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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女人。” 她把她18岁的Chu女之身给了我。一夜之间,她从我的“女儿”变成了我的“情人”。按理说,她对我的爱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恋父情结,还带有浓浓的报恩思想。我对她的“彼爱”也非“此爱”,而是一种“伴”的关系,只不过,我们走得很近。她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她的一切习惯都是与我看齐的。我又当她的情人,又当她的父母。她既可以在我面前像女儿一样撒娇,又可以像妻子那样管吃管喝管睡。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我的生活全部由她料理,包括今天穿什么衣服,明天该不该带伞出门。我几乎什么都不做,连洗脸水、洗脚水都是她为我准备。出门出差,箱子也是她提,哪怕东西再多,箱子像她人一样高,她也不让我插手。她还给我打了一条毛裤,很厚实很暖和,我穿了好多年了,尽管有点破了,但我还在穿。直到现在,我也没有买毛裤,我觉得很温暖。 1993年,她和我一起回到成都,当上了一个“女侦探”。当时,我还不愿意让她去吃这种苦头,她干私人侦探并非是自己的爱好,只是我干上了,她就随从。后来,我把她介绍到一家香港的合资企业,实力很雄厚,上班之后,她的潜能得到了发挥,思想也发生了变化,她充分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 在这家公司里,她的学历最低——初中肄业,其他员工均是硕士研究生,但她干得一点都不逊色,不仅工作干得好,而且深得省长、市长等官员的喜欢。她的外交才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她见官时一点都不紧张,超凡脱俗、落落大方,口才极好。有一次,一位级别很高的官员在接见外宾时,翻译一时没有赶来,她临时充当了一回翻译。她漂亮的英语口语,甚至比老外说得还地道。 半年后,她被提升为部长。她的时间和精力被频繁的社交和谈判占去了很大一块,她常常累得精疲力竭,回来后还是无怨无悔地为我做饭。我看着都心疼,觉得她大了,该放飞了 。我提出分手,她很平静地答应了。她说:“既然你不要我了,我也长大了,分就分吧。” 我一定要给她买一件高档的皮衣,她答应了。那天,她跟着我走呀走,选呀选,几乎把成都市的所有皮衣店都逛了一遍。我的脚走肿了,但看着她穿上皮衣的高兴劲儿,我什么都释然了。 分手后,她请了一个月的病假。一个月后,她的同事几乎都认不出她了,瘦成了皮包骨,脸色蜡黄,走路风都吹得倒……后来,她出嫁了,嫁了一个好人家。 现在,每当冬天来临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她,想起那个在我门口睡着了的“泥姑娘”。 我一直在为她默默祝福,愿她永远平安。 还有一个女人也是我的“好伴”,她是我的秘书,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她来自重庆的山区农村,1993年在成都打工。她打工的地点与我的协力民事事务所正好在一层楼。她是那家公司的话务员,经常通宵达旦地值夜班。我和她偶尔在电梯里相遇,但从来没有说过话。但一次我的传真机坏了,恰恰要发一个急件传真。我找到了他们公司,请求她帮忙。她很热情地帮我把传真发了出去。她是一个热心肠的姑娘。 过了几天,她来找我,说有一个收录机坏了,请我帮她修好。我修了一阵子,无法修好,很抱歉地送了回去。没想到,她一点都不生气,还说要我陪她去看电影。我知道她的想法,那时我在媒体上频繁亮相,也是一个“名人”,她觉得与这个报纸上电视上的人物谈谈话,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同时,她想知道,神秘的私人侦探到底是干什么的。
第一节 我的“小鸟”长大了(3)
她的好奇心很快得到了满足。 一来二去,她成了我的熟人了。后来他们公司效益不好,连工资都开不出来了,她想来我这里工作,我当即就答应了她,办公室正缺一个帮手,她的到来正好填补了空缺。 本来,我和她的关系仅仅就是同事,文化差异、兴趣爱好、人生追求都大相径庭,差别很大。但后来,我真正动了要和她结婚的念头,不为别的,只为她是我的救命恩人。 她救过我两次。一次在1995年,我和她骑摩托车跟踪一个目标,行至成都人民南路立交桥下(这里离我家很近),突然遭遇几十个人的围堵,他们拿着钢钎和菜刀把我拦了下来。我一见这阵势不对,吩咐她赶紧跑。她很听话,跳下摩托车就撒丫子跑了。 这几十个人围住我,大骂起来,责问我为什么要跟踪,为什么要多管闲事。说着他们就要动手,说要把我打残。他们一边争论着到底先打瞎眼睛、还是先打断腿,一边就要动手了。 我从来不怕邪恶势力,不怕牛鬼蛇神,不怕妖魔鬼怪,越是艰难的时候,我越要挺住。当他们挥舞着菜刀上来的时候,我迅疾地摸出了链子锁,大叫一声,“啪”地打将过去。顿时,3个冲在前面的人头破了,血流如注。 “我今天不想活了,在我死之前,肯定要找几个给我垫背!”我瞪着血红的眼睛大吼起来。 这一下,把他们镇住了,所有的人均退后了三步,不敢贸然上前。突然,一个好像是“头儿”的人骂开了:“怕啥子,这么多人,弄死他,我负责!” 这一吆喝,给所有的人注入了强心剂,他们立即疯狂了起来。看样子,他们是要把我往死里打,看来今天是在劫难逃了,必死无疑。 正在这时,突然听到拉枪栓的声音,一个陆军军官掏出了“五六式”手枪:“都给我听着,全都靠后,谁要乱动别怪我枪子不认人。” 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端着上了刺刀的枪,把枪栓的声音拉得哗哗作响,他们个个面无表情,似乎只等一声令下…… 这架势让那些袭击者慌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严肃的“战争场面”,从来没有遭遇过“正规军”。在黑洞洞的枪口下面,他们吓稀了,纷纷落荒而逃。 这时,我看见她在士兵后面冲着我笑了笑。 事后,我才知道,她逃出重围后,狂奔到一个部队干休所,哭着求他们组织救人。本来这等事情不属于部队管,部队让她报警,可她一下就跪了下来哭着求救:“来不及了,人命关天呀,等警察来了,他早就死了……”她的哭声感动了一个军官,他连忙集合队伍,火速赶了过来。如果,他们来晚一步,我就壮烈“牺牲”了。 那个军官对我说:“那姑娘真的很爱你,我是被她的哭声感动的。她说你也是军人,还是残疾军人,哭得我不帮你都不行了。” 她还救过我一次,那就是我在都江堰追毒贩出车祸那一次。当时,我倒下后,就像死了一样。她坐在我后面,受了轻伤,望着血泊中的我,她吓傻了。看我一动都不动,好多路人都以为我死了。她撕心裂肺地哭着叫着,跪在马路中间拦汽车,磕头请司机把我送到医院。司机动了恻隐之心,把我送到医院后,对她说:“哪个人都经不起你的如此哭救,但愿你能哭活他。” 她一直跪在手术室门口,流着泪祈祷:“菩萨保佑,救活他,他是好人……”手术进行了5个小时,她就在外面跪了5个小时,那场面让每一个人无不动容。 当我被推出手术室时,医生告诉她我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她惨白的脸上泛起一丝笑意,一头昏倒在地…… 就是这样一个大情大义的女子,我曾多次动过心思想要娶她。有一次,我试探地问她。她却说:“别以为我救过你,你就有恩必报。对不起,爱情不是报恩。” 后来,她离开了我。至今我都不知道她在何方。 她的这句话值得我琢磨一辈子,人生难得这样的知己,难得这样有情有义的朋友。除了爱情,我们还有“伴”和友谊。并非是我不渴望爱情,我是人,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在心底里,我还是希望有爱和被爱的感觉。很想再回到初恋时代,回到那欲死欲活、“不爱你不行”的年代。于是,我在工作中特别注重寻找真爱,也特别关照那些曾经让我感动得流泪的故事中的男女……
第二节 寻找初恋情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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