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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该怎么办?”说完这话她绝美的俏脸更加红晕了,安心儿虽然是一代女侠,但是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也宛如一个二八女孩般清纯可人,她仿佛又想到了什么,忽地抬起头来,皱眉问道,“好啊!这红颜圣水是驻颜神药,你莫非是嫌弃我容颜已老?!你若是有这心思就明了说,我还能不知羞的强留你不成!”
萧天禹刚被她的关心感动,又听她莫名其妙的说了这番话,顿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再一想,她这也是怕又失了自己,女孩心思而已,连忙将她柔软的身子扶起抱住,笑着解释道,“心儿,你这可是冤枉我啦,我怎么会有这般心思啊,莫说你现在的样子一如往昔般漂亮,就算真的红颜老去也是人间的仙女,并且也因为我耽误的十年,我又怎么可能有嫌弃之心,我还怕你嫌弃了我呢。”
安心儿知道他根本没那想法,自己那么说也只是一时情急,想到什么说什么了,但听见他的这句话,也是开心不已,笑容顿时浮上脸颊,“那你冒着生命危险弄这个东西做什么?”
萧天禹说道,“我在波斯的时候看见当地的风俗就是男人和女人约会的时候要拿出礼物,他们很多都是送一支好看的花儿,对方见到就会很高兴,我寻思这昆仑之地又没有什么漂亮鲜花,从波斯运来也早已枯萎,而且送花又太过俗气,女子天**漂亮,这红颜圣水又是最好的脂粉,我在鬼门谷寻了一下午才找到。”萧天禹说到这见她一双秀眉仍是紧蹙,又道:“波斯人发明了避雷的物事,原理就是用铁器将闪电引往大地,房屋就不会被雷电击损,我去谷中的时候在身上缠了铁索,索尾拖于地面,这样就算遇到那怪异的电击也不会有生命危险了,不过人作为中介难免还是要受点伤的,不妨事,休息几天就好了。”
安心儿听他这么说才放下了心,嘟着小嘴儿道,“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的功力竟然可以和天地之力抗衡了。”又红着脸说,“真不知道你在波斯都学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现在说话竟然也。。。也乱七八糟的了。”
萧天禹闻言哈哈一笑,“这可怪不得我,他们那边的人习俗和中土截然相反,就是直来直去,从不遮遮掩掩,男女情事告白也是严肃直接,我倒不认为这是坏事,就是他们的这一风俗解开了我的心结,这才公然回大华寻你,相反我还认为他们的这一习惯是很好的呢。”
安心儿了解了波斯的这个习俗后,被气笑了,哼然道,“这帮蛮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习惯。”
萧天禹见她小儿女姿态,心中顿时一颤,牵起了她的一双手,满是柔情的双眼盯着她娇柔的面庞,忽然严肃的说道,“心儿,我已经错过了十年,我不想再继续错下去,从今而始,我们不要在分开了好么?”
安心儿听到这句表白,浑身连带芳心都为之一颤,十年前两人分开的时候她方才二八年华,他与她同岁,而今日再次相见的时候两人都已二十六了,这十年的等待与追寻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他的这一句话么,自己竟然盼了十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冷风吹过,将她额前的秀发吹得左右摇摆,雪**净的月光将她本就绝美的面庞映得更加圣洁不可直视,两行清泪不自觉地顺着眼角悄然滑下,此刻她的心中满是欣喜与激动,她感觉自己的心从来没有这么剧烈地跳过。
萧天禹等着她的答复,忽地看见她的泪水,就算他再如何不懂女人心思,也明白了这泪水的含义,当下紧紧地拥她入怀,在耳畔柔情说道,“心儿,我欠你的太多太多,就让我用今后的每一刻来爱护你吧。我曾与波斯商队走过塔克拉玛,他们当地有一首很有名的情诗,我念于你听吧,夕阳虽尽黄沙映天明,天地虽老儿女守长情。。。”
“天涯寻尽更有水,相拥一刻既百年。”安心儿也是真情流露,不自觉的念出这句诗。
萧天禹神情一愣,想不到安心儿也能念出这么露骨的诗。但是心下也狂喜万分,这意思明显已经回答了他。
安心儿脸颊一红,这姿态犹如洗净铅华的仙子般,羞道,“还不是和你这半个蛮子学的。”说罢翘起脚尖,一颗樱唇紧紧的贴上了他的唇上。
安心儿从来没有和一个男人如此亲热过,心中登时如小鹿乱撞,身躯微微发颤,萧天禹感觉得到,会心地拥得她更紧了,安心儿心道,“罢了,我今生非他不嫁,就让这满月为媒,白雪为证,在这人间仙境将自己许了他吧。”
摇摇望去,二人一个白袍,一个血红罗衫,面貌皆是俊美不凡,在这月下峰顶相拥而吻,仙人也要非礼勿视。
第二回
十一年后————
晓春细雨,正是梨花烂漫时节,竹影婆娑,鸟叫虫鸣,微风吹得刀片似的竹叶簌簌奏响。
哈哈哈,哈哈哈。一阵少年的笑声从竹林尽处传来。
“哈,终于把你给逮住了,今晚娘又有鱼汤喝啦。”孟凡提着一只老大的裂腹鱼,满脸带笑地从河中走上岸来。这条河水深且清,即便是水性好的人也不敢轻易在这里下水,孟凡却不担心,在水中的时候它就仿似鱼儿一般灵动。
此处四面环山,虽是正午,但仍让人感觉十分清凉,孟凡拾起放在岸边的布鞋,将鱼倒放在肩头便哼着小调儿一步一颠儿地朝林外走去。
日过耳右,他已经翻过一座山头儿,向下望去,便可看见庄院错落、阡陌纵横,乡下地方吃饭早,此时村中已经炊烟袅袅,孟凡看了一眼手中早已咽气的鱼儿,大呑了一下口水,然后便迈开步子,加速向山下走去。
这个村子名叫洛安村,孟凡从小便生活在这里,虽然这里距离南诏国都大理城仅仅三四十里,并且风景秀美、依山傍水,可是整个村子也不过三十户人家,大多都是庄稼人,孟凡今年十岁,平时和村子中同龄的孩子一样,在这里唯一的私塾读书识字,但私底下他却有一个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五年来从未与人说过。
孟凡的脚程远比其他一般大小的孩子快得多,不一会儿便穿过重重水田,走进桩桩篱笆的包围圈。
“呦呵,又去给你娘抓鱼啦?”说话的是一个四十来岁、面庞微黑的庄稼汉,身后牵着一头青黄的大水牛。
孟凡他娘身体一直不好,说是生他的时候落下的病根儿,他懂事之后为此深深自责,自打他知道吃裂腹鱼对身体有好处之后便每天中午下了私塾后便去那个地方抓一只给他娘吃,从不间断,至今天已经三年多了,村民知道这件事后都夸他孝顺懂事。
“恩,是啊,张大叔您耕田去?”孟凡笑嘻嘻地回答道。
“呵呵,是啊是啊。哎呀,咱家狗娃儿有你一半懂事儿就省得**心啦。”张大叔轻叹了口气,转而说道,“赶紧回家吃饭吧。一天又读私塾又要跑十几里山路的,快回吧快回吧。”说完便牵着牛径直去了。
孟凡走进自家院子便闻到了灶火和饭菜的香味儿,兴冲冲地朝瓦房里喊道,“爹,娘!我回来了。”随后便走到院子中央的一个大水缸旁,舀出了一盆底水,将手中的鱼放在了一个木盆中,突然间他感觉有些不对劲儿,家里有点儿太安静了,‘难道爹娘都不在家?不会的呀,娘身体不好,很少出去的。’他狐疑了一下,随后边喊边向屋子中跑去。
“娘!我回。。。”蒙凡推开房门便哽住了口中的话,只是呆立在原地傻看着屋内的景象。
这是外屋,不大,只有一个能让四人围坐的方桌,桌子上摆着一盘还冒着热气的炒白菜,地上横躺着两个人,女的三十岁左右,一身暗红布袍已经分辨不出是衣服底色还是血迹了,男人的手边还散落着摔碎的碗盘,孟凡使劲儿地揉了揉眼睛,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幻觉,也许再睁开的时候父母就坐在桌旁笑吟吟地看着他,招呼他吃饭呢。可是他努力了好几次,仍然是这一番场景,他有些明白过来了,瞬间便扑到父母尸前,使劲儿地摇了几下,他看见父母的眼角还挂着泪珠,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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