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界的全民公敌:QQ教父马化腾 第 4 部分阅读(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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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裤,戴一副墨镜。
用人民币来购买Q币,再用Q币从网上买来各种虚拟的物品来装饰自己的虚拟空间,而且6个月后这些物品就会自动作废,依然有大量用户疯狂购买的行为真的有些不可思议。
马化腾说,(QQ秀)这一块业务的增长目前很快,已有超过40%的用户,尝试了购买。马化腾盘算,如果每个用户愿意花1~2元的话,仅QQ秀收入就不敢想像。马化腾那独到眼光又一次为腾讯挣到了钱,2004年前三季度,腾讯赢利达到亿元。
事实上,在2003年之前,腾讯已经取得比较大的成功,但在商业模式上还处于探索阶段,主要业务都是围绕无线增值展开的。QQ秀等虚拟产品和服务的诞生,为腾讯打开了另一道门。使得腾讯摆脱移动运营商渠道的“控制”。
QQ秀虽然起源于韩国,但没有哪家公司像腾讯这样认真地将之发扬光大,在产品的再度开发和经营中充满了对用户心理的分析、掌握和利用,超越了简单的复制。
QQ秀在卡通形象基础上,更增加了时尚青春形象,同时强化了趣味性和社区属性,完全将时尚与娱乐融合在一起,马化腾在提升用户虚拟生活品质方面是下足了工夫。
自腾讯为其客户端推出QQ秀之后,用户就对其褒贬不一。喜欢的用户认为可以装扮自己的QQ,让自己的QQ形象更炫、更酷。不喜欢的用户则认为,这纯粹是腾讯的“捞钱”行为。考虑到一些不喜欢QQ秀的用户,腾讯官方推出了QQ秀关闭申请页。QQ秀的退出,需要用户登陆页面,以自己的账户登录后,可以点击其最左下端的“我要注销QQ秀”按钮,此后会出现一个问卷调查,必须将其中的六个问题全部回答,再单击按钮“我要注销QQ秀”,三步下来,就能完成注销。
从QQ秀出发,腾讯找到了一个无线增值之外的全新商业模式,腾讯将之称为互联网增值业务。腾讯的非游戏的互联网增值服务还包括QQ空间和QQ宠物。可以说,QQ空间是国内第一家实现大规模盈利的博客服务。
QQ空间可以免费使用,并能获得简单的模板和礼品。但大多数用户会为了得到更高级的服务而付费,QQ空间通过出售虚拟商品获利。
QQ空间与QQ秀的不同在于,QQ秀只能卖卖衣服、背景和道具,而在QQ空间里,大到桌椅板凳,小到鲜花野草通通都可以卖。现实中大部分能卖的东西,理论上在QQ空间里面也能卖。现实中用户不能满足买很多衣服的欲望,但在QQ空间里面就可以做到。
2006年,马化腾在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说道
腾讯博客业务(QQ空间)主要参照了韩国模式,通过提供道具、个性物件等网络增值服务实现盈利。我们的模式和韩国的赛我网站比较相似。虽然目前国内做博客的网站很多,但是无论从类型,还是从用户群来讲,我们都不相同。像新浪的博客,其以内容为主;但是我们的博客则更加时尚、年轻,所以我们在博客里面推出一系列增值服务很顺理成章,这和我们的用户群体是相对应的。
而QQ宠物呢?QQ宠物是马化腾利用用户心理需求最典型的产品之一。
据估计,我国目前至少有宠物1亿只(条),宠物经济的市场潜力也达到150亿元人民币。于是马化腾干起了圈养宠物的买卖。他把他圈养的宠物命名为“QQ宠物”。
憨厚的神态,幽默的语言,矫健的动作,原本只会乖乖呆在PC桌面右下角的小企鹅,开始活跃在QQ用户的桌面上。一个从widows 95时代就存在的所谓虚拟宠物的概念,竟然被打造成为日进斗金的王牌产品。
马化腾认为,腾讯之所以开发五花八门的增值服务,后来又运营网络游戏,最后更进入包括搜索和门户在内的全业务竞争,都是源于某种危机感,“门户可以帮忙黏住用户,网络游戏也可以,增值服务也可以,既然我们在即时通信已满足了90%的要求,为什么不多做尝试?”
第六章 风波不断:虚拟消费帝国的困扰
很多小孩子还不知道盗窃虚拟物品是不是犯罪,所以说现在也是这方面努力。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网络安全问题,我们做了很多事情,我相信我们现在在反账号盗窃绝对是一流的,很多概念很多人可能听都没有听说过,因为没有经历过。
“域名风波”
我们认为ICQ只是一个即时信息的代名词,何况如果说到注册专利,我们早已在国内注册了,而他们当时并没有注册,所以他们强行要求我们更改域名,是一种很霸道的行为。
与OL之争
为了能有一个好的网站入口,马化腾分别在1998年11月7日和1999年1月26日注册了与QICQ对应的和oicq.net域名。然而在1999年 8~9月的短短数十天内,拥有和两个域名的马化腾公司分别两次收到持有ICQ软件及icq.com域名的OL(美国在线)发来的投诉书,称腾讯公司注册的域名侵犯其知识产权,要求腾讯公司将域名和免费转让给他们。
当时的一个大背景是时代华纳与美国在线合并后,和香港华娱电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而在中国非常火爆的OICQ是复制了当时世界上最为流行的即时通讯软件ICQ,其所有者是美国在线,因此,美国在线当然不会轻易任由腾讯公司使用OICQ这个名字。
马化腾表示:
我们具体改域名的时间大概是今年(2000年)4月份。其实ICQ很早就留意我们了,去年(1999年)的八、九月份的时候发过两次律师函过来。第一次只是一个简单的声明,可能是他们那边的华人帮忙汉化的吧,发过来的律师函全是很大的汉字,然后还附带了几张图片,全是我们网站以前老版本的截屏图像。当时我们没有理他。后来又来了一封很厚的律师函,是属于正式起诉的那种。我们认为ICQ只是一个即时信息的代名词,何况如果说到注册专利,我们早已在国内注册了,而他们当时并没有注册,所以他们强行要求我们更改域名,是一种很霸道的行为。
OL确实有点仗势欺人,他们在当时律师函上说,现在已经有一个smsicq的案例,是 OL赢得了这场官司。而这可以让法官作为案例比较,因此你们也注定要输的,劝你们早点撤换域名,不要再争了。
2000年3月3日,OL正式向位于明尼苏达州的NF(全美仲裁论坛)递交起诉书,并以律师函通知腾讯公司向NF提交域名争议答辩书。
面对如此强势的OL,马化腾和他的团队找到了IDG,请他们帮忙找律师应诉。根据NF(全美仲裁论坛)的仲裁书,腾讯公司对美国在线的指控做出了答辩。在仲裁会议上,两位律师分别代表美国在线和腾讯公司进行了仲裁辩护。
2000年3月21日,仲裁员詹姆土·卡莫迪最后签署了仲裁判决书,判定腾讯将这两个域名还给美国在线。OL指责腾讯公司一直企图通过注册“0icq”来代替“oicq”,用数字“0”来代替字母“O”,并阐述这是腾讯公司恶意注册的一个明显例子。尽管腾讯尖锐地指出当时OL并没有在美国境内注册“oicq”,更重要的是甚至没有在中国注册,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失败的命运。
仲裁结果唯一产生混乱的是在2000年的某一天,这个腾讯曾经使用过的主域名之一,突然出现万人掉线的情形。而且这次掉线并非出于技术故障,而是腾讯有意为之。腾讯就这样悄然停止了这个域名的使用。
当有人问道后来为什么腾讯公司还是改换了域名时,马化腾无奈地说道:
最后出了判决结果,我们也没办法。其实也就是和金智塔公司处于相同的境地。
至于当时金智塔是个什么样的境地,我们在这里回顾一下。
1999年12月8日,金智塔公司为了其开发的国内第一款图形MUD《人在江湖》,通过深圳某一电脑公司在美国Network Solutions注册了二个国际域名和,取gmeicq的目的是想体现在线游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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