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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花:女性心灵最柔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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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花:女性心灵最柔软的地方 第 1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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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正规的教区学校能大力提倡的举动:我打破了陈规旧矩。  我给弗兰克去了一封信,邀请他在美国大使馆举行的一年一度的美国独立纪念日舞会前夜与我在首都共进晚餐。我先是帮他回想起我是谁,最后告诉他,我会在约会前夕给他发封电报,通知他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如果你不感兴趣的话,”我在结尾写道,“那就别来见我,以后我也不会再打扰你了。”我把信拿给当时在和平队办公室的所有男人看。“你觉得我写得怎么样?”我问,“我想确定这样说不会显得太直白,或是太愚蠢。”大家都响亮地回答说,你写得太完美了。一个亲密的朋友说:“我等这样的一封信都等了一辈子了。不要做任何改动。”于是我屏住呼吸,把信塞到办公室里他的信箱中,接着回家去了。  到了第二天中午时分,我已经在18公里的山路上走了个往返。由于发生了一系列奇怪而不幸的事,牵扯到三条响尾蛇、一只鸡和一块大理石石板,我最后又搭车回到了大使馆,填写一份报案表。这是我第二次离他的办公室这么近,与第一次已隔了两天。我想,这时绕道过去瞧一瞧弗兰克是否已来过并看了信应该正是时候。我从后门偷偷溜进去,差点儿就被他看见。他正坐在沙发边上看我的信呢。我看着他,他手中握着一支笔,身子向前倾了倾,开始动手写便条。我知道他没有察觉我就站在他身后,于是偷偷走近了一点儿,越过他的肩膀去看他写些什么。这样,如果情况不妙,我就可以从后门迅速逃走,而不必忍受当面被拒绝的羞辱。“亲爱的艾伦,”他在信的开头写道,“你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给我发电报,我都会立即去与你相会。”一下,两下,三下……我不住地捅他的肩膀。他见到我,满脸的惊讶,我笑了笑,说:“我在这儿呢!”  我们手牵着手溜达到了“汉堡王”——这在那个地区就算是非常奢侈的饭店了——筹划我们在未来一个月的第一次约会。我们确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还谈到了东方的宗教和西方的政治,没想到我们的观点竟完全一致。后来我们又溜达到了我返程的车站,挥别前,他还亲了亲我的脸颊。等我终于回到家,夜色已深,我定下心来,凑着烛光给一位在美国的朋友写了封信。信末我又添了句附言:“我刚刚跟我将要托付终身的男人约会了。”  我们原本约在7月4日那天在首都共进晚餐,未料到最后竟连着一个星期一日三餐都在一起吃了。三个星期后——这比我们计划的下一次见面提前了一个星期——一位憔悴的同事经过艰苦跋涉爬到了我所在的山顶,给我送来一封电报。电报是这样的:“我们再也不要分开这么久了。爱你的弗兰克。”于是我们就安排每个月有一个星期要到对方所在的村子去工作,这样便如愿以偿了。圣诞前夜,就在他第一次对我说我很美的那个小镇上,在一座古老的寺院里,他跪下来请求我嫁给他。

    睡衣为媒(2)

    在那个美妙的晚上,夜色愈来愈深,我们就找了一家静谧的饭店,就着葡萄酒、奶酪和烤羊肉庆祝我们的好运——这跟我们平日里吃的豆子啦、鸡蛋啦简直太不一样了。在美国中部,圣诞节是全家聚会的节日,因此我们就成了小饭店里惟一的顾客。直到我们吃了一半的时候,才进来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在我们旁边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真奇怪,我们在心里琢磨,到处都是空位子,他们怎么就坐在我们身边呢?不过,我们很快就转移了注意力,不再理会他们。用完晚餐,我们起身准备走进茫茫夜色中去,突然那位老妇人伸出手碰了碰我的胳膊。“不好意思,”她一边握住我的手,一边说,“我不想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夜晚打扰你们,但是我必须要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两人看上去那么幸福,这是不是一个特别的时刻?”弗兰克冲我点了点头,微笑着答道:“是的,夫人,这确实是个特别的时刻。今晚,我请求她做我的妻子。”老妇人转过头去凝视着那位老先生,两人会心一笑。接着那位年迈的绅士先是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的未婚夫,对他说:“50年前的这个夜晚,我做了同样的事。在这个圣诞前夜,我们祝福你们像我们一样永远幸福快乐。”  那年春天,我们在弗吉尼亚州结婚,家人和我们珍视的朋友都来参加了婚礼。一个女孩不仅带来了一份礼物,还带来一封两年前我写给她的信。信末有句附言:“我刚刚跟我将要托付终身的男人约会了。”  如果我们不去体味彼此的空虚,我们就不会找到唾手可及的深深的爱。  ——黛博拉·奥利弗

    成双成对与孤男寡女

    丽兹·柯蒂斯·希格斯  我是一个年逾30却还一直单身的女人,根本不在乎结婚典礼。不,不仅是不在乎,我实在是讨厌结婚典礼。我总是坐在教堂内的靠背长凳上,看着人们成双成对地把教堂填满,就像是在往大平底船上装载货物似的。而我就一直小声嘀咕:“我的另一半又在哪儿呢?”这个特别的婚礼惟一能让我看着顺眼的就是新婚夫妇对彼此表露无疑的爱意。  新娘跟我姓氏相同,这就意味着在她发誓的整个过程中,我在内心默默地跟她一起发了誓——嗨,不过是以防我永远没有机会对自己说这些话,要么是为了我某一天果真结婚而作演练。仪式结束后,我注意到一个男人独自坐在我后面的第二排,他相貌英俊,面带微笑,而且左手上没戴戒指。嗯,我隐约知道他跟新郎道戈一起在电台工作。我决定要更多地了解他,于是便朝他走去,心想:不管那么多了,至少我可以跟他打个招呼嘛!  于是我真的向他打了个招呼,他也回了我一句问候。我们两人微笑着,热情地握了握手。然后他问道:“教堂前面高悬着的那个雕塑是什么呀?”那个雕塑是用比较随意的艺术形式表现的十字架,在教堂里并不罕见。我想,可能他不知十字架为何物。嗨,可能他连上帝是谁都不知道呢!也许我该把这两者都向他介绍一番。于是我走出教堂,介绍了十字架、忏悔、洗礼、重生……等等,所有他需要知道的东西我都提到了。我滔滔不绝,把我所知道的都讲了出来,而他则一个劲儿地微笑着,不住地点着头。哎呀,我在这儿发现了一个特别有趣的人!我自言自语道。接下来,我放慢了语速,调整了呼吸,说道:“那么现在跟我讲讲你自己吧。”  “嗯……”他慢慢地说,“我是一位被任命的牧师。”  我一时无语。(这种情况可很少发生)“你是牧师?”我终于挤出一句话来。他嘴角轻扬着笑了笑。“你没骗我吧?”我结结巴巴地说,“我刚才没讲错什么吧?”  “你讲得很好。”他向我保证道,接着我们两人一起哈哈大笑。  比尔当时立即就觉出,我对他跟上帝的关系更感兴趣,而不关心他与我可能发生什么关系。在我看来,这正是我吸引他的地方。这一点,以及我对自己的接受程度,哦,还有我大笑的样子!  我们就这么站在那里,一直聊到教堂里空无一人,这时我想到我根本不知道婚宴在哪儿举行。比尔并未指给我行走路线,只是说:“干吗不跟着我走呢?”  我一百个乐意。  在婚宴上,我们一边跟周围的人们寒暄着,一边注意着彼此,最终我们坐在了同一张桌子旁。(想象一下吧)我们谈了更多,也分享了更多,最后我们互换了名片。“有空给我打电话吧。”我说。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过了四五天,比尔打来了电话。(后来他说,这是为了避免显得过于急切。)当时我不在家,但我的电话录音是开着的。我仍然记得回到家时发现平时的“0”变成了“1”的情景。对于一个多年未曾约会的单身女人来说,任何一个电话上显示不是“鸭蛋”的夜晚都是一个美妙的夜晚!  留言短而甜蜜。一个带着肯塔基人的鼻音的声音温柔地说:“不知你愿不愿意下周找个时间跟我一起出去吃顿饭?”我当然愿意。最后,他说:“请给我回个电话,丽兹。”我也不想显得过于急切,于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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