,一部30年代的向导书用了“咸肉臭”的字眼,另一位则提醒读者说,“食肉自以新鲜为贵,加过盐的咸肉,非但失却肉的真味,并且多少总还带些臭气,非胃口好的朋友,终有些不敢承教。”咸肉还作为一种转喻,指明了上海作为外埠人聚居地的性质:   咸肉虽不清鲜,却耐贮藏,旅客携作路菜,最为相宜,整块煮熟后带在身旁,随时可以取用,割下一块,送到嘴里就吃,便利极了。上海是活码头,出门人最多,“咸肉庄”就为便利旅客而设。  不讲社交,只管解决性欲,这是咸肉庄的共同点,但别的方面咸肉庄之间却有很大差别,高档的“贵族屠门”装饰华丽,寻常的也就是基本设备。普通肉庄的妓女接客的房间俗称“鸽子棚”,小得只够放一张床。接客时间的长短按付费多少而定,一个完事再接下一个。老鸨们被毫不留情地形容为“一种剽悍凶暴的老妪”或是“一般风骚尖刻的徐娘”,标志着这一类堂子相对属低层次,因为说到高等妓院的业主是从不用如此粗俗的字眼的。  或许因为咸肉庄是在公共租界开始禁娼的时候兴盛起来的,所以大部分都开在法租界的八仙桥附近。到20世纪30年代,指南作者开始评论说“‘咸肉’营业跟着上海旅馆事业,一同突飞猛进,近年来大有压倒长三幺二之势”。这些描述只是沧海一粟,反映了当时弥漫着的情绪,即娼门等级界限打破,原先以书寓长三幺二为中心的妓院文化败落了,直截了当地变成了拿钱换性的生意;随之大滑坡的,是原先那个有序的社会。追忆长三和蔑视“咸肉”在这类文字中总是联系在一起。  雉妓  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上海,最大的妓女群体叫做“野鸡”或“雉妓”,其人数远远超过其他等级。文章写到咸肉庄,有关疾病和性的商业化的调子就已很普遍了;写到野鸡,更是有顾客遭遇人身危险的恐怖描叙。那些找马路拉客女的男人被说成“打野鸡”,可事实上在史料中看到的分明是女人在当捕手。每当夜幕降临,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大马路两边可看到一群群的野鸡,拼命在小商人和走街穿巷的贩夫走卒中拉客。(见图1)那个时期的指南向导书反复告诫来沪旅客千万小心野鸡,她们见路人就上,所做近乎偷盗勾当。最不堪一击的是乡下人:   倘客虽乡愚而似有钱者则以钓鱼之法使其心神迷乱身不由主平日一文如命此时千金不惜。  有一作者错杂地使用了禽鸟的比方,他警告说,野鸡“好像老鹰抓小鸡”似的紧抓捕食对象不放。还有将野鸡的方法形容得如团伙打劫:   上海野鸡拉客人,都半是三个人服侍一个。……在马路上还客气些,若被它们诱进了暗弄堂,那是野鸡老鸨一窝蜂的上前,将他围困垓心,他若还要倔强,那就实行绑票手段,将他像戏台上的活擒张任似地,四脚朝天的抬进鸡窝,乡下人常常被她们摆布得唤救命。  这位作者还说,更糟糕的是野鸡还有一种方法,把客人拉到黑暗弄堂里,“实行抬乡下人的麻糕,以引起男子的性欲狂”(麻糕形似荫茎)。至于野鸡的索费,按1932年来说,所谓“一炮主义”一元,夜度则七元。  与其他的妓女类型相仿,野鸡内部也有种种区别,并非写到野鸡就只有贪婪二字。有的野鸡专门乘坐三轮车在南京路兜风拉客,有的去茶楼戏院,看到有意思的男人装出羞答答的样子。还有的名字听着就怪,叫“住家野鸡”,她们从不外出拉客。20世纪女性的装束有了很大变化,野鸡于是开始学样,脚登皮鞋,戴着金丝边眼镜,修着短发,48打扮成女学生的模样。然而抛头露面乃是野鸡的整体特征;与其他等级的专职妓女相比,野鸡主要是在马路上游荡。  从年龄看,野鸡和下等娼妓总是被程式化地描述为两极,要么十分年轻,“未成年”,要么就是年纪大了,“迟暮佳人”,“营养窳劣”。所谓“年纪大”通常是指20岁到30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高等妓女不多,但野鸡的人数却很多。从支离破碎的史料中可看出,随着下等妓女队伍的扩大,妓女的平均年龄也在往上走。  虽然野鸡的活动范围是马路街道,她们却并未脱离妓院这个制度。雉妓堂子远不如长三幺二妓院那样讲究社交礼仪,不过打茶围的嫖客象征性地付点钱,也会上两盘点心(装干湿),他便可以坐着与妓女打趣说笑。但这只是小插曲,有指南书写道,“不等你坐到一刻钟,她就要求你住夜,你如不允她就要行逐客令,实在没有味道。”  所有有关娼妓的史料都将野鸡写成受老鸨虐待之典型。尽管她们荡马路,站弄堂,并不关在堂子内,而且从整体上说,年纪也长于高等妓女,但这些并没有使得她们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更多的自主权。她们站马路时,娘姨或老鸨就在一旁监视,拉到客人就领回堂子。(见图2)欧内斯特·豪泽在1940年出版的《上海: 待售之城》中回忆了战前的情形:   入夜,电影院散场出来,便可看见穿着蹩脚衣服的年轻中国姑娘同年长的阿妈手挽手的,一对对沿着南京路上闲荡。这些姑娘看上去很不开心,可想而知,若不是因为那些讨厌的阿妈,本来她们中间会有人想方设法回到乡下去的。  1923年一个外国人的改革组织做的调查报告中写得更明白:   不论天冷天热,不论下雨、霜冻还是下雪,只要一到晚上就得扎堆站着招呼男人,路人稍有反应便一拥而上,非哄着他答应了不可。拉不到客人,姑娘就要挨打了。  此类评述不限于主张改革的西洋人。一部指南书写道,迫于老鸨的压力,“在深夜三四点钟尚站在马路上的野鸡,她们不教人去‘住夜’,往往向路人哀告说: ‘对勿住帮帮倪格忙罢!’”  在改革者和社会学者的笔下,49更能说明野鸡的低下境遇的,是她们与客人性茭的频繁程度。1948年对500名各阶层妓女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女人平均每个月性茭活动10次至30次,有的甚至说有60次。改革者的文章中还列举过更高的数字,说有的老鸨逼着雉妓一夜接客4人至20人不等。改革者还将低等妓女视为性病的主要来源,因为同其他人群相比,妓女传播性病更广泛也更迅速。  此外,和其他类型的妓女相比,雉妓至少还有一个方面遭遇更为悲惨: 她们平时不呆在妓院里,而市政法令是禁止街头拉客的,因此她们也就时常与执法的警察发生冲突摩擦。有的指南书给上海游客出主意说,摆脱纠缠不休的雉妓的惟一办法就是把她拉到大街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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