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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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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7章 处置逮赋(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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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马嘉植退下,周延儒轻轻咳嗽了一声,再次出列,向御座上的崇祯帝拱手行礼:“陛下,臣以为,马嘉植该奖,那些怠忽职守,只收到两三成的御史给事中也应该予以重罚,”</p>

    崇祯帝不说话。</p>

    言官们相互一望,目光里都是不满。</p>

    周延儒只当没看见,转头看向吏部尚书:“吏部什么意见,说说吧。”</p>

    吏部尚书,白发苍苍的郑三俊站了出来,捧着笏板向崇祯帝禀报惩处的方案。出京的御史言官,追逮不到五成者,罚俸三月,不到三月者,罚俸半年。追到五成以上者,赏银二十两,七成以上者,赏银四十两。</p>

    听到惩罚并不重,言官都又默默了--所有人都知道,郑三俊虽然不是周延儒的党羽,但却是周延儒的同盟,郑三俊这么说,应该事先经过了周延儒的同意,既然周延儒并没有打算重罚,他们也就没有什么好怨恨的。</p>

    朱慈烺听的眉头一皱,这明明就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嘛,出京一年,毫无成绩,只罚这么一点俸禄,怕是不够他们收受贿赂的零头。</p>

    目光看向御座上的崇祯帝,发现父皇面无表情,好像根本没有察觉到周延儒的纵放之意。</p>

    “都察院怎么看?”周延儒又看向左都御史李邦华。</p>

    就官员的惩罚,吏部独自做不了主的,还需要都察院的参与。</p>

    左都御史李邦华出列。</p>

    相比于吏部,都察院的处罚就严厉多了,不但要追查御史言官们是否和地方勾结,纵放逮赋者,而且明定追逮不够三成者,应该在京察时定为丙等---听到此,那些不合格的御史言官都是脸色大变。大明考核官员,外官三年一考,谓之“大计”,京官每六年一次,谓之“京察”,一旦被定为第三级的丙等不合格,就要被革职。</p>

    而一旦在京察中被革职,官员尤其是六七品的御史言官,几乎很难再有出仕的机会,等于是再也不能当官了,所以这个处罚不可谓不严厉。</p>

    不过京察的权力主要在吏部,都察院并不能决定,即便如此,也让那些没有合格的御史言官们听得心惊肉跳。</p>

    李邦华说完,退了回去。</p>

    朱慈烺淡淡看着李邦华,心说御史属于都察院,李邦华身为左都御史,乃是言官之首,但他却不袒护属下,如此风骨,令他敬仰,殿中群臣可以托付重任的,也就只有李邦华了。</p>

    朝臣都看向周延儒。</p>

    现在,户部吏部,都察院都说了自家的意见,该内阁做总结了。</p>

    周延儒清清嗓子,向崇祯帝深深一鞠,开始说内阁的意思。</p>

    比起吏部和都察院,内阁的处置比较适中,除了斥责和罚俸之外,所有不够五成的御史言官,明年要继续出京,仍往原地区追逮赋,追不到八成,不得回京;而五成之上的则是要抽签交换地区,任务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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