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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貌似,这家伙肚子和胆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肚子填得充实,胆子也不小了。“但不知道有什么我们可以效劳的地方?”
原来,这一群狼世居于此,平时极少离开山林。前几天,狼王的女儿——一只可爱的小狼崽——尽情玩耍,不小心越走越远,竟然走出了狼群的区域,来到了人类的地方。人类打伤了狼王的亲随,掳走了狼王的女儿。狼王得到了亲随的报信,却无计可施。
“以狼族的厉害,不能夺回您的女儿吗?”我感到奇怪。
“我族与人类语言不通。要杀光他们并不为难,但一来小女难以保全,二来没了这群人类畜牧,我族口粮必减,权衡再三,我族虽然彪悍,却无一良策救回小女。”它苦笑说道,“因此恳求两位,费心拯救小女。”
我答应了狼王。其实不答应也说不过去,貌似的肚子吃得鼓鼓胀胀,实在是吃人的嘴软。狼王临行留下了貌似,说是便于行事,会多加照顾,其实也是怕我一去不回,拿它当我的把柄。我倒没有异议。村子里家家户户养猫养狗,它同去的话恐怕比留在狼窝里更危险。我辞了狼王,独自上路。
小村庄在狼窝以西三十里,依山傍水,鸡鸭猪牛成群,三五十户人家,多以畜牧为生。庄内屋舍错落,横竖各五六条小巷,宽窄最多容两头黄牛来往通行,连条大路都没有。我进了村庄,已是半夜。一路走走停停,探寻着狼王女儿的踪迹。
夜深人静,各家各户渐渐熄灯。有一户人家却灯火通明,我正寻不着狼王女儿,就三窜两跳上了这家的屋檐,探探虚实。
“爸,妈,你们都老糊涂了!”一个粗犷的声音震得屋瓦都在颤抖,“一只活生生的小狼崽,在城里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三叔说杀掉,你们说不行;我家小妮子说养着玩,你们说不行;我要带到城里卖掉,你们也说不行!那你们说说,到底该怎么办?”踏破铁鞋无觅处,我一听来了精神,三转两转攀援到窗旁玻璃前头,往里张望。
屋里人虽然听到响动,但村里有猫本不稀奇,都没注意我,继续争论。
“柱儿,你不要急躁,这事要从长计议啊!”一个山羊胡子老头颤巍巍拄着拐杖在屋里来来回回地走,满脸的忧虑,“东边三十里,那是好大一群狼!你今儿打伤两头,活捉一头,村里上下自然夸你厉害。可万一狼群前来报仇,你一个人怎么挡得住?这狼崽,你留着是个祸根,听爹的劝,好生把它放回去吧!”
“娃儿,听你爹的没错,上月你听了你爹一次,那窝猪仔不是多赚了不少钱么?”床头坐着的老太太,一面低头织着毛衣,一面说,“一条小狼崽,就当积个阴德,不好么?”
“柱,听爹的吧,”一个年轻女子怯生生拉着一条大汉的手臂,声音低柔,“老人家见得事儿多,再说,咱也不稀罕多几个钱,平平安安就是福啊……”她扯住的大汉袖子里头,我看到有雪白的绷带。
大汉气呼呼一甩袖子,大步流星走了出去,只听得对门砰地一响,关上了。
年轻女子低声劝了老头几句,寻那大汉去了。老头老太太年纪高大,禁不住熬夜,各自埋怨唠叨了几句,也就熄灯歇息。我听得真切,小狼崽就在这一户家中,便纵身入内,细细搜寻。
房子不太大,可结构精致,处处地方安排得甚是巧妙,足见户主心思缜密,虑事周全。我嗅嗅闻闻,一路来到畜栏。东一栏鸡,西一栏猪,中间放着个大木头笼子,木料结实沉重,还上了锁。里头果然是只小狼崽。
小狼崽睡得正沉,皮毛灰黑发亮,跟狼王的毛色很相似。我朝它鼻孔一口气吹过去,它忽的惊醒,纵身立起看着我,满脸警戒的神色。
“想不想逃?”我懒得废话,单刀直入。
它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显然,它嗅到了我身上同族的味道。
我想救它,它也想逃走,现在唯一缺的,就是打开这个笼子。笼子被铁链紧紧锁住,我带不走。
要是貌似在这里就好了。我有点后悔,早知道应该把它带在身边,它们一族的牙可是出了名的快,像这样的木头,充其量也就是一顿饭功夫。
我往村里兜了一圈,想逮个老鼠来用用,谁知平时随处可见的老鼠在这儿连个鬼影都没有,猫倒是不少。见鬼,这么多猫,什么老鼠敢到这里安家落户?我自认倒霉,只好另想办法。
我回到畜栏,笼子空空,我愕然四顾,小狼崽居然无影无踪。
我不相信它能飞上了天去。一路闻闻嗅嗅,我沿着它的味道,居然来到了村口。小狼崽正被一个年纪小小的女孩子抱在怀里,爱不释手地抚摸。
“小狗小狗,爸爸要把你卖了挣钱,我不舍得,”她把小狼崽放在地上,双手握着它的两只前爪,“你这就逃跑吧,我不怕爸爸骂,反正他也不会打我奇*+*书^网,你逃得越远越好,不要再被人抓住了,好不好?”小狼崽乖巧地舔舔她的手,眼睛一眨一眨地。她放下小狼崽,一边跑一边频频回头,终于走远了。
小狗……我哭笑不得地看着兀自依依不舍的小狼崽,样子还真有点像呢。
把小狼崽驮背上带回了狼族,千恩万谢的狼王听说是人类的小女孩把自己的女儿放了回来,楞着说不出话来。
“她把你女儿当成小狗了,我看着也像。”我跟狼王问起一个问题:“你们跟狗为什么那么像?”
“其实狗也算我们的同族,我们都一样地忠实:只不过它们的主人是人类,而我们的主人则是自己的灵魂。”它摇摇头,“它们最终选择了把灵魂交给人类,去享受舒适的生活,而我们选择的是自己的灵魂。”
轮到我愣着说不出话来。
第十四章 苦劝
狼和狗,虽然外貌类似,但内在的性格却是天壤之别。狼阴险狡诈,凶狠恶毒;狗忠诚热情,聪明机警。这两者真的出自同源吗?我怀疑地询问狼王,结果得到他肯定的答复。
“不会有错。不管是狼是狗,从爪子和牙齿的模样就可以辨别,天底下的动物生灵,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狼王半开玩笑地回答我,“至于我们跟狗性格的差异,其实也不奇怪。我们在野外自生自灭,适者生存,结果成了这种性格;而狗类跟人类相处久了,耳濡目染,性格就相应地发生了一些变化。”
这么说,狗变得那么可爱,是因为人类的缘故了。
这四五天因为救了狼王的女儿,在狼王的族群里受到款待,貌似足足胖了一圈,我都替它害臊。所以到了第六天,我坚决要走。
“是时候继续我们的旅途了,”我对狼王告别,“我会记得贵族的盛情款待,那是我们难忘的回忆。”
狼王热情挽留我俩,看到我坚持要走,只好作罢,带着妻儿送了一程又一程,直到人类的地方。
“前面是人类的地方,我们就送到这里了。”狼王说,“今后若是有缘经过这里,务必再到蜗居盘桓。”我自然应允,一番惜别,各自前行。
貌似一路走,一路问我上次救狼王女儿的事。可我这几天已经反复说了很多遍,有些不太耐烦了。
“那是在深夜?”
“嗯。”
“路上有猫吗?”
“有。”
“猫大不大?”
“大。”
“有没有狗?”
“没。”
“开始没有找到?”
“嗯。”
“后来在那一家找到了?”
“嗯。”
“你是不是很小心?”
“嗯。”
“前面有个坑。”
“嗯。”
扑通一声,我掉了下去。
爬出来以后,我拒绝再回答它的问题。
就这样一直走,越过了这个与狼族毗邻的村庄,我们来到了江边的渡口。冰雪覆盖着江面,一片白茫茫。有的地方冰厚点,有的地方冰薄点。有人在薄的冰面上砸了个洞钓鱼,有人穿了冰鞋在厚冰上滑着玩儿,也有人省了船钱,小心翼翼步行渡江,走到对岸的渡口去。我们俩躲开他们,另找平坦的冰面过江。
走在冰上是件很奇妙的事,薄的冰面很是松脆,能看见底下的水波荡漾,有时甚至看到鱼儿游过;厚的冰面表面斑驳纵横,看不见下面的景象。每一步下去都滑溜得很,站不住脚,只能一步步向前磨蹭。
突然,我嗅到奇怪的味道,既有鱼的腥味和鲜味,又有狐狸的怪味。我抬起头左右搜寻,看到前方的冰上有点古怪。于是,我示意貌似悄声,轻轻上前。
在前方有一处薄冰,薄冰上有一个洞,好像是被砸开的,这倒不奇怪:奇怪的是,洞的旁边垂着一条尾巴,垂到了洞口下方的水里,还轻轻地摆动着。我靠近一看,一只个头不小的狐狸,正卧在冰上,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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