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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迷路的,土著人追着我们的脚印,两天都没跟丢。不过不是在自己的地盘,漫无目标的疯跑了两天,方向多少有些错乱。最要命的是分队时只是简单的约定了一下在妇女们那里集合,却只是指示了一个大致的范围,没有约定时间,还下达了一个有点矛盾的命令,不许把敌人带到妇孺那里去。
我们跑了两天了,直线距离至少也跑出了一百多公里,理论上早就跑出了那群土著的地盘,这一迷失方向,还不知多少天才回的去,部落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土著发现,会不会在原地等我们?即使不愿意,吞狼也只有承认现实,我们把部落丢了。
从胜利的喜悦转为恐惧的失落,五人小分队凭着记忆慢慢往回走。我们都是高明的猎手,这一路倒是没有很大的危险,也发现了几次人类的踪迹,实在分不清是那个敌对的部落,证实不是我们自己的部落就小心翼翼的绕开了。
游戏中无日月,没有了部落老弱的拖累,吞狼五个强壮的汉子吃掉了更多的食物,却无比的疲劳和憔悴,在低矮的群山和稀疏的树林里,飘过去了一个季节。虽然理智告诉拯救世界,部落就在附近,绝望还是慢慢占据了小分队所有成员的心。
于是在又一次发现人类的痕迹时,所有的人都不再谨慎的试探,而是飞奔向前,不管是不是我们的部落,我们太需要见到同类了。
迎接我们的是警惕的木棒,这是一个陌生的部落。而使吞狼松了一口气的是,这并非是一个强大的部落,因为他们比较瘦弱,还因为拿着武器对着我们的战士中,赫然有两个妇女。
拉开到更安全的距离,几个部下强烈的要求加入这个部落。吞狼有些担心,这个部落莫非就是和我们作战的土著?不知道他们对我们有没有敌意?不过没有女人小孩的日子确实难过,碰碰运气吧。
原始部落有语言没翻译,吞狼和同伴们就远远的吊在这个部落的身后,尽力的表示自己的友好。这个部落是个很小的部落,有六十几个人,也没能力把吞狼们围杀。原始人们还是非常淳朴的,没有几天,两群人就打成了一片,算是被他们接纳了。
新部落的头人叫三鹿,据说一个人杀死过三头鹿。从他的名字可以想见,这是个跑得很快的人。对待吞狼他们,他是警惕性最强的。吞狼高大健壮的身材,对三鹿来说威胁无疑是多方面的。不过他的部落无力不付代价的杀死和赶走我们,作为头人,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过了一阵子,我们基本上已经融入了这个新集团,甚至大家都有了自己的相好,不久的将来一批跨部族的小孩诞生了。吞狼的心思也活泛起来,尽快的取代三鹿,带领部落横扫天下,怎么也要为了神器梦多挣扎两下。
直接挑战头人在木棒时代就行不通了,也不存在血缘承继,火堆时代的头人交替是民主选举。当然,那时候的民主不限制武力胁迫。现在三鹿在部落里还有相当的威望,吞狼一个外来户自然不能用强,只有在危机时刻显示出更强大的领导和战力,才能取而代之。那么,就来制造一点危机吧。
每个部落迟早都会遭到临近部落的袭击,不过吞狼等不了那不可知的时间,而且这么弱小的部落被动遭袭,败得可能很惨,取代三鹿都没什么意义了。于是,吞狼开始客串说书先生,利用自己强大的沟通术,述说地盘外那些恐怖的存在。
敌视吞狼之三鹿,过了一阵也不得不派出侦察小组,去探寻周边,因为部落里人心惶惶。也不得不开始让部落里的战士跟着吞狼演练配合,因为吞狼演示了配合的强大。事实上,三鹿的权威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挑战,吞狼俨然是二当家了,在三鹿不表态的时候可以任意指使人了。
不久,派出去的侦察兵们回来了。周边的局势果然很严峻,有三个更大的部落就在我们附近,在冬天来临以后各部落开始流浪,我们很难避免受到攻击。无知是一种幸福,任何问题如果称的上是威胁的话,首先带给人的就是无能为力,怎么都不好处理的感觉。
在主动攻击、先行退避、什么都不做这三条路之间,大多数人倾向于什么都不做。但做为一个负责任的领导,本能的反应是必须做点什么。在这个问题上,三鹿难得和吞狼的意见一致。于是部落提前开始流浪。
吞狼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于是开路先锋的差事就落到了他的头上,而他这个任务也完成的非常好。最令族人们津津乐道的是,吞狼非常的聪明,还能想出诸如利用绳索渡河、木棒探路等很多走路的好办法。在走出一段路程以后,三鹿非正式退位,吞狼成为新的头人。
第二十九章 混战冰河纪
冰河纪的严酷让所有的生灵战栗。现代酷热的中亚地区那时是个真正的天堂。
才接任部落头人没几天,吞狼就险险的差点丧失族人的信任。吞狼选择的流浪方向是人迹稀疏的西北方向,这一路没有峻山巨河,相对比较好走。拯救世界还掂念着正是这个时代,一支东方人种远入欧洲,灭绝了当地土著的。
一厢情愿的想法低估了自然的力量,没有衣服的人类能够承受的温差变化是很小的。向北走了大约有三四百公里,加上季节的变化,气温下降的速度超过了吞狼的想象,每天黄昏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冻得瑟瑟发抖,如果有夜晚的话,大概已经都被冻死了。
看着远处山峰上闪闪发光的冰顶,吞狼无奈的带领部落往回走。冬天的寒意如影随形的跟在我们的身后,不过适应的结果是舒服多了。
这天,吞狼发现了一头美丽的角鹿,油光水滑的毛皮宣示着细嫩的香肉,让连续吃了几天野菜的吞狼口水直淌。不过这近在眼前的美食和海市蜃楼一样容易消失,所有的食草动物现在都知道那些一直站立着的怪物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看到他们唯一的办法是逃的无影无踪,和他们可没有狮子老虎那样有个安全的距离就好了。
角鹿跑得太快,鼻子也很灵,平时只能搞搞伏击,还做不出陷阱,只能搞搞绊马索之类,在地盘里也难得打到一只,流浪时更难尝到这种美味了。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估摸了一下距离,用手势让队伍最后面的战士,从两侧包抄过去,吞狼自己躬身偷偷的向它接近。
猎物很小心的咀嚼着食物,不时的抬头张望,在这个艰辛的世道活着不容易。离猎物最远的战士开始弄出一点点的响动,装着没发现它的样子。
角鹿发现了我们的战士,稍微有些紧张,毕竟他们的距离足有二三百米,它还是觉得离这些恶魔远些更好,开始慢慢向相反的方向移动。耶,正点,它在靠近我。
距离二十米,十五米,十七米,吞狼的标枪出手。这是唯一的一次机会,能不能击伤它是关键。虽然没有很直的木棒,吞狼练了不少时间的异形标枪,凭借强大的臂力,在这个距离上是有一定的机会,如果打中,杀伤力还是比较大的。
臀部,命中臀部。不好不坏的结果。角鹿踉跄一下,没有摔倒,哀怨的望了一眼吞狼,扭头就跑。追啊,吞狼大喊着,整个部落的人都兴奋的呼喊起来,吓得角鹿的步伐更蹒跚了。
即使这样,抓住一头还能奔跑的角鹿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吞狼和几个族人一连追了快一个小时,才离筋疲力尽的角鹿越来越近,看到它扑通倒地。
欢呼声在角鹿的四周响起。啊,不对,前面怎么有人?异族!有异族!前方的树林里草丛中,跳出来好几个异族。他们手里拿着武器,不是野兽,脸型却和吞狼部落完全不一样,更小更尖的鼻子和园园的脸型,配上呲出嘴唇的尖牙,不知道该叫鹰族还是叫血族。
他们的体型比我们还要大一些,而且人多,看到吞狼不像我们那样震惊,稍愣了一下神,就旁若无人的冲向倒地的角鹿了。那头鹿快挣脱腿上缠着的烂绳子,站起来了。
吞狼身后赶到的战士怒气勃发,冲上去试图夺回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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