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花:女性心灵最柔软的地方 第 1 部分阅读(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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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了四五秒钟后,我拨通了他的电话。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在两周之后;而我们结婚的日期正好是在这之后的第八个月。(要不是订制一件婚纱需要一段时间,我们才等不了那么久呢。)我们将永远感激丽兹和道戈邀请我们两人参加他们的婚礼。我们从未想到,一个婚礼会促成另外一个婚礼。
马樱丹舞会
洛丽·沃恩特·艾伦 那时父亲还是得克萨斯州农学院的二年级学生,一学期上24个课时的课,通过在一个叫做“马铃薯饼店”的地方打工来支付大学的费用。马铃薯饼其实就是油炸圈饼,只不过它是用马铃薯粉做成的。 父亲每天清晨三点就要开始工作,把干净的报纸铺在地上,接着清扫落到地上的油脂和面粉。那年秋天,父亲总要跪在地上,从《金斯韦里记录》上撕下一页一页的纸。一天晚上,他迷迷糊糊的目光落在了一张年轻女子的照片上。这个女子被称作当地农业局美丽女皇。在父亲看来,那简直就是一张天使的脸。他小心翼翼地把照片从纸上剪下来,对折了一下,塞进了他的钱夹。 转眼,六个月过去了。四月的一天,一个学生会的同学问父亲:“嘿,达雷尔,你去参加盛大的马樱丹舞会吗?” 马樱丹舞会是那一学年最大的交际盛事,但对于一个费尽千辛万苦来支付学费的年轻小伙子来说,这也是一个价格不菲的舞会。 “嗯,”父亲一边回答着,一边从钱夹里掏出那张照片,“要是你能让这个女孩儿作我的舞伴,我就去。” “爱普西?没问题,我跟她是老相识了。老兄,你必去无疑了。” 舞会那天,天下着雨。达雷尔从课堂匆匆赶往工作的地方,不慎把钱夹掉在了一个水坑里,爱普西的照片被水浸透了。他很是悲伤了一阵,但接着想起,几个小时之后,他就可以看到这个微笑着的年轻小姐本人了。 这次由别人安排的初次约会(至少对爱普西来说是这样的)就像你听过的童话故事一样。他们跳了整整一个晚上的舞。达雷尔觉得爱普西本人比照片上的她还要美。爱普西当时还在念高中,必须得赶在午夜之前回到家中。达雷尔陪着她走到她家门口,然后亲了亲她的额头,说他很快就会打电话给她。他当时并未告诉她,当晚爱普西冲他灿烂一笑之时,她就从他钱夹里的照片上走进了他的心底。 14个月之后,达雷尔和爱普西订婚了。报上登出了照片,就是一年前达雷尔从纸上剪下来的那一张,因为那是他的最爱。 7月13日,是个星期五。尽管人们纷纷反对,说他们还太年轻,又信仰不同的宗教,再说在那样一个日子结婚太不吉利,但他们的婚礼还是如期举行。 40多年过去了,“马铃薯饼店”已不复存在,而我父母却依然相厮相守。我想对你们说,我长得跟我美如天使的母亲很像。但是,我从他们那里继承的爱的遗产比那重要得多。 不论几月份,只要那个月的13日是星期五,我们家就会庆祝一番。而父亲仍然随身携带着一张从报上剪下来的已经发黄了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儿有着深深的笑靥和天使般的眸子。父亲说,遇上母亲是他一生的幸运。 每一个真实地对待生活的人都会热爱纯真的爱情。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
“宽容大街”(1)
霍莉·菲茨哈丁 我低头看着这些再熟悉不过的笔迹,觉得墨水仿佛开始流淌起来,流淌成一条泪水和雪花混在一起的河。寂静笼罩在我的周围,这寂静无边无际,大片大片沉甸甸的雪花不停地从冬日纽约市的天空飘落。 我的心正忍受着爱和渴望的煎熬。我回想起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信中向我详细讲述了他到达尼加拉瓜的情景,洋溢着他永远乐观的个性。 我最最亲爱的。信的开头总是这几个字。我最最亲爱的。我想你想得发疯,但愿你一切都好。我在这儿觉得十分受人欢迎。我的“诊所”就是一间5平方米左右的房间,房间里摆了一张床、一张木桌和两把椅子。不幸的是,这里总是病人不断,不过,正因为这,我更为自己来到这儿而感到高兴。这儿还有一位医生恩瑞克。他医术高明,更重要的是,他竟然能听懂我那一口蹩脚的西班牙语!我一直在跟他讲关于你的事情。我每时每刻都盼着赶紧见到你。爱你的史蒂文。 我和史蒂文相遇在南非。当时我正在那儿拍摄一部关于种族隔离的纪录片,而刚刚从医院实习完毕的他作为志愿者参加了一个叫作“无国界医生”的组织。我对他一见钟情。他高高瘦瘦,浑身散发着稳重和纯真。他的笑我也很喜欢。他常常笑,一笑起来,他那双常常充满疑惑的眼睛就变得炯炯有神,即使只有那么一小会儿。我常常在他们在索韦托凑合着搭建的诊所里望着他。我总能在那儿看到他,他的坚持直接源自他的心底。他相信他人,而更重要的是,他对他们都寄予希望。 那是一个星期二,他问我可不可以带他一起去“黑人家园”,我好不容易才获准去那里拍摄。我同意了。接下来的24个小时里,我们一起站在一辆敞篷卡车上,在坎坷的路上颠簸着,这一切注定了我们的友谊。我常常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于是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些人,我们跟他们有某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默契。 他回到纽约后,我们继续保持通信往来。我再次踏上行程,去南美洲为“消失的事物”采集故事素材。我发现自己总是很迫切地等待着他的来信。信很长,语气很亲密,就像是我们俩在谈话一样。通过我们的言语,我们慢慢了解了对方,而且,恐怕也了解了我们自己。当我终于回到纽约时,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史蒂文所在的医院找他。 一个同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来看到我站在那儿,他脸上的表情我永远也忘不了。真希望我能捕捉住那一刻,把它像香水一样瓶封起来。他径直朝我奔来,什么话都没说就把我拥进怀里,给了我一生中最长、最甜蜜的吻。虽然我从未怀疑过他信中的话,但那一吻让我明白,我们只属于彼此。 我们来到一家小餐馆,那家餐馆以家常菜为特色,想念母亲做的肉馅糕的学生们常常光顾此地。那晚我觉得无比快乐,就像是好友相伴时的那种感觉。 我想我最爱史蒂文的其中一点就是他喜欢谈话而不是看电视。他告诉我,我们在一起一定很般配,因为医生可以医治人的身体,而艺术家则可以医治人的灵魂。我从未觉得自己是个艺术家,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热爱摄影的人,就像他热爱医生这个职业一样。 我们一起在“宽容大街”上找了一家公寓。他很喜欢这条街的名字,觉得它预示着我们的未来会很美好。因为他相信,我会以我的宽容来容忍他没有定点的生活,而同样,他也会容忍我“艺术家的脾气”。这倒并不是说,他从未抱怨我情绪忽好忽坏,“只是我要避开你的那个地方在百万英里之外,我没法去。”然而就在我们相遇后的第二个圣诞节之前,他决定去尼加拉瓜一个偏僻的村庄。 当时我们正走在医院的走廊上,孩子们用一条条的金属箔和他们的画装点了走廊那浅绿色的墙壁。 我问他为什么要走。 “为了钱。”他找了个借口。 “好吧,”我说,“我还以为你在这儿过得很愉快呢。” “我一走,这儿就会有人来接替我的工作。另外,你不是总说,如果你能帮忙的话,你会帮的。不记得了吗?” 他问得我哑口无言。我提醒自己,每次我要离开去继续搞某个项目的时候,他虽然很为我担心,但从未反对过。于是我只好问:“什么时候离开?” “二月份。” “好吧,”我说,“我想我们最好开始给你补一补西班牙语。” “吻我一下。”他说。 我用西班牙语纠正他说:“吻我一下。”然后吻了他。 我们又开始了书信往来。 我最最亲爱的。我最终让每个人都喜欢上了我,虽然他们不是被我的医术所折服,而是因为我在另一位医生的帮助下修好了他们的发电机。当好几座房子里的灯亮起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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