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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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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赋权 第 5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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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过电子工业部部长。他对信息技术的重视,反映在这一领域展的所有方面(参见下面的论述)。和其他事物相比,**确实认识到了信息技术在建设一支强大军队中的重要性。信息技术对中**队的影响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之内。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参见jiyou,“lerningndctchingup:chin‘srevolutioninmilitryffirsinititive,”ndndrewnien…dzuyng,“chin’srevolutioninmilitryffirs:rttlingmo‘srmy,”bothinemilyo。goldmnndthomsg。mhnken,eds。,theinformtionrevolutioninmilitryffirsinsi(newyork:plgrve,2004),pp。97…124,125…138,respectively。

    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和技术进步的战略,其特征是一种新技术民族主义。根据苏迈德(richrdsuttmeier)和姚向葵的研究,在这样一个战略中,要获得技术展并将其用于支撑国民经济和安全利益,就要将全球化给予的机会转变为国家优势。与其他形式的技术民族主义不同,新技术民族主义要求关注国际规范、与外国伙伴进行合作,以及认识到公私领域契合的新形式的需求。suttmeierndyo,chin’spost…wtotechnologypolicy,p。3。

    在很大程度上,这样一种新技术本土化背离了**式的技术本土化路线。在后**时代,尤其是在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退幕之后,中国的领导人在努力促使科学和技术进步的问题上,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其他国际组织展现出了真诚的兴趣。他们相信,通过融入世界,中国可以更为有效和更为迅速地实现28“富国强兵”的国家目标。有关全球化和民族主义之间关联的论述,参见yongninzheng,globliztionndsttetrnsformtioninchin(cmbridge:c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4)。(此书已有中文版,参见郑永年著,郁建兴、何子英译:《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3月。——译者注)在中国信息技术的进步中,新技术本土化非常重要,它为中国领导人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动力,来努力地将中国与世界连接在一起。

    1。小结(1)

    然而,一个成熟的网络监管机制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总能够实施有效的监管。***许多因素都可以使得这种监管机制不如预想得有效。先,中国的互联网用户也是非常成熟的。新的信息技术通常使得中国的互联网用户能够找到方法来规避审查。中国互联网用户使用的一些方法主要包括:(1)通过手机送短信;(2)巧妙的口令;(3)海外服务器;(4)博客,博客能够轻易地更新,从而快速地散布信息,它正逐渐成为中国新闻报道的一种主流形式。此外,中国的互联网用户甚至开启了一个“领养博客”(dopt……blogger)程序,这个程序能够寻找国际服务器来接纳中国的博客并避开审查。estherpn,“chin‘snewinternetrestrictions,”councilonforeignreltions,september27,2005。从此处获得:http://www。cfr。org/publiction/8913/chinsnewinternetrestrictions。html。上网时间:2006年5月24日。所有这些与新信息技术相关联的手段,通常都对中国的互联网用户进行了赋权。

    其次,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在现实中会故意显得无效,理由很简单,因为监管机制制定的法律和法规通常并没有得到执行。中国并没有法治的传统,它并没有能够建立一个有效的机构来执行法律和法规。政府虽然制定了法律和法规,但是通常现很难执行它们。在互联网领域也是如此。无疑,如果认为所有这些互联网法律法规已经在、或者将会在操作层面上得到执行,将是一个过于单纯的想法。例如,在近几年里,中国政府试图推行一项“上网实名制”的制度。这项制度的设计,使得只要用户一上网,相关的网络监管机构就能够辨认互联网用户的身份。这个制度要求互联网用户先购买一张“上网卡”,购买的时候必须提交身份凭证。但是一项官方的调查69最近总结道,这项制度已经名存实亡了,因为互联网用户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都以各种理由抵制这项制度。周润健、宋常青、蔡玉高:《上网实名制“名存实亡”,谁之过?》,新华社:2006年5月24日。从此处获得:www。xin**。com。上网时间:2006年5月24日。

    导致法律执行困难的第三个因素是政府内的不同利益群体。正如在本章中所论述的,在监管机制和控制机制之间存在着相互冲突的利益。监管机制的最优先考虑是促进互联网的展,而控制机制的优先考虑则是限制互联网的政治影响。事实上,很难说哪种利益会获得优势——是监管机制的商业利益,还是控制机制的政治利益。例如,中国政府不断布新的规定,意图使互联网用户和手机用户都进行实名制登记。在2006年早期,政府布了新规定,要求购买手机预付卡的民众提交身份证明。考虑到中国超过半数的手机账户都是非实名制的,这容易导致罪犯或持不同政见者对它们进行利用,警察却又无法辨认其身份,因此,政府有理由来设计这项新制度。但是到执行的时候,它又变得举步维艰,因为有利益上的冲突。正如《经济学人》(theeconomist)所观察到的:

    将手机卡销售仅限于几家商店,并让它们能够办理注册业务,这对依靠这项行业吃饭的手机公司和大量的私人卖主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政府在一些领域内执行了严格的措施,例如,中国禁止对未授权的卫星信号进行接收。非法销售的卫星天线和有线电视服务提供了未经审查的境外卫星频道,这种非法销售在中国城市里是一个巨大的地下产业,而我们很难看到政府如何能够执行比这还要更加严格的措施。中国新的门户网站在这些非法交易中相互竞争,不断地探测政府所能容忍的底线。并且,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中,只有极少数的网吧运营商会关注政府的要求并登记上网者的身份信息。

    2。小结(2)

    因此,《经济学人》得出结论:“市场压倒了管制。”theeconomist,“theprty,thepeoplendthepowerofcyber…tlk,”specilreportchinndtheinternet,pril29,2006,p。30。

    互联网公共空间的竞争不仅在控制机制和社会力量之间展开,也在政府内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展开。很明显,政府内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互动,对国家和社会力量之间的互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当我们检视互联网的政治影响时,必须将国家进行分解式研究。正如之前所强调的,频繁生的网络犯罪逮捕本身意味着基于互联网的、挑战国家或政府机构的集体行动已经生了。

    因此,问题如下:一些网络集体行动是如何失败的,而另一些又是如何成功的?互联网如何影响了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并从而影响了政治变革?通过检视互联网上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互动,接下来的章节将试图回答这些问题。

    1。信息技术和政治变革(1)

    信息技术进步与民主展之间的关联,正在成为学者和决策者中日益重要的研究领域。***关于这个领域的大多数研究,都是基于民主的、达的西方国家,它们主要关注的是,信息技术革命是否能够促进和改善当前民主国家的运作。一些乐观的学者认为,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民主的改善之间存在着积极的关联。许多新的术语,例如“数字民主”(digitldemocrcy)、“电子民主”(electronicdemocrcy)和“网络民主”(cyberdemocrcy),将互联网和民主紧密捆绑在一起的意味尤其明显,并暗示二者相互强化着对方。例如,cythij。lexnderndleslie。pleds。,digitldemocrcy:policyndpoliticsinthethirdworld(toronto:oxforduniversitypress,1998);brryn。hguendbrind。lodereds。,digitldemocrcy:discoursenddecisionmkingintheinformtionge(london:routledge,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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