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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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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花 第 11 部分阅读(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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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挑到别的地方去摆!”这位警察用脚踢了踢那两个菜篓喝道,“人家叫了你几遍挑远一点,就是不听!***!”

    这位老农壮着胆子望了望这位警察,似乎不服,说道:“这里一条街都有人摆摊卖菜,我在这门外边,又不妨碍你们出入,更不会影响你们店内的生意,怎么不可以摆呢?”

    “混蛋!叫你挑远点就挑远点!”这警察怒气冲冲地拿起扁担架到了这老农肩上,并替他把钩子钩住了菜篓绳,还推了他一把。

    上述只是笔者生活中遇到的一个“警察小插曲”,比起往日名扬海内外的“《十毒俱全的公安局长》”,或前不久见诸媒体的“打死人的警察”来说,这“警察小曲”算得了什么?另,笔者记得几年前在某“纪实文学”杂志上读到了这么一个案例:一位刑警带领手下谋杀了一名无辜男子,却声称:“……该劫犯穷凶恶极持枪拒捕,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将其击毙。”……

    我在《中国治警方略之根本:警察请注意你的素质修养》一文中曾提到过:“一个警察,如果变成“土匪”,会比土匪更可怕可悲。”从被重庆黑社会保护伞迫害的平民百姓身上来看,摇身变成“土匪”的“质变警察”其对社会的祸害超过土匪确实不假。时下重庆“治警”已成为一个可与“打击刑事犯罪”媲美的社会问题。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感到很幸运,那受“劣警”迫害的平民不是我、你或他;但是,我们或许会高兴得太早——谁敢保证我、你或他的生活地不会再出现一个穿着警衣蔑视国法的“文强”?

    土匪害人之后公安机关可以立即定案:此乃土匪作恶;“质变警察”或“劣警”害人后,公安机关还可能反被利用——被害人反倒变成“死有余辜”的“恶匪”,这就是“一个警察,如果变成“土匪”,会比土匪更可怕可悲”之处。警察在我国拥有其不可比拟的光辉灿烂形象,为了维护其不容亵渎的尊严,当务之急应是牵出那个隐于其中的“害群之马”,管教好那举止不当、着装不整、难挡诱惑的“十里马”、“百里马”或“千里马”。人不是神仙,无“七情六欲”而通识万能,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人是以实际劳动为生不断求知的特殊动物,就算是个举宙闻名的科学大师,走到田地里,也可能因难以区分到底哪一种是番薯、土豆、地瓜或山药而搞得团团转,换句话说,举宙闻名的科学大师其学识也是受限的。人所学辨证能力欠佳,所以难挡诱惑;“质变警察”所以背人民而弛,难挡私利在左,不挡诱惑在右,如此左右夹攻致其跌落马下,归根到底都是其所受素质教育成虚话。

    预防犯罪远胜于打击犯罪。一个人穿上警装不等于他披上了永恒不可动摇的正义,他同样生活在五光十色的诱惑之中,他同样有蒙昧之点,在其宣誓就职“辉煌业”之前,相关强国教育就应及时毫无保留地朝其更进一步亲近。

    实际上,现实中存在的“警察问题”远不止上述几例,而国内文学界、学术界之所以不敢或倦于著书立言明确指出此类问题,究其原因——警察不比贪官,不好惹:贪官不得民心,而警察广得民意,搞得不好人家背后给你一枪,然后集体上书以“亡命匪徒”论处,你不仅“无言”可对,更谈不上“为国家人民”而“光荣”。

    当前我国公安院校招收的学员都是以分数为准的,这与我国难以应付时代机器挑战的“应试教育”制度可谓遥遥相呼应。人的智商并不与人的素质成正比,而有时甚至一个心术歪斜的学员偏偏成绩好得不得了。

    穿上了警装,意味着你担负着维护国家内部正规秩序的一份责任;肩挂星星杠杠,意味着勤劳朴实的人民对你寄托着厚重希望。如果你怕路上逢上妖魔神圣,怕取职成仁,就请建议趁早改行。

    一个鹰雄,如果变成“狗熊”,就会大失往日“鹰”风;一个警察,如果变成“土匪”,会比土匪更可怕可悲!

    警察,请问你究竟为了谁?警察,你懂不懂什么叫真正的“为人民服务”?警察,你认不认识真正的“假恶丑”?——警察,请注意你的素质修养与崇高形象!(《中国治警方略之根本:警察请注意你的素质修养》)

    国家给了警察崇高的使命,一般人所不能进入的地方(例如他人居室)警察可以破门而入,一般人所不具备的权力(例如搜身权、防暴携带枪支权等)警察可以拥有,如果耍耍专横,来个“先斩后奏”亦无妨(例如上述)。诚然,在公安战线上,有着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警察,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质变警察”——“劣警”同样混存于其中。

    “教警”是警察功能的一种拓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策进,是强国教育与公安系统“统一战线”的一个“可持续发展”方案。治警是公安系统内部的自我整顿,是“打黑”“反恐”战略与战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在当今社会,犯罪个人或社会上一小撮罪恶势力根本不足以与我勇往直前的强大警察系统对抗,而若犯罪个人或团伙借助于“劣警”保护伞之力,甚至有的“质变警察”本身就是罪犯骨干或头目,这才对正义力量——我大国警业造成了更大的威胁。

    文强所说“我若判死就大家一起死”有何意?

    据媒体报道,文强内人获悉“贤夫”跟幼女有染,一怒之下挖出了千万现金,并大叫“这个畜生”。对于文内人的这种“大义”举国可庆,对于文内人的这种“说法”,笔者却总觉得有点不妥。季羡林大师在其《牛棚杂忆》一书序中就曾指出,骂人为畜生是对畜生的“冤枉”,因为畜生天生就是畜生,而堂堂文强乃国家相当于副部级干部,身着“二级警督”警装,可谓美貌威武矣,捞点油水或为黑社会遮挡炎热或与幼女罗曼蒂克等等,这都是畜生们所望尘莫及的。

    记得从前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老实巴交的农夫怕蛇远近闻名。一日,这农夫竟手捏一条毒蛇过闹市,并在闹市人最多的地方把蛇扔在地上用柴杆、石头对其狠打狠砸。人们不知缘由,一时间对这农夫反常之勇啧啧称赞。事后,有眼力的人士识破了这农夫的把戏:原来他打的是一条早已死去多时的蛇。自此之后,人们以“生人打死蛇”喻无能怯懦之辈。其实,笔者作此文就不失上述“农夫”之味:如果不是打黑勇士们先把警界败类拉下马,以衣薄“红情郎”“超级刁民”出自淤泥之笔根本就无力触及,且很可能招来大祸。“红情郎”在《“教警”不等于治警》一文中就亮出了敢为国家正义冲锋陷阵的文笔旗帜,“即使生在十七层地狱犹能望得见阳光”,像“苟且偷生”“懦夫”这类富丽堂皇的词语用之于其明显太“破费”了。

    文强现形前,有媒体披露过重庆街头曾经昙花一现的“另类演唱会”,红情横溢的“超级刁民”在中国网、人民网等个人博客上有“红日今天演唱会”链接,而《从野杂皮小说有红日今天文集说起》文中所说的那“百度搜索”词条所显示区域标记“渝”字依然记得,又,“超级刁民”从未坐过家城于都到重庆的长途班车,不知何故有些事儿居然那么“媾和”——这或许即是所谓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了?

    识士们早就先“红情郎”一步提出:“文强背后的保护伞是谁?”媒体披露文强受审之余说:“……我不判死刑则已,若判死刑,我什么都说,要死大家一起死!……”

    “……大家一起死”,难道文强背后真的还有保护伞,文强该不会是说梦话吧?

    文强如果其言不是梦话,那“超级刁民”就继识士们之音说声:“文强,回头是岸。”

    末了,在共和国谐盛发展进程中提出《论教学警察》者——“红情郎”“Thepine‘slerner”(松树学者)又该发表独特见解了——

    在当今红情盛世,在当今扶正祛邪关头,在当今反腐打黑形势不可阻挡之时:凡见红日今天文集“《法镜》”头痛者必有鬼;凡“渎红”者必有鬼;凡怕提及“文强”者必有鬼。鬼最怕见阳光。

    中华妈妈(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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