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8 部分阅读(第4/4页)
请访问最新网址:m.xlawen2.com
权力关系之颠倒:女人养男人,控制男人,尽管不言明却已直逼传统的性别身份安排。 妓院中通常称“怪”的,是发生在妓女之间的性关系。民国期间,西方的性学语汇渐流行起来,但此前,指称女子之间这种关系的通常用语不是“同性恋”或“同Xing爱”,而是“磨镜子”。1935年出版的一部俗语切口词典解释说,磨镜子一说来自古时候用一平滑铜镜打磨另一面铜镜的做法,两个面上均无突起。女人之间的事也称“摊粉皮”。20世纪初有关名妓生平的故事中提到一个曰“人妖”的“洪奶奶”。洪奶奶住在公共租界的恩庆里,据说她的客人很少,却挥霍无度,有的史料神秘兮兮地添说:“其供给取诸妇人,而不取诸男子者也。”更露骨一点的文字则干脆说,洪的“怪”在于“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喜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该文又说,洪的相好不仅是妓女(“北里中人”),还有“巨室之妾女”,自其同洪有染,“即视男子为厌物矣”。同对待妓女的其他性关系一样,资料中很少直接谈女人之间性关系中的感情或具体行为,但有几种资料提到女人相爱有强烈的占有心,常因忌妒而争吵。一史料还提到洪奶奶为这类争执仲裁,别的女人“唯唯从命,不敢违”。另据说“洪党”中人还开始收费在各饭店请小范围观众观其演示女人的Xing爱。尽管妓女当众表演同性恋被说成是30年代旅馆业的一道风景(以塞满木耳、遇热水便涨大的假棒棒为招徕物),但妓女似乎不大可能参加夜总会的系列表演。 炮制关于妓女们在生意之外的性伙伴的故事,传播这些故事,其本身也是一种窥淫的举动。写这样的故事似乎多半是为了让读者间接地感到自己对名妓与狎客的私生活了如指掌。但也可以有别的解释:这些故事勾勒出女人能够选择伴侣的范围——身处娼妓业之外的妇女几乎是绝对不会得到这样的空间的。在评说者所关注的那些选择中,119由男性开始、并控制性茭往的“正常”男性特权大大削弱了。每次客人同妓女的交往中都含有被妓女拒绝的可能,但是妓女同优伶、车马夫、“小鬼”和其他女人的勾连所涉及的,就不仅是拒绝的问题了,而是整个地动摇了权力的性别身份。  
第四章 情感事务(六)
情妇、小妾及退身计 故事中有三心二意的、自己有主意的、性意识觉醒了的妓女,懂得自己要什么样的情人并敢于去追求的妓女,但也有与之相反的、不那么厉害的妓女,那就是忠贞不贰、有情有义的妓女。重情义的娼妓也有许多变种。1920年的书中重印了一则19世纪70年代的故事,讲的是从小失去父母、被亲戚卖入青楼的林爱官。林出身好人家,故事亦用相称的字眼,谓其“风格温重,寡言语,不喜妆饰”。林看中一雍姓客人,与之私订终身,无奈雍生力量单薄,不能为她赎身。过了几年,雍有一陈姓朋友看上了林爱官,使老鸨责令其与之“通燕好”。故事说到陈与老鸨来到林的房间,林拔出刀子,跪在陈面前对他说, 妾本薄命,生死不足重轻。所以苟延有待者,以虽隶烟花,尚复贞一。君家拥花围柳,何处不逢佳丽者,何以迫吾言欢?君欲污吾身,请污吾刃。言讫,以刃置妆台。陈哑然曰,予固知尔之钟情于雍,然彼力薄不济,奈何。曰,不济则以死继之,不然,怀此刃何为者。陈乃慨然曰,尔识雍,予岂不识雍哉。于是启户遽出,乘夜挟雍至林所。出所带金条脱两枚付鸨母,谓之曰,林不尔向矣,舍女而取金,尔之见机也,如不从,曷观此刃。鸨母无奈,遂以归雍。 在另一些故事中,一个妓女忠心耿耿地照顾得了肺痨的相好,他死后她更改姓名回到青楼,不想因自己的风尘生涯玷污了他家的清白名声。另一妓女尽管不得不替巨商应酬侑酒,却坚不从其夜度要求,然私下里则与一位穷困但懂她心思的男子信誓旦旦,长相厮守。这些事例中,有美德的妓女在感情上均忠贞不贰,均明白自己(低下)的地位,并尽最大努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守住贞操。 如果说妓女的行为表现出应有的妇德时,120在文字表述中她的危险性也有所下降的话,那么,当她表示愿意做上等人的妾室时,其潜在的危险就进一步得到控制了。指南书和小报中的名妓小传经常包括某妓的声明,称自己不想继续为妓,而欲寻一所爱,依附于其家庭。 男人的大老婆往往是奉父母之命讨进家来,对方必是门当户对,可以为男家增加资产、提高地位的人家。娼妓在这些方面均无能为力。小老婆则相反,她们是男人自己挑选的,后者看中的是其性感、罗曼蒂克的吸引力、对谈的能力,以及能否带来子嗣。妓女就其背景和经历看,想攀上大老婆的地位是不大可能的,但是纳妾的一套语汇实际上同婚姻的语汇并无二致,惟有常用的“从良”一词仍表明妓女并非良家出身。按某外国观察家在1871年时的记载,阔佬纳妓为妾“根本算不得丢脸”。即使有明令禁止高官与娼妓交往,他们仍纳妓为妾。(一位外国评论家试图对西方读者解释中国的这一习俗时,举出伴侣关系这一西方的婚姻观。他说做了小妾的娼妓比起深宅大院中的夫人,对外部世界懂得多一些,因此“于情于理均比大太太更接近外国人心目中的妻子”。) 由一个嫖客将妓女“包”下来的做法属于居中的安排,结果双方有可能达到更长久恒定的结合。嫖客向老鸨支付包妓女的月租,便可时常来看妓女或者干脆住在妓院里。另一种变通的办法是给女人另找房屋住下。嫖客如一时付不出妓女的赎身钱、无法当即买断妓女或尚未打算赎她或买她,就可采用包租的安排。20世纪20年代末,包妓女的月租可高达50元。有些文章暗示被有钱人包下来的妓女对这种安排比较满意,与妓女正常的日程相比,包身的妓女有了较多的闲暇(可能收入也多了些)。与纳妾相仿,包身使得男人多少能独占一个女人,也减少了因情敌或遭妓女本人的拒绝而蒙受羞辱的可能。 想讨妓女做小的人必须付一笔“身价”钱给老鸨(指典押或卖绝给妓院的妓女)或给妓女本人。卖妓女给男人做小老婆对老鸨来说是很赚钱的。尽管如此,121老鸨仍不让给妓家挣来丰厚利润的妓女离开。在妓女想走而老鸨不让的情况下,客人可能会雇用流氓绑架妓女。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妓女可以去找官府请求按原价自赎其身。有时,在采取上述孤注一掷的行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妓女颇受老鸨的虐待。20世纪30年代的黑幕故事中有个主要人物,就是长三妓院里的恶老鸨:她漫天要价,不准妓女再接待付不起这天价的追求者,甚至关押或殴打不服从的妓女。高等妓女通常被刻画为成熟女人,对自己的职业生活有不寻常的控制权,现在这幅肖像边上出现了上述故事,它们显得很不合拍,但却始终是一股潜流。 老鸨对妓女的婚姻主要考虑金钱上的利害关系,而妓女本人为何同意做妾,背后的故事就比较复杂了。感情上受到某男子的吸引很可能是一个因素,但文字资料中很少提到这一层,往往只是一带而过地声明某妓同其客人相好,已决定结婚。为人妻为人母的角色对妓女的吸引力,可能是她们想离开妓院的另一个原因;这层意思在男性写的有关娼妓的作品中也提出过。1905年的一部集子中有一篇“劝妓从良辞”,显然是男性文人所作,风格上模仿陶渊明的“归去来辞”。陶渊明(365—427年)曾经为官,因厌恶官场腐败风气,40岁时退隐。他的原作描写去职归隐、过田园生活的惬意;“劝妓从良辞”既处处模仿其格律、用词,便隐含着妓女结婚与官吏隐居的比较。辞赋对倦怠的(但看来心中充满狐疑的)妓女赞颂居家过体面日子的美德,节录如下: 归良人兮,年纪将衰,胡不归?既自以身为有主,奚怅恨而独悲?悟老者之可托,知少年之莫追。居正室其未遂,览今?
>
(本章未完,点击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