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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点江山君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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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点江山君莫笑 第 42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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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大人客气,大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乃是国家栋梁之材。奴才不过一内侍,当不得大人缪赞。”其实薛凌曦长得也很俊美,且书卷气十足,又彬彬有礼的样子,李允昭对她没什么反感。

    薛凌曦不苟同于李允昭所说,“你何必妄自菲薄呢?为人或许出身不同,遭遇不同,但惟有真心善心可同。近日族弟来函说在东宫之内多番承蒙你的关照,我还未曾替族弟和薛家谢过。你好人有好报,就算暂居内侍,又有谁能说你将来不会有好的归宿呢?”薛景春承宠,是李允昭去传恩旨,然后等他侍寝完毕又亲自送他回自己的院落。薛景春对李允昭心存几份感激,又加之李允昭是宁婉身边的红人,便来信转告薛凌曦一路之上代薛家道声感谢。

    李允昭见薛凌曦话语真诚,对她抿嘴一笑,“承薛大人的贵言,奴才如果能有薛大人说的那一天,一定会登门拜谢教诲。至于奴才给薛承徽的方便请薛大人不用介意,我们做奴才的自然要替殿下和君上小主儿们办事。薛承徽获得殿下的宠幸是他的福分,奴才也只是遵从殿下的吩咐。薛大人想要感谢,应该感谢殿下给了薛承徽这个机会,或许也是薛府祖上庇佑,薛承徽才可以得到殿下的青睐。”

    面对这位殿试拔头筹的状元娘子,李允昭一如在宁婉身边伺候时那么恭敬有加。他声音婉转,刻意把话说得文邹邹的。从小到大从他没这般咬文嚼字,却不想这话正对了读书人薛凌曦的脾气。

    薛凌曦尚未婚配,在她看来,男子除了美貌便要识大体,端庄贤惠。如今李允昭看似两样俱全,低眉顺眼的样子令她心中怦然一动。

    李允昭却尚未察觉她的心思。方才听了她的赞美,只觉得自己和宁婉之间的距离不再那么遥远,或许自己的奢望真的不会只是梦想,薛凌曦的话更加坚定了他要留在宁婉身边的决心。

    当晚二更时分,慕容毓房里的灯还亮着。魏国驿馆的院子里充斥着刀剑之声,但也就是仅仅一杯茶的时间,那吵闹的声音便渐渐平息,恢复了深夜应有的寂静。

    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有侍卫将一具具尸体丢到驿馆门外,并排码放在街上。

    其中一个看着另一个问:“这是今晚第几具了?”

    “第三十二具了,刚才有两个跑了,但是都受了重伤,估计跑也跑不远,很快就会被追上。”

    正说着,红凌一手提着一具尸身丢在这两个侍卫的脚下,“三十四了,其余的喽啰估计都吓跑了,你们把人放好,然后去通知燕国的地方官。”

    “是。”两个侍卫奉命去了泉川当地的府衙报案,说魏国驿馆遇袭,泉川的府尹带着衙役和军队赶来的时候已经黎明,整条大街都被血水染成红色,看得人触目惊心。

    三十四条人命,无一例外,见血封喉。红凌单膝跪在慕容毓的房间外,“主人,魏国大内派来的十九人无一漏网,其余江湖人也都已经解决。”

    “好,很好,你现在去侧君住处,叫他带皇子去看看街上的场面。”慕容毓放下手里的朱笔,魏国送来的奏折已经批复好。听红凌迟迟没有动静,便沉声,“怎么还不去,磨蹭什么?”

    “是,奴才遵命。”红凌起身去找余晖,方才他杀人的时候毫不犹豫,但这个命令叫他心里微微发颤。他感慨,他仍是有弱点的,可他不能有弱点,为了慕容毓,他的剑必须天下无敌。

    三十五 假作真时真亦假 上

    魏国驿馆的硝烟未散,五月初二,唐、燕、魏三国的使团开始进行三方会晤,协商三国通商贸易以及洛水治理的方案。经过三日的斡旋磋商,太和元年五月初五,唐、燕、魏三国定盟于泉川。宁婉、上官妍倩、慕容毓分别代表三国签署盟书,盟书详细约定了三国开放通商口岸以及加强洛水治理的细节,史称泉川盟约。

    这项盟约,是宁婉政治道路上标志性的里程碑之一。唐国原先的固步自封在宁婉睿智的领导下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事实证明,以后的十年、二十年,唐国原有十六州的经济都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国力稳步增强,民心越发稳固。通商之后,沿河船只和百姓都需要水军的保护,宁婉也可以名正言顺的大力操练水军,打造战船,为将来的战斗奠定坚实基础。

    定盟当晚,上官妍倩在总督府设宴款待宁婉、慕容毓以及唐魏众使节。

    上官妍倩含笑举杯,“今晚本宫略备薄酒,希望各位都能尽兴。泉川东侧有一围猎场,明日请皇太女殿下、摄政王殿下和各位大人前去娱兴,预祝各位均能满载而归,也算是我大燕一番心意吧。另外,本宫也备了些燕国土产,稍后派人送去驿馆,给众位尝鲜。”

    按照计划,泉川围猎是定盟后三国唯一的一次娱兴节目,在围猎场停留两日后,上官妍倩会率众起程返回东都,唐、魏两国使团也会各自开拔回国。

    如果想要得到那副端康洛水图,剩下的两天三夜成了最后机会。不过,那一晚魏国驿馆门前血染长街,尸横遍野,观者闻者无不胆寒。慕容毓在泉川一时名声大振,提起者无不色变,临街百姓一到黄昏更是家家关门闭户。

    可就是这样一位令人闻风丧胆的镇国摄政王,偏偏又生得眼前一副俊美风流的姿容,举手投足说不出的潇洒倜傥。她不过微微一笑,身侧倒酒的小侍便立即害羞得满脸通红;她睨目轻轻拍掌,跳舞的舞侍中便有人心猿意马踩错了韵律节奏。

    慕容毓集俊美、冷酷、强权、神秘于一身,无疑成了这宴庆中最令人瞩目的焦点。

    上官妍倩指着众侍从对慕容毓笑道:“听闻摄政王殿下内宠稀少,且尚无子嗣,实属人生之最大遗憾。这些侍从中若有能瞧得上眼的,摄政王殿下只需同本宫知会一声,本宫命人安排。”

    “呵呵,燕皇太女殿下难道没听过本王的怪癖吗?本王除了身边的侧君之外,对其他男人都喜新厌旧。这些年来,伺候本王的侍从承宠之后不出三天就都成了花肥,不知什么人还有不怕死的胆量敢来服侍本王?”慕容毓笑容邪魅,说着便抬手捏住了身侧那倒酒小侍的下巴,一双凤眸好笑地盯着他问:“如果是你,有没有这个胆色?”

    “奴才不敢,奴才万万不敢!请摄政王殿下饶命!”小侍方才已将慕容毓的话听的清清楚楚,心里一阵阵发颤。此刻见她公然调戏自己,生怕真给她要了去小命儿不保,于是诚惶诚恐的磕头。

    慕容毓不禁哈哈大笑,魏国使团中多数官员见到此等情景也都笑着摇头。她们这位摄政王绝非常人,想往她身边送男人不难,但是想要那个男人活过三天,却是一件比登天还要难的事。

    原本对慕容毓的外貌还抱有丝丝倾慕的小侍们都不约而同地缩了缩脖子。毕竟,对于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奴才们来说,性命比得到宠幸更加重要。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

    出人意表的是,在舞曲完毕,一名也就十七、八岁的舞侍捧着酒爵走到慕容毓跟前跪倒,含情脉脉的说道:“奴才十分仰慕摄政王殿下的英武俊朗。奴才贱命一条何惧生死?若能得到摄政王殿下的宠爱,哪怕只是过眼云烟,奴才也就知足了。”

    那舞侍容貌俊俏,双眸灵动,身形婀娜,的确也是绝色之姿。他将酒杯举过头顶,谦卑而恭敬,“奴才敬摄政王殿下一杯琼浆,以表奴才对摄政王殿下的仰慕之情。”

    “好说。你叫什么名字?何方人氏?”慕容毓并非在任何场合都绷着脸,她叫倒酒的小侍接过酒杯,笑容中带着不错的兴致。

    那舞侍因为害羞与畏惧,把头垂得很低,“回摄政王殿下的话,奴才名叫蝶影,自幼无父无母,被师父收留在歌舞班,一直就在泉川卖艺。”

    “哦,你的舞跳得很不错。”其实刚才脚步凌乱的就是这个蝶影,他的一门心思都放在慕容毓身上,因此步伐有些跟不上其他人。

    蝶影不好意思的笑着,“摄政王殿下谬赞。奴才自幼习舞,已经十五年了。如果有幸能陪伴在摄政王殿下身边,奴才愿意天天为摄政王殿下起舞。”他说着抬眸一笑,眼神充满渴望,令观者都情不自禁有些心神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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