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5 部分阅读(第3/4页)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请访问最新网址:m.xlawen2.com
过的契约,证明那原本是各方都同意的安排。以不规矩手段获得妓女的妓院主也会干一些炮制假合同或在事后骗那些女人签字的勾当,但妓女们往往也会说这些契约合同都是被胁迫而签的。  受罚的恶老鸨  从20世纪10年代起,恶老鸨在描写妓院的多种文类中变成了一种固定形象。(参见图19)其识别特征就是虐待她的妓女: 她们被锁在房内,如不能令客人尽兴、不愿伺候客人、因病不能与客人发生性关系或被怀疑偷了鸨母的东西时,会挨打甚至要遭毒打。如第二章所述,动辄受到这样虐待的是那些被典押或变卖给了鸨母的妓女。有时候,毒打是鸨母授意,动手的则是妓院的男主人或仆役。相关的新闻报道多涉及一些低等的妓院,如雉鸡堂子或花烟间。它们引起公共租界当局的关注,一般是因为警方发现了这类事情,或被虐待的妓女自己逃进了希望之门。在公共租界,过分的虐待会被课以罚款或被判监禁,法庭或许还会终止典押合同。被毒打妓女往往被送到希望之门或其他的福利组织。  在一些更加恐怖的黑幕小说中,鸨母虐待妓女的事情被绘声绘色地描写成拷打上刑,以逼迫那些桀骜不驯的妓女就范。1937年有一则很惨的故事,说的是一个约十七八岁名叫阿金的女人,她被一个男人骗了,221以100元的价钱卖给了一个叫阿母的老鸨。阿母让三个男人给阿金开苞,他们用一根铁钻挑进她的屁股,用绳子捆住她的双脚,把她吊在房梁上,下面点上香熏她,直到她同意与客人发生性关系为止。如果这天晚上她招不到生意,阿母就会让她赤身裸体站在庭院的雪地上(深夜吊打的场面都会说到雪,而上海是很少下雪的,但这是这类叙述的一个典型特征)。在无情的鸨母阿母的虐待下,阿金越来越瘦,人也变得不好看了,赚的钱也越来越少,她因此而愈加受到虐待。这些故事公开的目的是要揭露卖淫业的“真面目”,但它往往堆砌了许多性施虐的细节,近乎一种Se情书刊的写法。  恶老鸨还出现在另一类故事中: 妓女逃出妓院,来到大街上或是找客人寻求庇护,最后引起警方关注。报上曾讲述了一个艺名叫红云的17岁姑娘的故事。1928年,她母亲以400元的价格把她典当到法租界的一家咸肉庄里,但这家妓院的老板嫌她太瘦弱,就把她又典当到另一家妓院。报道说,红云的新鸨母残忍得出奇。红云被逼迫上街拉客直至凌晨4点,如找不到生意,就罚她跪在碎瓦片上,不准睡觉,头上还要顶上一碗水,如果水洒了,就要挨皮鞭抽打。红云实在忍受不了,一天清晨,她逃出妓院,跳上一辆停在弄堂口的黄包车。慌忙之中,她连自己要上哪里也说不清楚,只一个劲地跟车夫挥手比划着往前跑。跑了九个小时,穿过上海好多个街区,车夫最后不耐烦了,问她到底要到哪里去。她不好说自己没钱付他,便离车走进路边的一间房子,求人家收留。可人家哪里肯收,她只好回头求车夫娶她为妻。车夫大喜,对她说自己年纪过大(他36岁),但家里还有三个兄弟,都未成家。他把她带回位于中方管辖的闸北区家中。可一回到家,三兄弟就为究竟由谁来娶她争吵起来。吵闹声让好事的邻居听到,他们怀疑这女人是被绑架的,于是一群人进来讹诈这几兄弟。最后,警方来调查,把红云和三兄弟都带到了公安局。报道未提及此案的控方是鸨母还是三兄弟,而红云的命运也始终是个谜。但在与此类似的故事中,妓女的苦难都被归咎于一个恶老鸨的虐待,而不是娼妓业本身所具有的危险和耻辱。&nbsp&nbsp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八)

    妓女的是与非  易受伤害的妓女  妓女所受苦难其实并不能全部归咎于恶老鸨的折磨;有些是因为极度扭曲的爱情导致了自杀,偶尔还引发凶杀。1918年,一名妓女自杀,原因是有客人偷了她的衣物,可她的情人却反而责备她。另有一妓女因情人无力将她赎出而两人一起吞食吗啡鸦片殉情自杀。但这样的自杀究竟能否反映妓女自己的意愿却不清楚: 至少有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警察被指控谋杀一花烟间的妓女,因为她不想跟他而跟了另一个警察,而他则声称他俩是约好了双双自杀的,只是他没能死成。  这一类故事都把妓女描写成非常纯情、动辄为爱情而不顾一切的尤物。然而,这些故事同时又加深了这样一种理念,即妓院之所以是个危险的地方,正因为那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受到正常的社会约束。  受指控的妓女  正如第五章中所述,高等妓院有时也被描写成危险的所在,男人在这里弄得不好就要受到那些目空一切的女人的羞辱,被小骗子和那些靠骗取信任而骗取财物的家伙耍弄。对于高等妓院中的危险的温和批评,到了写低等卖淫业的文字中被大大地放大了,据说这里的妓女被绝望所驱使,在算计她们的客人时无所不用其极。1929年,一名叫小玲珑的20岁的上海妓女,逃到了该市的南火车站,在她准备搭车去杭州时被警察擒获。报道说她小时候在杭州被绑架,后被卖到了一家雉鸡堂子里。她逃跑过一次,但被抓了回来。成年后,她在上海干上了妓女营生。一个客人看上了她,他每月付给妓院50元,要把她包下来,并把她弄到野鸡妓院外的一间房子里。他不知道小玲珑是铁了心要回杭州。在后来一个来月的时间内,她“骗”他(报道如是说)给她买了许多的衣物,而她把这些东西一卷,跑到了火车站。她的计划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她路上撞上了一个流氓,他想讹诈她,而他们的争吵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从表面上看,这故事讲的是妓女偷客人的东西(或许还违背了与妓院签订的契约),然而故事中丰富的细节描述却足以让读者可以有另外一种理解: 即这个女人是为了返回老家,223为了摆脱被绑架、被人控制的妓女地位,才落到偷窃和逃跑的地步。  妓院往往还被描写成这样一种地方: 男人们来到这里,他们原先所受到的尊重和亲人熟人的保护,一时间都不存在了,他们个人就很容易遭遇到危险。报上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某男人与一名野鸡或其他什么低等妓女在旅店里过夜,早晨起来,他发现自己的钱财和衣物统统不见了。另一常见的话题是客人死在妓女的床上,其家属伤心欲绝。1916年即有这样一个案例,事主为黄又鹏,他与妓女陈连宝过夜,突然(报道如是说)发出一声呻吟。陈大惊,连忙用黄包车把他送到红十字医院,但黄的情况已非常危急,医院又将他送回妓院,结果他死在那里。尸检称他是吞鸦片自杀,但他的小舅子觉得有诈,说黄的皮夹中少了100元。1929年另有一案,也是说事主在嫖宿危险妓女时自杀,但故事稍有不同。一名叫王阿三的侍者用包月方式“租”了一名叫老三的妓女,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但王的经济非常拮据。他父亲不许他结婚,因为他没有工作,老三又是一个妓女,而且鸦片还抽得很凶。王请舅舅帮忙,但他舅舅一口回绝。老三这时还一个劲地催他结婚。走投无路之下,王偷偷吞了毒药,于凌晨4点来到老三的妓院。老三晌午醒来发现他睡在身边,脸色苍白,不停地呻吟。她赶忙喊鸨母,鸨母叫来警察,用车把王送到仁济医院,可是想尽办法也无济于事。王的父亲要求不要尸体解剖,警长同意了。老三来到遗体前,被死者的亲属团团围住,他们对她说,“阿三为你而死,你应披麻带孝。”她起初不允,后受到那些亲属的斥责终于同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亲属在阿三生前并不同意他们之间的关系,而在他死后,他们的关系却得到了承认。但这故事的真正含义却是要说明,像他们那样的一种关系对那些脱离大家庭的男人来说实在太危险。  被谴责的法庭  改革作家除事无巨细地刻画妓女所遭受的种种苦难外,还对法律体制不能妥善保护妓女的状况给予强烈的谴责。在这类叙述中,妓女被描写成了最纯粹的受害者。1938年,上海的一篇妇女杂志文章中,记者记录了一名

>(本章未完,点击进入下一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