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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哪里出了错呢?
如果找不到原因,就算重来,也无法在第二种生活方式呀。
重来?
想得美。
这世间绝大部分事情都可以轻松重来。
只是这绝大部分不包括成长、感情、婚姻。
婚姻重来就成了二婚。钱小麦没想过要二婚。因为赢峰虽然不是她遇到的最有钱的男人,可是她遇到男人中最舍得为她花钱的一个。
当然,赢峰还长得帅。
初看,赢峰属于粗矿,不是她看着会流口水的那种。
再看,赢峰对她百依百顺、爱她如命,却是她爱不释手的那类。
尽管这样,嫁给赢峰并不全是因为他帅,而是赢峰为了钱小麦开心一笑,常常花的身无分文。比如:他只有四十块钱时,用仅有的四十块给钱小麦买了一张看灯展的门票。
从大一那年开始算,到结婚,前两个灯展她都只走到门口看看。第三个灯展,她进去了,是因为有赢峰的那个四十块。
其实钱小麦并不是没有钱买门票,她只是觉得四十块可以花在其它更值得的项目上。比如:她相中了一双凉鞋,四百多。她所有的钱加起来,还差六十,那她会接下来节衣缩食的也要凑够六十。这就是没有负担的单身生活模式——能挣、敢花。
一个能为钱小麦花光身上所有钱的男人竟然出现在追求者行例里,钱小麦觉得以后真找男朋友结婚时就得找这样的;因为这样的男人是愿意为爱付出全部的男人。
当然,前题是他要真爱。
于是,赢峰就到了钱小麦男朋友侯选队伍里有了插队靠前排站的资格。
为什么在学校不确定男朋友,谈一场没有功利的象牙塔里的恋爱呢?因为钱小麦有离别恐惧症。
当然,天下有请人都害怕离别。钱小麦怎么就成了“离别恐惧症”呢?是不是太夸张了?
那得从她上大一时说起。
她有个表姐,也在海城上大学,知道钱小麦来了海城,周末就常来看顾一下钱小麦。
这个表姐漂亮有才气,也是钱小麦心中的“妖精”类形。只是对感情完全无抵抗能力。
毕业季的一个周末,妖精表姐让钱小麦陪她一起去火车站送男朋友。钱小麦当然得去,只是那一去,每每想起就惊魂不定。
那还不是生死离别,只是表姐男朋友毕业回京城而已。
表姐男朋友在窗口里,表姐在窗口外,两人手握着手,没有说话,就只是对望着。
火车在动,表姐和男朋友不放手。
火车已经在加速,表姐和男朋友还是不放手。
火车越来越快,表姐和男朋友仍然不放手。
“放手,快放手——”钱小麦惊声大喊。
这时表姐仍然不放手。
而表姐的男朋友已经不敢放手,他怕一放手,表姐就去了车轮底下。他想把表姐拉上火车,可是他没有那么强大。
极度危险时,钱小麦冲上去抱表姐,然后喊着:“救命,大家帮忙救救……”( 岁月如此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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