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访问最新网址:m.xlawen2.com
描”的方法,向我们展示了中央…地方关系的许多重大细节,并通过读者自己的阅读去体会“行为联邦制”的具体内涵。同样,在《技术赋权》一书中,作者在第五章和第六章各用了几个案例,来分别表明民众是如何将互联网作为表达的工具,以及采用了不同互动战略的网络推动型集体行动是如何导致了不同政治结果的,从而最终解释了国家和社会如何在互联网所创造的新的公共空间里竞逐权力,并在特定的况下相互改造对方。
出于“解释中国”的考虑,作者在书中采用了另一种“中体西用”的方式,因为要向西方社会解释中国,就必须使用西方的术语、文献和观念,以使得西方世界不至于感到太过陌生;又因为是要解释中国生的事,因此就必须在采用西方术语的基础上,对这些术语进行新的定义,也就是说,将这些术语的内涵“中国化”,同样一个提法,在解释中国的时候,其内涵与西方的内涵并不一致。例如,在解释中国领导人对技术的重视上,作者采用了“技术民族主义”(technontionlism)这一术语,并在第二章用了不少的文字来描述什么是“中国版”的“(新)技术民族主义”。再者,作者在解释互联网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政治自由化”时,为了避免与中国语境下略带负面词义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相区分,也对其具体含义做了定义,那就是“推动了政治开放性、增加了政治透明度和产生了政治责任制”(第四章、第六章和第七章)。虽然作者没能在本书中就“政权变革”(regimechnge)做一个中国式的定义,不过,在作者的另外一本著作中,曾经对这个术语进行过详细的“中国式定义”,作者认为:“西方社会所讨论的regimechnge,中文翻译成为‘政权更替’,这个译法的意思并不是很确切……regimechnge比‘政权更替’具有更丰富的含义……这个概念更多指的是政权形态的变化,也就是要改变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这种变化不是革命,而是改革,就是对现存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进行变革,使其走上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因此对政权和社会都有好处。”郑永年:《全球化与国家的转型:西方、亚洲和中国》,转引自郑永年著:《危机或重生?——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命运》,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1月,第87页。考虑到这一层含义,译者在翻译本书的时候,将regimechnge翻译为“政权变革”而非“政权更替”。同样,为了向西方读者进行快速有效的解释,作者运用了类似“西方民主国家”这样的术语,但是作者自己的倾向并不完全认为民主只有西方的模式,这一点,在作者的其他许多时评和专著中都可以见到。
5。译者序(5)
虽然相比较《行为联邦制》一书而,本书采用的文献大多数为英文文献而非中文文献,但是书中用以提炼观点和印证观点所使用的21张表格和24张图的内容,几乎全部都来自于中国本土的社会调查数据和问卷反馈。套用一句中国人熟悉的话,本书可以被称作“从中国经验里来,到中国经验里去”。此外,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对西方概念进行新内涵的定义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不能用西方社会的事实经验所提炼出来的概念来直接套用中国的现状。例如,作者在第五章中先对西方社会的现象和理论进行了简单展示,其中,信息技术的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展,导致了西方社会的公民离散(civicdisenggement),因为互联网只有利于组织化的利益集团,并且通过削弱个人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来减少公民的政治参与。显然,“公民离散”的概念是基于西方社会的现实观察得出的,不具备运用来解释中国现实的能力,因为中国民众的政治参与在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的推动下,正如火如荼地展开。
(2)对新制度主义及其相关事物的运用
从这两本书的政治学分析中,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新制度主义”的影子,不难看出,作者深受这一理论分析框架的影响。所谓“新制度主义”,用读者能够明白的话语来说,就是任何一个制度的创设者,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自己所创设的制度的制约。一旦一个制度被创设出来,它就成为一个社会公共产品,制度的创设者也不能在自己所创设的制度中为所欲为。我们以这两部著作的具体内容为例。在《行为联邦制》中,中央为中国的中央…地方关系创设了“行为联邦制”,即一种混合着强制、谈判与互惠这三种机制的灵活的弹性制度。中央借用这种制度来一方面维持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另一方面促进地方展经济的积极性。但是很明显,这种制度虽然是由中央创设的,但是一旦将其付诸实践,它就成为一种公共产品,中央和地方两个行为体都在这个制度中活动,中央本身也受到了行为联邦制的制约,即便是在广东的地方主义偏离了中央的意愿后,中央也不能完全依靠强制手段来压制这种行为,而是不得不通过选择性再集权和其他手段的综合运用来限制这种不利影响。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分税制改革中,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不得不带队到各个省份去与地方大员谈判,并最终相互做出让步来得出互惠的结果。项怀诚:《亲历分税制改革朱镕基同志“东奔西走做工作”》,2008年8月25日,凤凰网:http://finnce。/news/history/jjsh/200808/0825_4467_744272。shtml。这是“新制度主义”分析框架嵌入在“行为联邦制”里的重要例证。而在《技术赋权》一书中,作者先明确,展科学和技术是中国领导人建设现代民族国家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因而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中国的展。信息技术的展创造出了一个新的领域和舞台,即互联网公共空间,一旦这个空间被创设出来,国家就无法不受到这个新领域的限制,按照作者的观点,国家和社会在这个新的公共空间内相互互动、竞逐权力。互动的结果则需要取决于互动战略,从国家(政府)的角度来说,罗素·哈丁(russelhrding)区分了三种互动战略:冲突互动、协调互动和合作互动。相对应地,从社会的角度出,阿尔伯特·赫希曼(lberthirschmn)则提出了社会团体采取的三个选项:“退出”选项、“呼吁”选项与“忠诚”选项。信息技术之所以使得双方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结果产生了新的变化,是因为信息技术的分权性本质及其他特征,能够使得社会团体与改革派领导人形成隐性联盟,联手推动政治上的变化,且这种隐性联盟的效应是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出现以前所不具备的,正如作者在书中所:“如果没有互联网,社会力量就无法在较短的时期里挥它们的影响力。”参见本书第六章。因此,与“新制度主义”的运用相关的,就是“互动”这一重要过程。
6。译者序(6)
在“互动”这一问题上,我们同样可以看到两部著作将其深刻地嵌入在对问题的分析中。在《行为联邦制》中,作者用第二章的部分内容和整个第三章来阐述“互惠互动”这一“行为联邦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而被认为也较为重要的“谈判”机制,则是“特定互惠”,其强调的特点是自利;而“互惠”机制则是更多基于共享的权利和义务价值观念上。中央和各省之间的互惠互动,是以各省“迎合中央”和中央“迎合各省”来完成的。这样,就构建出了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相互义务,或者是谢淑丽(susnshirk)所说的“相互问责制”(mutulccountbility)。这种相互义务,或者说相互互动,不仅体现在中央…省的关系上,也体现在省政府…地方政府的关系上,而且还体现在地方政府…地方社会的关系上。因此,可以认为,没有互动,尤其是没有“互惠互动”,就没有上下连贯的“行为联邦制”。在《技术赋权》中,互动的影子则更加明显,嵌入得也更为深刻。全书的分析框架就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在互联网公共领域的互动上的,这种互动并非全然是一种零和博弈,在双方的互动中,有时候是国家胜出,有时候是社会胜出,而还有一些时候,是双方
>
(本章未完,点击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