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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方薇走到我面前,“辰翼。”
“我没事。”平息住内心的翻涌,我佯装若无其事的笑了笑,“走我送你。”
刚一站起身,林志颖的《稻草人》出现在了屏幕上,听到音乐的响起我加快步伐想要走出房间,可我的手却被方薇拉住,“我知道你喜欢这首歌,我听你唱完这首歌再走。”说完,她不由分说的把话筒塞到我的手里。
木然的拿着话筒,我的心如同翻转的扇叶抖得令我发怵——
闭上眼睛,听着熟的不能再熟的旋律,我仿佛感觉到一双深邃的眼睛正牢牢锁定在我身上——
“我的双脚浸进爱中
等了已好久好久
你的手从指间经过
只能碰却不能握
心里好多话对你说
你却看着我沉默
这样的相爱那儿有错
命运也难说服我……”
不用看屏幕,歌词已经一句接着一句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紧握着话筒,我嘴里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我不是个稻草人
不能动不能说
已把爱紧紧绑心中
我不是个稻草人
没人爱没人懂
再难再疯我要结果
我不是个稻草人
看天亮看日落
就等你给我一双手
我不是个稻草人
不做梦不还手
别用泪水逼我放手 ……”
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没唱,却还是能听到歌声不绝于耳?
为什么这首歌会是我在听到他的赞扬后,得意之下唱的第二首?
“就算全界都笑我
爱个人谁敢说错
就算全世界都怪我
我只要你跟我走
…………
我不是个稻草人
不做梦不还手
别用泪水逼我放手”
心犹如刚从水里拎出来的毛巾滴滴嗒嗒的不住的往下滴水,我的眼泪开始在眼眶囤积、打转——
猛地将手中的话筒往沙发一丢,我拉着方薇急步走出包厢。
“辰翼——”方薇紧跟着我的步伐,声音中有着担忧。
“薇薇,什么都不要说了,我很好,我真的很好。”快速打断方薇的话,我的思维几乎就快要停止运转。
在自己完全沦陷之前,我急切的想要找个角落把自己关起来。保持着仅有的理智,走出ktv,我伸手招过来一辆出租车。
“薇薇,我就不送你了,你一个人可以回家吗?”我打开车门让方薇上车。
“辰翼——,对自己好一点,该放的都放下吧——”正说着方薇的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她看了我一眼坐进出租车。
“我会的。”我替她关上车门。
“辰翼。”在出租车发动之前,方薇摇下车窗冲我喊道,“别忘了你明天是伴郎,记得早点到,礼服我都准备好了,你直接到我家就行了。”
“知道了,你快走吧,你的铃声又在响了。”我挥手说道。
目视出租车驶出我的视线,我迅速的找到自行车骑上在公路上飞驰。
什么都不要想,回家——回家就好。
我在心中重复的呐喊,企图想要阻止心底那一波接着一波袭来的情感。
可是,那些在我眼前接连闪过的一幕幕,就像事先约好一般,让我不断回想起一段又一段曾经的往事。
终于,快到家了,我停在离家仅有几米远的地方重重的喘着气,平复着自己繁杂的心情。不带任何的情绪回家,是我对自己的告诫。
突然——“小东西,……”
在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喊声再一次响起,我顷刻间窒息了起来,缓缓地转过身,——我看到了那从来我就不曾忘怀过的警徽和制服一同映入我的眼眶,虽然眼前的人不是梦中…出现过千万次的那个,可是我的心,在这一刻真的打翻了。
天还是旋了起来,地还是转了起来——
回来了,都回来了,那紧压在心中的情感,那想忘却忘不了的曾经。
全身的力气在一霎间被全部抽空,我的眼前一黑,直接倒了过去,闭眼的一瞬——我依稀又看到了那个背着书包跨进高中校园的自己,我的耳边传来的全是声情并茂的读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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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1
“长大的岁月里,我们从未变化,只是越来越清晰的成为自己。
we did not chnge s we grew older, we just becme more clerly ourselves。”
我不是一个习惯外露的人,说是不习惯外露实则是我的反应和思维常常比其他人慢半拍,原因我也无从知晓——所以大多数的时候我应对人的方式都是微笑——亦可说是傻笑。
我也不太相信星座,却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典型的水瓶座,至少“言语不多,做每件事情想的太多”这两点符合我的性格。
自小我就爱跟在外婆的身边,爸爸妈妈因为工作都在成都上班,而我就一直和乡下的外婆生活在一起,只有到了每次放暑假、寒假的时候我才会到成都和爸妈生活上一段时间。
我的外婆是个没有读过书的农村妇人,可在我看来她的很多方面都胜过很多读过书的人,外婆年轻的时候就是村里的妇女干部,一直任职到嫁给我外公之后,——她因为要照顾孩子和整个家的生活,才辞去了这份职位。
我曾想,如果外婆一直胜任下去的话,以她当时的能力,她现在有可能就是市里的退休老干部了。
或许是和外婆一起生活时间更长,比起爸爸和妈妈,我的性格和习性更多来自外婆,而其中最相近的——就是在遇到任何突如其来的事情所表现出的淡然,不是不关心也不是漠然,只是很难让别人在第一时间猜中我心中的想法;久而久之所形成的自然反应是——在我面对他人刻意的挑衅或嘲讽时,我所表现出来的情绪也是淡淡的。
我和外婆一起的生活在我上初三的时候结束,我转学了。其实在这之前爸妈就一直提议让我转校,但我放心不下外婆一个人在家怎么也不同意。
转校后,我在那所新的初中度过短短的一年,进入了高中。
“年少不知苦滋味”这句话正好可以用来形容刚刚步入高中校园时的那个我,背着书包悠闲自在地站在阴凉处,那年的我没心没肺的稚嫩着。
当时那个,等待着眼前拥挤的人群散去,好让自己可以在公告栏上查找自己所在班级的我,不会想到自己会陷入怎样的一场情感漩涡,更不会想到在这三年的高中生涯过后,我会有四年的时间没有再踏足这座有着“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之称的——成都。
我曾自问:要是我能提前预知那些即将发生的一切,我还会踏进高中吗?
这是一道只有一个答案的死题,因此在答或不答之间,我沉思良久默默地着笔,在空白处填上:会。
也许就算自己真的能提前知道,这将会是一场“飞蛾扑火”,我的答案还是依旧义无反顾吧——因为,我终究不愿错过在这里经历过的每分每秒;虽然它带给我欢笑的同时,也给了我无法言语的痛,可——它,毕竟见证了我的过去,而这痛在我心中最后凝结成的是一颗抹不去的泪。
进入高中的头一天,当方薇得知她和我是同一班后,便拽着我的衣服在校园中乐的直蹦,我和她谁也没想到的是——就因为她的这几个快捷又不规则的跳跃运动,使得我俩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老师重点关注的对象。
而——我和方薇是不是男女朋友的热论,也在那一天开始以比火箭升天还要快的速度传遍了学校各个年级的每个角落。这不由得印证了一句话:嘴长在自己身上不说别人,难道说自己?
当然,在同班级的姓名中,我还看到了祝天擎这个名字,只不过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他是谁,瞥见他名字的下一刻我就把这三个字抛之脑后。
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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