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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幺鸡率众出发了,顺着小伟用石块摆出的特殊标记,一直向戈壁深处走去,小刚在跟在队伍的最后,嘴上多了一个防护面罩,这让他说出的话听着比较模糊,不过大家还是听懂了,小刚是在将这次行动的代号,命名为:“狩猎!”
......
陈加宁的动作很快,他这个实权少将几乎没怎么坐过办公室,天南海北的训练更是没落下过一次,负重三十公斤的三十公里急行军,对他来说只是家常便饭,但他并没有非常快,他担心那些家伙会找不到他。
如果摘掉陈加宁的面罩的话,就可以看到他的嘴角挂着一丝莫名的笑。
选择到这种地方来,陈加宁的目的其实就不那么纯良。
狩猎开始了,猎人与猎物,将在这广袤无人的戈壁上,展开一番追逐。
小伟就是这样认为的,他的本名叫胡乃伟,出身和名字一样普通,六岁时爸爸进山打猎之后就再没回来,有的说遇到了狼群,有的说可能是老虎,从此就只剩下孤儿寡母,生活一落千丈,贫困交加,终于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午后,母亲跟着一个骑自行车的外地货郎离开了,从此那个破烂不堪的小房子里就只剩下了他一人。
胡乃伟人生的前二十年可以说都是跟各种猎物打交道,终于被进山收狼皮的老板看中,带出了大山,逐渐成为了一个合格的保镖,年薪几十万的那种。突然有一天他又遇到了那个货郎,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男人,曾经的小货郎如今已经成了大老板,他还遇到了母亲,已经是坐奔驰开宝马的阔太太。
胡乃伟杀了那个货郎,没有任何废话,一刀割断了他的喉咙,确定他真的死了才离开,也没再去见母亲,心里早已经淡忘了,唯独不能忘也忘不了的是仇恨,从此他就踏上了逃亡生涯,直到遇到了幺鸡众人。靠着各自的一技之长和狠辣拼杀,终于进入了大人物的法眼。
分辨了一下地上的痕迹,胡乃伟捡起三个小石块,摆出了别致的标识,继续向前追踪,到了他这种程度,已经不需要再向别人证明什么,不过他还是握紧了手中的老式步枪,因为这代表着奖金。
在胡乃伟离开标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一个并不起眼的小丘陵忽然蠕动起来,紧接着露出一双光芒凛冽的双眼,再将藏身之处处理之后,来到了标识前,认真的看了看标识,随后改动了一下,起身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沿途留下了一个个被复制出来的标识。
......
半天过去了,高高的太阳挂在头顶,向下泼洒着能量。
小刚从来没觉得自己会这样累过,简直就跟一夜干了十个娘们似的,累的像死狗,两条腿像灌了铅一般沉重。好在胡山在一旁劝慰了几句,不管那家伙曾经是个什么样的好手,但也脱离不了人的范畴,他就得吃喝拉撒,也要休息睡觉,现在只要顺着胡乃伟留下的标识,追踪到休息地,然后用SVD一枪搞定,就可以返回繁华都市,趴在白.嫩姑娘的肚皮上睡觉了。
小刚觉得很有道理,现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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