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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1976的地下文学(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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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1976的地下文学(全本) 第 13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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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小巷深处……一辆小轿车戛然停下,一位教授走下来。他叫苏冠兰……”一个五大三粗、以打架斗殴闻名的知青,居然轻声细语、娓娓动听地说起一个生在高级知识分子阶层中的故事。

    “你说什么?”我吃了一惊,这不正是我写的《归来》的开头吗?

    “什么‘什么’?”他瞥瞥我,不高兴我打断他的话头。

    “你刚才说的那个教授,叫什么来着?”

    “苏冠兰。”

    “好吧,你往下说,我听着。”吃惊之余,我又沉住了气。

    他往下说,往下说,说到深夜,直到完。有些人没有听过这个故事,都入了迷。也有些知青听过这个故事,或看过这个手抄本,便叽叽喳喳:

    “哦,这书叫《归来》!”

    “不,我看的那本叫《归国》!”

    “我是在江西看到的,可以叫作《氢弹之母》!”

    “我看的叫《一代天骄》……”

    “听说,写的是真事……”

    “是一个美国人写的……”

    “不,是一个**写的,他了解况……”

    7。1974年江青集团对地下文学的围剿(7)

    七嘴八舌,五花八门。

    我缄口不语,却扯长耳朵倾听,唯恐遗漏了一星半点。因为,我明白这关系到我的命运。

    又过了几天,我得知家里的人都还活着,于是回到长沙。

    我悄悄问弟弟:“三年前我被捕时,要你去陈xx家……那本《归来》手稿,怎么样了?”

    “啊,当时我没有毁掉……”

    “果然!”我想。

    “我一看,没什么嘛!我借给了xxx,他又借给了别人。后来收不回来了,听说到了沅江,在那里的知青中流传……怎么啦?”我瞥瞥弟弟,“哼,恐怕已经从沅江传到更远的地方!走着瞧吧。”

    对《归来》一书中的传抄、围剿的过程,都被记录在北京公安局的档案中,张扬事后为写回忆文章曾被允许查阅这些文件。

    3。第960期《内部参考》和姚文元指示

    前面提到,我于1970年2月被捕前将《归来》手稿存放友人陈xx家,并嘱我弟弟去取回销毁。但是,“其弟借给马衍湘,马又转借给郑文元和李山,李山又借给长沙市14中学生周利亚,周在传阅时,被红卫兵搜出交给老师贺志强。1976年3月,黄xx与吴xx(按:均系预审员)到北京钢院(贺志强从14中调北京钢院任教)找到贺老师,取到这本书。据黄xx介绍,贺老师调北京后,听说《归来》是部反动小说,正在收缴,他立即从其弟处索回,藏于衣箱底下,追缴时,原物交出。但并未主动上交。”(详见预审主卷16)

    可以想见,《归来》就是在上述传递过程中扩散成手抄本的。

    “北京市公安局1975年5月26日对湖南省公安局说:张扬所写坏书《归来》,于1972年春由湖南衡阳化工厂工人徐阮(源?)带来北京,经北京标准件机修厂工人刘展新传抄改名为《第二次握手》,在北京流传。”(详见预审主卷1,p50)

    上述材料说明《归来》在流传时有了另一个书名《归国》;之所以被北京那位工人改名为《第二次握手》,是因为他所见到的抄本书名缺失,在北京和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后来都是以《第二次握手》书名传抄的。

    1974年10月,都一家报纸在第960期《内部参考》上反映了手抄本《第二次握手》广泛流传的况。姚文元看到这份“内参”后于10月12日打电话给报社说:“请找一本给我,并查清作者在哪里。”10月14日下午4时他又打电话给报社,“你们的《内参》反映一本坏书《第二次握手》,今天把书送来了。我翻了一下,这是一本很坏的东西,实际上是搞修正主义,反对**的革命路线。它写了一个科学家集团……如果不熟悉况,不可能写出来,还写了与外国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坏书,也绝不是工人能搞出来的。要查一下作者是谁?怎么搞出来的?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帮助查。”

    报社将上述“指示”向北京公安局14处作了口头传达。该处成立了《第二次握手》专案组。(以上均据《审查进程》)

    接着,新华社《内参》以《北京市现许多单位秘密流传手抄本反动小说〈第二次握手〉》为题详细登载了流传况,说明“北京市公安局根据姚文元同志的指示对坏书《第二次握手》的作者进行了清查。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现在已初步查明,作者是湖南浏阳县大围山区中岳公社插队知青张扬。”该《内参》认定小说“内容极其反动……”

    于是,北京市公安局通知湖南省公安局:“……遵照姚文元同志批示,我们对反动小说《第二次握手》的作者进行了查找。现已查清,这本反动小说是你省浏阳县插队知识青年张扬所写,现将况函告你局,请考虑处理。”

    这以后,便是我在湖南被拘留。

    4.罗织罪名

    1969年底至1970年初,我在逃亡中写下了第四稿(实际上可能是第八、九稿),这一稿在结构、节上没有变动,唯一变动的是书名改作了《归来》。用《归来》比喻书中女主人公之一丁洁琼教授不仅人回到祖国,最终连心也真正“归来”了。

    8。1974年江青集团对地下文学的围剿(8)

    从1972年12月29日获释至1975年1月7日再度被捕,我自由了两年零九天。***所谓“自由”,也就是在乡下劳动。尽管贫苦不堪,我却仍然自内心地喜爱《归来》,决心重写《归来》。

    仍然没有钱,仍然是我弟弟那个同学买了两个黑塑料皮笔记本送给我。

    照我历来的说法,这算是第五稿。

    与以前诸稿不同的是,这次我写得特别严谨、认真,一丝不苟。我学过画,会写美术字,此稿从头至尾全部是用整整齐齐的方块美术字写出来的。此外,脱稿后共二十万零五千字,是几稿中最长的。后来正式出版的《第二次握手》,既以这一稿为蓝本。

    这一稿《归来》中大大加强了对周总理亲切感人形象的刻画,增加了对美国进步科学家奥姆霍斯的描绘。丁洁琼在美国几十年的生活、事业历程,历稿中只是用短短几段文字,以追述的形式带过,而在第五稿中使用很多篇幅作了正面描绘。这些变化,无疑使作品总的水平有所提高。

    但“四人帮”的爪牙在审讯室中呵斥我说,这一稿表明我“越写越离奇,越写越反动”!

    不管怎样,《归来》毕竟是一部文艺作品,而不是一条反动标语。当然,照“四人帮”及其爪牙的观点,这两者是一码事,没有本质区别。或者照他们更彻底的主张,前者比后者更“阴险”,更富于“欺骗性”和“毒害性”。

    但现在面临的不是纯意识形态,而是法律问题,要解决的是构成犯罪,要处理的是“刑事犯”或“反革命犯”。

    他们给我罗织了一大堆刑事罪,但终究经不起推敲,连办案人自己也不相信。前几年那个‘前科’,现在虽还能挤出些油水,但总嫌底气不足。所以绕来绕去,最后仍是在《归来》本身上找“犯罪”,以便“依法”惩办。

    当时有好些手抄本在流传,其中有一本黄书《少女的心》。

    他们向我宣布:“《少女的心》是砒霜,《归来》是鸦片!”

    这个“鸦片”有四大毒素。

    第一是“反党”;第二是吹捧“臭老九”;第三是鼓吹“科学救国”;第四是“你明明知道不准写爱了,为什么还硬要写?”

    对第四个罪名,我反问:“什么时候?有哪一项法律、政策、条例,包括‘文革’期间颁的全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中,规定了不准写爱?哪一条款中的哪一句作了此项规定?”

    他们不回答。因为无法回答。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照样把这一条列为我的定罪依据。

    其他几条“罪状”,我也都一一痛加反驳。

    为了在“法律”上站住脚,他们先给书中人物分别定性定案。请看:

    女主人公丁洁琼教授是叛徒;

    男主人公苏冠兰教授是特务;

    书中的老地下党员、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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